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03 证券简称:大全能源 公告编号:2023-018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4月1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838号华都大厦29层D座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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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徐广福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除董事LONGGEN ZHANG(张龙根)先生现场出席外,其余董事因公务原因均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除监事会主席张吉良先生现场出席外,其余监事因公务原因均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孙逸铖先生现场出席了会议;其余高级管理人员因公务原因均以通讯方式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公司董事辞职暨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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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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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邵鹤云律师、李嘉楠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