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商瑞乐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4月1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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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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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3、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注:-
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变动事项已按有关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基金经理注册手续,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备案。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2日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管理的部分公募基金参与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长龙”)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网下申购。北方长龙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部分公募基金托管人。北方长龙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0元/股,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北方长龙于2023年4月11日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现将本公司公募基金获配信息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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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或登陆网站www.cmfchina.com 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2日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投资关联方发行证券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规定,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旗下招商安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关联交易情况公告如下:
本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本基金托管人同意后,于2023年4月11日投资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发行的债券 “23光大Y4”。本次交易符合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遵循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交易价格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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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2日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场内申购赎回代办券商的公告
根据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自2023年4月12日起,本公司将增加浙商证券为以下基金的场内申购赎回代办券商并开通在二级市场申购、赎回等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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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业务类型及办理程序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投资者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3、销售机构客服电话及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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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