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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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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169版)

2023-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69版)

附件2

2023年新增融资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附件3

2023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表

单位:亿元

证券代码:600795 证券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23-09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2023年4月13日,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八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2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可供分配利润3,589,989,646.69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7,835,619,082股,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预计分红金额17.84亿元,占公司母公司本期可供分配利润比例为49.68%。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决策程序

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八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符合公司2022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可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经过充分讨论制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三、风险提示

本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795 证券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23-11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及所属单位为公司关联人。

●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八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刘国跃、栾宝兴、张世山回避表决。该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将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有关情况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交易过程及定价原则公平、公开、公正,未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九次董事会有关议案独立董事意见》。

(二)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亿元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亿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

法定代表人:刘国跃

注册资本:13209466.11498万元

经营范围: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开展煤炭等资源性产品、煤制油、煤化工、电力、热力、港口、各类运输业、金融、国内外贸易及物流、房地产、高科技、信息咨询等行业领域的投资、管理等。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国家能源集团总资产18975.98亿元,净资产7792.59亿元;2021年营业收入6892.86亿元,净利润618.02亿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国家能源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及所属企业(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外)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人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前期交易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2022年,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各项关联交易总额未超出预计额度。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于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

主要内容:存贷款、委托贷款、支付委托贷款手续费、融资租赁、保理等金融业务。

定价政策:存款利率原则上不低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交通银行,下同)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厘定;贷款利率遵守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利率管理的规定,原则上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厘定;融资租赁利率按照不高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的贷款基准利率水平和收费标准执行;保理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其他各项金融服务的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二)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及服务

主要内容:购买燃料及运输服务、购买设备及产品、租入土地、接受技术服务及其他服务等。

定价政策:经双方协商,按不高于市场价格确定。

(三)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服务

主要内容:提供电力、热力、供水服务,出租办公楼,提供管理、劳务服务,销售商品等。

定价政策:经双方协商,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金融业务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的金融业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拓宽筹资渠道,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和资本运营能力。

(二)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及服务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从关联人购买燃料及运输服务,可以发挥煤电协同效应,保障公司燃煤供应;购买设备产品及配套运输服务,可以发挥集中采购的优势,降低采购成本和相关采购费用;租入土地,可通过较为优惠的价格满足公司生产运营所需;接受技术及其他服务,可有效利用集团专业优势,为公司提供技术支持,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技术改造和设备升级。

(三)向关联人出售商品及服务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人提供电力、热力及供水等服务,可以满足公司发电及其他设施运行管理需求;出租办公楼可有效利用闲置资产,提高公司设施使用效率,降低管理及经营成本;提供经营、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可以充分发挥公司优势,提高收入水平。

以上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和公正原则,未损害公司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795 证券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23-13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国能神皖能源池州电厂

二期2×66万千瓦扩建项目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项目名称:国能神皖能源池州电厂二期2×66万千瓦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池州二期项目”)。

● 项目内容:新建2×66万千瓦超超临界二次中间再热燃煤发电机组。池州二期项目于2022年5月取得安徽省发改委核准,已取得环评、水保等支持性文件。

● 项目投资:池州二期项目由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所属国能神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神皖能源”)全资子公司国能神皖池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池州电厂”)负责开发建设及运营。项目动态总投资487,978万元,资本金比例30%,其余通过银行贷款解决。池州二期项目资本金由神皖能源自有资金解决。

一、投资概述

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八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国能神皖能源池州电厂二期2×66万千瓦扩建项目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项目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实施无重大法律风险。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国能神皖能源池州电厂二期2×66万千瓦扩建项目。

2.项目内容:新建2×66万千瓦超超临界二次中间再热燃煤发电机组。池州二期项目于2022年5月取得安徽省发改委核准,已取得环评、水保等支持性文件。

3.项目投资:池州二期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所属神皖能源全资子公司池州电厂负责开发建设及运营。项目动态总投资487,978万元,资本金比例30%,其余通过银行贷款解决。池州二期项目资本金由神皖能源自有资金解决。

4.资金来源:神皖能源自有资金。

5.项目收益:项目厂址、煤源及运输、水源、灰场、环保、接入等外部条件均已落实。按照年发电利用小时4500小时、上网电价391.61元/兆瓦时(含税)、年工业供汽量36.66万吨/年、供汽价格139.68元/吨等条件进行测算,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10.80%。

三、项目建设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池州二期项目位于安徽省,根据可研报告预测,“十四五”期间,安徽电网将一直处于电力紧缺状态,池州二期项目具备消纳空间。池州二期项目建成可提高安徽省电力保供能力,符合公司产业发展要求,符合地方经济发展需要,项目建设条件基本落实,具有较好的投资收益及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四、可能存在的风险

1.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本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新建项目具有一定的建设周期,如未来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将会对公司收入、利润水平的实现造成不确定影响。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795 证券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23-17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八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3日以专人送达或通讯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并于2023年4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2人,监事王冬因公请假,委托监事刘学海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同意《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同意《关于公司确认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以及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各项会计政策,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2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可供分配利润3,589,989,646.69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预计分红金额17.84亿元,占母公司本期可供分配利润比例为49.68%。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经过充分讨论制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七、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的议案》

九、同意《关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十、同意《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有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14)。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