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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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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49版)

2023-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9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规范合法,通过对公司提供的议案等资料的审核,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我们同意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在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相关关联方董事按规定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相关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有助于促进公司业务增长,有利于公司发展;相关关联交易是公允的,定价参考市场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编号:2023-010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虽然公司近几年经营逐步改善,盈利能不断增强,但由于前期亏损额较大,导致公司2022年度末未弥补亏损金额仍然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9,329.14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19,329.14万元,公司实收股本573,104,819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主要原因是2019年对前期收购的长沙伟徽高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徽新材”)形成的商誉进行了1.09亿元的大额减值,以及公司持股49%的参股企业霍尼韦尔博云航空系统(湖南)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多年大额亏损所产生的公司累计投资亏损额。

三、应对措施

1、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和发展战略,加大产品开发和市场开拓力度,积极整合各种优势资源,拓展企业发展新渠道,激活业务能力,努力扩大业务盈利空间。

2、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企业营运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编号:2023-008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期限一年。

1、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湖南博云东方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云东方”)向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15家金融机构申请的总额不超过1.9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博云东方另一股东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目前持股比例2.93%)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博云东方向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出了《关于按出资比例提供担保的函》,2023年3月收到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能提供同等担保的回函,其主要原因为:一是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作为中央金融企业的全资子公司原则上不能对外担保;二是根据监管要求,公司近期正在开展机构整合工作,对公司的资产划转工作正在进行中,也无法对外提供担保。博云东方可向公司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2、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长沙鑫航机轮刹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鑫航”) 向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15家金融机构申请的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向各家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总额为人民币3.4亿元(最终额度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结果为准),各全资、控股子公司将会根据实际需求在所批准授信及担保额度内视各全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来确定。

2023年4月1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博云东方

1、成立时间:1994年11月28日

2、注册资本:30,729.8955万元

3、主要业务:研究、开发、生产、销售航空、汽车、火车等刹车材料、金属及粉体材料、非金属及其粉体材料、硬质合金、超硬材料等粉末冶金材料及设备并提供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

4、与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持有博云东方97.07%的股权

5、近三年主要财务指示: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其资产总额95729.16万元,负债总额17212.25万元,净资产78516.9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7.98%;2022年营业收入 23599.93 万元,净利润1251.16 万元。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其资产总额92225.08万元,负债总额15091.34万元,净资产77133.7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6.36%;2021年营业收入21492.6万元,净利润2076.34万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其资产总额60473.63万元,负债总额42573.64万元,净资产17899.9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0.4%(资产负债率已超过70%);2020年营业收入14943.72万元,净利润6089.54万元。

(二)长沙鑫航

1、成立时间: 2004年1月17日

2、注册资本:37,700万元

3、主要业务:飞机机轮刹车系统及零部件的开发、生产、销售。

4、与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

5、近三年主要财务指示: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66102.37万元,负债总额42415.69万元,净资产23686.68万元,资产负债率64.17%,2022年营业收入7372.36万元,净利润-2291.65万元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其资产总额62393.05万元,负债总额36414.72万元,净资产25978.3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8.36%;2021年营业收入9551.10万元,净利润-1795.49万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其资产总额63268.16万元,负债总额37875.16万元,净资产2539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0%;2020年营业收入6184.42万元,净利润-3146.53万元。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8449.14万元,负债总额27009.61万元,净资产21439.53万元,资产负债率56%,2019年营业收入5340.42万元,净利润-3008.37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此次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同意为其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9,927.94万元人民币,占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4.7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