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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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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6版)

1、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本人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声明如下:本人作为监事已经全文阅读《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内容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合理完整,执行有效。

监事会审核意见如下:

1、董事会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价,并认为于2022年12月31日有效。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公司已经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完整性、合规性、 有效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对纳入评价范围的重要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

3、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过程中未发现与非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四)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声明如下:本人作为监事已经全文阅读《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并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监事会审核意见如下:

1、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监事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2023-010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5元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6,651,440,591.3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5(含税)。截至2022年底,公司总股本5,486,074,17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56,594,821.44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2.28%。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所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量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该利润分配预案保持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既能实现公司对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又能兼顾公司生产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2023-011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2年末拥有合伙人22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2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818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安永华明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4.9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2.8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2.70亿元。 2021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16家,收费总额人民币7.63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公司年审项目合伙人以及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谈朝晖先生, 谈朝晖先生于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3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1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商务服务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等行业。

公司年审项目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黄志刚先生,于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1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商务服务业。

公司年审项目质量控制合伙人陈颖女士,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于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房地产业等行业。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5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255万元(含税)。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3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2023年财务报告审计收费保持以工作量为基础的原则。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公司 2022年度报告的审计中能够遵循相关职业准则,客观、真实的反应公司财务和内控状况,满足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国际国内有较高知名度,在业内具有较好声誉。安永华明在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的原则,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报告,同时,为公司在提高会计核算的合理性、公允性,提升内控,夯实基础管理,维护股东权益及企业利益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为本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历年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期间,保持专业的执业水平,勤勉尽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据此,我们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1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2023-012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来12个月内拟发行各类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拓展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在未来12个月内拟发行各类债务融资工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发行种类及发行主要条款

(一)发行种类

发行种类为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债券、公司债券、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及其他监管机构审批或备案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不包括可转换债券。

(二)发行主体、规模及发行方式

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由公司作为发行主体。

根据债务融资工具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在未来12个月内发行各类债务融资工具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已批准并决定发行但尚未获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登记或注册的,或已经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登记或注册但尚未完成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其继续发行,但其发行金额不包含在本次议案的70亿元发行规模内。

具体各类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金额的上限发行时将根据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确定,具体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种类、价格、规模、方式、年限、募集资金用途、担保等,将根据公司资金实际情况及未来投资计划等,结合监管机构的要求及债务市场情况确定。

发行方式为按相关规定由监管部门审批或备案,一次或分期、公开或非公开发行。

(三)发行对象及配售安排

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对象分别为符合认购条件的投资者。

(四)期限与品种

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含10年,发行永续债除外),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

(五)募集资金用途

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募集的资金将根据不同类型的债务融资工具关于资金用途的规定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或支付项目建设工程款以及其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12个月内拟发行各类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发行授权事项

为了高效、有序地完成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工作,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全权决定与具体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监管部门发行政策、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修订、调整具体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种类、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具体每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额度、发行价格、发行利率、发行方式、发行对象、承销方式、发行目的、担保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注册会计师、律师等专业机构和人员办理发行相关事宜;

3.向相关监管机构申请办理发行相关的审批、登记、注册、备案等手续;

4.签署、执行、修改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市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文件;

5.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如适用);

6.如监管部门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当时的市场条件对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办理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

9.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果董事会或董事长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发行或部分发行但尚未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登记或注册的,或已经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登记或注册但尚未完成发行的,则对董事长的授权有效期限持续至完成有关发行事项之日止。

四、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2023-013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董事长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经国家批准依法设立的且具有良好资质、较大规模和征信高的金融机构;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购买理财产品的最高余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处理购买理财产品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长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次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本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产品的基本情况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四)委托理财的额度

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购买理财产品的最高余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五)具体实施方式

授权董事长从维护公司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出发,严格控制风险、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理财产品的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在上述额度内,公司财务管理分公司根据银行提供的具体理财产品计划,对其收益性和风险性进行分析,并结合公司闲置资金情况,提出购买理财产品方案,报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3.公司财务管理分公司安排专人负责所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日常管理与监控。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审计。

5.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七)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经国家批准依法设立的且具有良好资质、较大规模和征信高的金融机构。

(八)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经国家批准依法设立的且具有良好资质、较大规模和征信高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股票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偏股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股票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产品。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情况

(二)委托理财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以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子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三)委托理财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199,129.90万元,本次授权董事长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为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50%,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不超过383.22%。公司在严格控制风险和充分信息披露的前提下,通过对自有资金适度、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收益,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四)会计处理方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的相关规定,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确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评估,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收到的对价与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三、风险提示

公司本着审慎投资的原则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资金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四、审议决策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长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次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关于授权董事长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内控制度完善,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能有效控制理财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授权董事长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发生委托理财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2023-014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项目名称:义乌全球数字自贸中心(以下简称“全球数贸中心”)

● 投资金额:投资总额约83.21亿元(含19.96亿元土地出让金)

● 相关风险提示:

1.可能存在不能如期完工的风险。公司将制定严密的进度总控制计划,合理安排时间,通过组织、管理、经济等措施对项目进度进行全程控制,加强与各方的沟通。

2. 可能存在投资额超预算的风险。公司将加强项目管理,在保证项目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各个环节的成本费用,加强项目跟踪,力争投资金额控制在投资预算范围内。如若超出预算范围,公司会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程序。

3. 可能存在招商运营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加强项目招商管理,集全公司之力招引优质市场经营主体及采购主体。同时协同公司及全市其他优质资源,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招商效率,控制运营成本。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建成集研发设计、品牌孵化、时尚智造、展示贸易、新媒体营销等功能业态于一体的国际商贸城第六代市场,拟投资83.21亿元(含19.96亿元土地出让金)打造义乌全球数字自贸中心。公司将以全球数贸中心为载体,将数字经济发展生态和数字基础设施深度植入小商品贸易的各个环节,加快实现公司向国际贸易综合服务商转型。

(二)审议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已于2023年4月10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本次投资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参与相关土地的竞拍,并以19.96亿元竞得相关建设用地,详见《关于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临2022-047)。

(三)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义乌全球数字自贸中心

(二)项目地址:义乌国际商贸城五区东侧,地块范围东至规划道路,西至春风大道,南至银海路,北至诚信大道。

(三)项目建设内容

全球数贸中心采用中心式布局,形成一心、两环的建筑布局:外圈为商贸环,呈“U形”布局,内环布置办公研发,东南为公寓、就近商业构成的生活区。全球数贸中心的建设进一步推动贸易数字化升级、全链条延伸、集群化发展,是小商品自由贸易的重大场景应用。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23.64万平方米(具体技术经济指标以实际报规为准),建筑布局如下:

本项目结合需求与规划,拟分阶段建设。第一阶段新建公寓地块工程。公寓地块位于全球数贸中心项目地块东南方,用地面积约61.26亩,规划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约8.49万㎡。第二阶段新建市场、写字楼及商业地块工程,用地面积约500.31亩,规划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约77.55万㎡。

(四)项目建设周期:项目建设期约为4年

(五)项目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832,08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83,74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55,022万元,预备费26,666万元,建设期利息66,65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六)项目市场定位

全球数贸中心围绕新贸易、新地标、新市场三条主线,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发挥chinagoods平台的支撑功能,融合产品制造、展示交易、物流仓储、关检汇税等小商品产业链条全要素,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布局服务贸易、产业培育、创新创意、活力商务、进口百货、品牌选品六大中心,搭建交易履约集成、产业城市联动、新老市场协同、线上线下融合、国内国外互通的小商品贸易“一站式”服务平台,打造义乌商贸城市最具活力的新地标一一世界小商品之都商务会客厅。

(七)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全球数贸中心的建设不仅是顺应新发展格局,构建新型国际贸易中心的需要;也是提升数字化能力,完善数字贸易生态设施的需要;更是引领贸易新风尚,助力高质量高水平建成世界小商品之都的需要;还是整合贸易服务链,打造全国商品市场标杆的需要。对完善义乌市场产业链,提升周边产业集群凝聚力,提升义乌城市能级以及公司长期发展等,有着重要现实与战略意义。

(八)财务可行性分析

经测算,计算期内项目税后年均净利润约17,643万元,项目投资利润率10.23%,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7.68%,所得税后静态回收期(含建设期)约10.96年。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投资建设的全球数贸中心,将打造成为小商品产业链全要素融合,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的义乌商贸城市最具活力的新地标,本项目同时也是公司向国际贸易综合服务商转型的重要载体,通过投资、建设及运营全球数贸中心,是公司布局数字市场贸易生态,发展数字贸易服务体系的创新之所,有利于公司依托信息化、数据化手段,留存市场商户贸易数据,并进行商业开发和服务优化,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利益。

四、项目风险

(一)可能存在不能如期完工的风险

公司将制定严密的进度总控制计划,合理安排时间,通过组织、管理、经济等措施对项目进度进行全程控制,加强与各方的沟通。

(二)可能存在投资额超预算的风险

公司将加强项目管理,在保证项目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各个环节的成本费用,加强项目跟踪,力争投资金额控制在投资预算范围内。如若超出预算范围,公司会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程序。

(三)可能存在招商运营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将加强项目招商管理,集全公司之力招引优质市场经营主体及采购主体。同时协同公司及全市其他优质资源,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招商效率,控制运营成本。

五、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600415 公告编号:临2023-015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义乌市福田路105号海洋商务楼大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5日

至2023年5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在2023年4月12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3、QFII 凭QFII 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5、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参加会议时提供原件,信函及传真以2023年5月4日16:00前公司收到为准;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方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参见附件一)。

(二)登记时间

2023年5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一16:00)。逾期不予受理。

(三)登记地点

浙江省义乌市福田路105号海洋商务写字楼18层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浙江省义乌市福田路105号海洋商务写字楼18层证券部

2、邮政编码:322000

3、电话:0579-85182812

4、传真:0579-85197755

5、联系人:许杭

(二)会议费用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