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3年

4月12日

查看其他日期

关于公司法定名称变更的公告

2023-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4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1.根据本基金管理人的股东批准,本基金管理人的中文法定名称由“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China International Fund Management Co., Ltd.”变更为“JPMorgan Asset Management (China) Company Limited”。

2.2.本基金管理人的法定名称变更后,本基金管理人以“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名义签署的合同及全部法律文件的条款、效力及履行均不受影响。

2.3.上述本基金管理人的法定名称变更事项,已按有关规定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2023年4月10日领取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2.4.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官网(am.jpmorgan.com/cn)获取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服热线(400-889-4888)咨询详情。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2日

关于上投摩根MSCI中国A股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变更扩位简称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基金合同等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并同意,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决定自2023年4月12日起将上投摩根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5770)的扩位证券简称由“上投摩根MSCIAETF”变更为“摩根MSCIAETF”。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客户服务电话:400-889-4888

网址:am.jpmorgan.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适合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2日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更名事宜的公告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公司法定名称由“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本公司已公告公司股权变更及法定名称变更事宜。

经报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下列本公司旗下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自本公告之日起变更基金名称(各基金的基金代码保持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各基金的基金代码均不做变更,基金更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次变更也不影响上述基金已签署的全部法律文件的效力和履行。

重要提示:

根据上述更名,本公司对旗下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等文件内容进行修改,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对应内容也将随之相应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请见登载于本公司网站(am.jpmorgan.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的更新后的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