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ST方科 公告编号:临2023-025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科技”或“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17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提前通知期限。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监事长的议案
监事会选举彭君舟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监事长,任期与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8日
附:彭君舟先生简历
彭君舟:男,1971年生,研究生学历。现任本公司监事;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首席审计官;珠海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长;珠海华发城市运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监事;珠海华发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等职务。曾在审计署长沙特派办、富力地产集团(广州耀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任职等。
截至目前,彭君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珠海华发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华实焕新方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100%出资主体,其在珠海华发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任监事;其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ST方科 公告编号:临2023-024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科技”或“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提前通知期限,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陈宏良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程序,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选举下列人员为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1、战略委员会(4人)
召集人:陈宏良
组成人员:郭瑾、齐子鑫、蔡一茂
2、提名委员会(3人)
召集人:祁卫红
组成人员:陈宏良、张红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人)
召集人:蔡一茂
组成人员:郭瑾、祁卫红
4、审计委员会(3人)
召集人:祁卫红
组成人员:张扬、蔡一茂
以上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聘任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董事会聘任陈宏良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梁加庆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的议案
董事会聘任王喆先生为公司副总裁、陈卫群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聘任戴继东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与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陈宏良先生、王喆先生、陈卫群女士、梁加庆先生拥有其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其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提名、审议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陈宏良先生为公司总裁、王喆先生为公司副总裁、陈卫群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梁加庆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陈宏良先生、王喆先生、陈卫群女士、梁加庆先生及戴继东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
1、陈宏良:男,1968年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董事;珠海华发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深圳工业总会主席团主席。曾任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中航国际实业控股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党委委员;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副总裁;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法人代表;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陈宏良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珠海华发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华实焕新方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100%出资主体,其在珠海华发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副董事长;其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2、王喆:男,1979年生,硕士研究生。现任本公司董事;珠海华发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等。曾任珠海华发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珠海华发华宜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行部证券融资经理、投行业务部长、海外事务部副总裁。
截至目前,王喆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珠海华发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华实焕新方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100%出资主体,其在珠海华发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其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3、陈卫群:女,1968年生,大学本科。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曾在珠海经济特区建设总公司、珠海奥西数码打印设备有限公司、珠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珠海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任职。
截至目前,陈卫群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4、梁加庆:男,1988年生,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曾任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岗、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助理;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事务部总经理。
截至目前,梁加庆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5、戴继东:男,1977年生,硕士研究生。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投资者关系管理部总经理兼战略投资部总经理;曾任本公司企业管理部专员,投资者关系管理部总监等职务。
截至目前,戴继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ST方科 公告编号:临2023-023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4月1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湾仔街道银湾路1663号(珠海中心大厦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齐子鑫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3人,董事孙敏女士、胡滨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独立董事刘坚先生、王雪莉女士、吴武清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长高嵩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黄传照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4、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部分董事、第十三届监事会监事、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01议案名称:选举郭瑾女士担任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2议案名称:选举陈宏良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3议案名称:选举齐子鑫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4议案名称:选举王喆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5议案名称:选举张扬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6议案名称:选举赵启祥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7议案名称:选举祁卫红女士担任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8议案名称:选举蔡一茂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9议案名称:选举张红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选举彭君舟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议案名称:选举睢静女士担任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鹏、马宏继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ST方科 公告编号:临2023-022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十三届监事会职工
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任期已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公司全体职工大会,会议选举雒宏兴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雒宏兴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雒宏兴先生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8日
附:雒宏兴先生简历
雒宏兴:男,1993年生,本科学历。现任本公司财务部会计。曾任珠海华发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会计专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珠海分所审计项目经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珠海分所审计员;兰州辉煌软件有限责任公司技术工程师。
截至目前,雒宏兴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