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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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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3-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47版)

证券代码:688551 证券简称:科威尔 公告编号:2023-015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审计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容诚共有合伙人17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267人,其中6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容诚经审计的2021年度收入总额为233,952.7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837.6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94,730.69万元。

容诚共承担321家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6,988.75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对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2次;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廖传宝先生,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永新股份(002014)、国力股份(688103)、黄山旅游(600054)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孔振维先生,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淮北矿业(600985.SH)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质量控制复核人:朱鑫炎先生,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中炬高新、上海科曼、华绍文化等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55万元(含税),2022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5万元(含税)。

同时,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2023年度的审计费用并与会计师事务所签署相关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评估,并且其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服务过程中,遵循客观、独立、公正的执业准则,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出具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足够的经验与专业胜任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2022年度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较好地按计划完成审计任务,其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具备承担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情况的审计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需要。公司续聘其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及提高工作效率,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551 证券简称:科威尔 公告编号:2023-023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合肥市高新区大龙山路8号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5日

至2023年5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特别决议议案:1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9、10、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5月4日9:00-17:00,以信函或者邮件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3年5月4日17:0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合肥市高新区大龙山路8号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加盖公章)。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需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5月4日17:00前送达登记地点。

六、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大龙山路8号

邮政编码:230088

联系电话:0551-65837957

电子邮箱:ir@kewell.com.cn

(二)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的股东或代理人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三) 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51 证券简称:科威尔 公告编号:2023-016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4 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情况

2023年2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于2023年3月3日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局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80,241,110股增加至80,303,21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80,241,110元增加至80,303,210元。

二、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上述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公司拟对《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的情况

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便于实施变更登记,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章程变更、工商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551 证券简称:科威尔 公告编号:2023-017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发行的股票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20%的股票。

(三)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

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四)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五)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和定价方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八)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九)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十)其他授权事项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的条件的前提下,确定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的内容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决议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3年度择机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将根据公司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审议具体发行方案,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本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551 证券简称:科威尔 公告编号:2023-019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威尔”)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测试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8月1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48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7.9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8,8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69,248,075.4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9,551,924.52元,前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容诚验字〔2020〕230Z0170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2)。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具体情况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同时考虑公司需要进一步加强在研发领域的前瞻性布局,拟将“测试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项目投资金额总额由原来的4,478.19万元调整为6,978.19万元,其中增加的2,500.00万元拟用“高精度小功率测试电源及燃料电池、功率半导体测试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节余资金。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主要原因

公司所处行业具有人才密集和技术密集的特征,是涵盖多门学科的综合技术应用。建设测试技术中心和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是公司顺应行业变化、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和业务需求,增加“测试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金额,可以为公司提供技术创新与产品研发的资金支持,利用测试设备领域积累的经验及优势,合理布局研发平台建设,吸纳优秀人才,有助于提升产品创新能力,完善各类产品细分领域布局,及时响应市场需求,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测试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变更,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不会对已实施的项目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并与现阶段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变更。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核查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是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并结合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已实施的项目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并与现阶段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相匹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测试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增加投资总额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不会对已实施的项目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并与现阶段的生产经营状况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项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科威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551 证券简称:科威尔 公告编号:2023-021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公告如下:

伴随下游光储充(光伏、储能、充电桩)、新能源汽车等行业的快速发展以及新布局的氢能和功率半导体板块逐渐步入收获期,公司业务体量将会进一步增加。为满足共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提高资金运营能力,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2023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保理、保函、信用证、抵(质)押贷款等各种融资业务,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银行最终核定为准。授信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次召开相应董事会审议通过新的授信额度之日止;在授权范围和有效期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551 证券简称:科威尔 公告编号:2023-011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14日以现场结合线上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亚平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严格按照2022年年度报告的格式要求,编制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报编制过程中,不存在公司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2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独立地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围绕公司合规运营财务状况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履行等方面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允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结合了当前的国家经济形势、行业现状和公司现有的经营能力,同时综合考了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发展情况,对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数据状况进行了合理预测。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2)。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编制格式和内容符合相关文件规定和格式要求,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各项制度规定规范运作,内部控制体系总体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3年度监事薪酬标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各位监事的职位、工作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足够的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并且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服务过程中,遵循了客观、独立、公正的执业准则,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需要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前年度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高精度小功率测试电源及燃料电池、功率半导体测试装备生产基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事项,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合理优化配置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测试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增加投资总额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不会对已实施的项目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并与现阶段的生产经营状况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