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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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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3版)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项目主要为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等,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15,764,580.56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3.59%,明细如下: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应收票据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损失准备。经减值测试,公司本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794.65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4.44万元,应收票据坏账准备47.65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

公司资产负债表日按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本年度计提存货跌价损失 595.55万元。

2、合同资产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合同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损失准备。经减值测试,公司本年度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为 124.17 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导致公司2022年利润总额减少15,764,580.56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已在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中反映。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按照相关法规和准则进行,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政策的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依据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81 证券简称:双箭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9

债券代码:127054 债券简称:双箭转债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3,644,093.93 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09,163,163.10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09,163,163.10元为基数,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0,916,316.31元,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652,677,761.87元,减本年度分派的现金红利82,314,452.8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668,610,155.86元。本着既能及时回报股东,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董事会审议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实际分配总金额(公司目前处于可转债转股期,总股本可能发生变动,目前总股本为411,574,346股,假设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股本未发生变动时,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82,314,869.20元,在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双箭转债”全部转股,公司总股本预计不会超过478,192,231股,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不超过95,638,446.20元)。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通过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发展状况,同时,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该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对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81 证券简称:双箭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7

债券代码:127054 债券简称:双箭转债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

2、变更的日期

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准则解释第16号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指发行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准则解释第16号的上述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81 证券简称:双箭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8

债券代码:127054 债券简称:双箭转债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2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2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3年5月8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在“双箭股份投资者关系” 小程序举行2022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双箭股份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双箭股份投资者关系”;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双箭股份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公司董事长沈耿亮先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沈会民先生,独立董事凌忠良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张梁铨先生,保荐代表人卢旭东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81 证券简称:双箭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9

债券代码:127054 债券简称:双箭转债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做好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更好地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使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于2023年5月10日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投资者接待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上午 9:00-11:00。

二、接待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洲泉镇永安北路1538号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三、接待方式:现场接待。

四、参与接待人员:公司董事长沈耿亮先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沈会民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张梁铨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可能作适当调整)。

五、预约方式:参加本次活动的投资者请于2023年5月9日下午4∶30前与公司证券与投资部联系,同时提供问题提纲,以便做好活动接待安排。

联系人:张梁铨、沈惠强

电话:0573-88539880

传真:0573-88539880

六、注意事项

1、参加活动的个人投资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2、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做好活动接待的登记及《承诺函》的签署。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81 证券简称:双箭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0

债券代码:127054 债券简称:双箭转债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套期保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为防范和降低汇率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含下属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结售汇币种为美元、欧元、澳元,交易场所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且具有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金额不超过8,000万美元(欧元、澳元折算为美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不涉及募集资金。

2、2023年4月1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

3、风险提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公司将积极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审慎操作,防范相关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出口业务不断增加,基本为自营出口,主要采用美元、欧元、澳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及各国经济发展和其他不确定性事件因素影响,当贸易结算货币汇率出现大幅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与日常经营紧密相关,是基于外币资产、收支业务为基础,防范和降低汇率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该业务的开展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根据相关会计准则,该业务的开展符合套期保值相关规定。

2、交易金额: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金额不超过8,000万美元(欧元、澳元折算为美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次业务开展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额度,动用交易保证金(主要为占用合作银行的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3、交易方式:拟在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且具有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结售汇币种为美元、欧元、澳元。

4、交易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2023年4月1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完全依据公司与客户报价所采用的汇率的情况,严格与回款时间配比进行交易。

远期结售汇操作可以熨平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远期结售汇操作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市场风险: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可能会带来较大公允价值波动;若市场价格优于操作时锁定价格,将造成汇兑损失。

2、操作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如操作人员在开展交易时未按规定程序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汇率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3、流动性风险:公司根据出口合同进行贸易款的回收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对项目进度和订单进行调整,导致远期结汇交割违约风险。

(二)风险管控措施

1、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规定公司从事远期结售汇业务,以规避风险为主要目的,禁止投机和套利交易。对公司结售汇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2、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交易必须基于公司出口业务收入,远期结售汇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出口业务收入预测量。

3、在签订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时应根据真实贸易背景,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付款期和金额进行交易,确保交割期与业务周期保持一致。

4、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损失,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的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5、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现象,同时为公司出口货款购买信用保险,从而降低客户拖欠、违约风险。

6、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将会定期、不定期对实际交易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包含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不以投机、盈利为目的的远期外汇交易,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远期结售汇业务内部控制制度》,针对远期结售汇业务内部管理的制度较为完备,具有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本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制度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双箭股份(包含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锁定汇率为手段,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同时上市公司相关业务管理制度较为完备,具有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上市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综上,保荐机构对双箭股份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81 证券简称:双箭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2

债券代码:127054 债券简称:双箭转债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双箭股份”)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桐乡德升胶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升胶带”)在确保不影响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9,300万元(含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94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1,364.00万元,期限6年。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发行513.64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364.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4,636,400.00元(不含税)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2月17日将509,003,600.00元汇入公司在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上述已到账募集资金尚未扣除已预付承销及保荐费500,000.00元和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和登记费用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费用1,939,322.64元,扣除后,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6,564,277.36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2月18日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 [2022]58号)。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闲置情况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1,364.00万元(含51,364.00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全资子公司德升胶带实施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92,755,498.37元。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9,300万元(含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拟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产品收益分配方式根据公司与产品发行主体签署的相关协议确定;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实施方式

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所投资的产品是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具有投资风险低、本金安全度高的特点。但由于影响金融市场的因素众多,本次投资不排除金融市场极端变化导致的不利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向,在上述产品投资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办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

五、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同时,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互抵触的情形,同时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六、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审核意见

1、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没有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9,300万元(含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没有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9,300万元(含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一)双箭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且上市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市公司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二)双箭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过去十二个月内进行风险投资的情形,上市公司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并承诺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上市公司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双箭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81 证券简称:双箭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4

债券代码:127054 债券简称:双箭转债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1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综合考虑公司资金安排,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包括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贸易融资等。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拟授权公司董事长沈耿亮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同时,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在非关联方银行申请相关授信额度。

上述授权有效期为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

以上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81 证券简称:双箭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5

债券代码:127054 债券简称:双箭转债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注:天健2022年业务收入尚未审计结束,故仍然按照审计机构提供的2021年业务数据进行披露;除前述之外上述其他基本信息均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实际情况。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00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85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15万元(含税),本期审计费用较上年审计费用增长17.65%,主要系新增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含税)。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审计机构,且已为公司连续十九年提供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坚持客观、独立、公证的立场,诚信开展工作,注重投资者权益保护,较好地完成各项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继续聘任其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与天健协商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3年4月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工作认真负责,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6、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