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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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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3-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4版)

证券代码:688046 证券简称:药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6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累计总额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最终以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实际核准的信用额度为准)。

●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了满足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金融业务需求,2023年度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累计总额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最终以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实际核准的信用额度为准)。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银行最终核定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本次综合授信额度决议有效期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审议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止。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授信相关的事宜。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

证券代码:688046 证券简称:药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7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新设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对外投资新设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济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具体事项如下:

一、设立子公司的背景

公司近期成功构建了自主知识产权全人源抗体转基因小鼠NeoMabTM品系,该品系携带人源抗体重链及轻链可变区基因库,免疫系统功能健全,可应对抗原刺激高效产生全人源抗体,抗体的多样性和有效性测试结果优良,表明该小鼠有望成为抗体药物研发的重要工具。

公司计划在NeoMabTM小鼠的基础上,结合其他相关技术平台,搭建抗体发现及高通量筛选的技术平台,实现从靶点验证到PCC分子全流程的全人源抗体发现服务,助力生物技术公司和创新药企快速获得新的临床前候选抗体药物。

由于全人源抗体服务业务模式与公司现有业务模式差别较大,关键技术和人才团队亦有不同,为提升效率,迅速完成人员招募、平台搭建、业务拓展,公司拟成立独立运营的全资子公司。

二、拟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江苏济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四)法定代表人:张明坤

(五)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六)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暂定)

(七)经营范围:生物医药产品的研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诊断试剂原料产品的研发、技术转让及销售;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范围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八)资金来源:本次投资资金全部为公司的自有资金。

三、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NeoMabTM小鼠是公司基于自有技术平台成功研发的全人源抗体鼠,目前全球仅Regeneron、Sanofi、Amgen、BMS、和铂医药、百奥赛图等少数几家公司拥有类似品系,所以基于NeoMabTM小鼠搭建的抗体发现平台具有行业稀缺性。

江苏济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将采取抗体序列/PCC分子转让、授权、销售分成等灵活商业模式,以帮助创新药企快速获得目标靶点候选抗体分子,结合公司现有的涵盖候选药物靶点验证、药代动力学、药理药效学、non-GLP安全性研究等临床前药物筛选评价服务体系,可真正实现为客户提供从靶点概念验证至IND申报的一站式服务,赋能全球新药研发,持续拓宽公司业务领域,并可能和客户共同分享创新药物上市销售后的良好收益。

江苏济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母公司之间的业务具有良好的协同性,子公司的部分业务依赖于斑点鼠计划的基因剔除小鼠,有可能对母公司的小鼠模型销售和药效业务引流产生较大的正面影响。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江苏济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设立尚需经其注册地市场监管部门的审批。江苏济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后,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宏观经济及市场环境变化等系列风险,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合理安排资金和投资节奏,加强经营风险防范意识,通过专业化运作和科学化管理降低运营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

证券代码:688046 证券简称:药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8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美国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投资标的名称:GemPharmatech LLC

● 投资金额:2,900万美元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资事项尚需经过国内发改委、商务、外汇等主管部门的备案审批,以及在美国履行当地主管部门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实施的结果和完成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增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GemPharmatech LLC(以下简称“美国子公司”)系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境外全资子公司。根据公司战略规划,为满足美国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以自有资金2,900万美元向美国子公司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美国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变,公司仍持有美国子公司100%股权。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办理后续相关手续等事项。

(二)对外投资决策与审批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美国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2,900万美元向美国子公司进行增资。该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GemPharmatech LLC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Mark Moore

实收资本:630.03万美元(本次增资前)

成立日期:2020年02月27日

注册地址:3422 Old Capitol Trail, Suite 700, Wilmington, DE 19808-6192, county of New Castle

主营业务:实验动物的销售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美国子公司100%的股权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

本次对美国子公司增资是为了增强美国子公司的资金实力,符合公司未来的战略规划,有助于海外市场的拓展,提升公司在海外市场的品牌形象。本次投资金额主要用于建设美国当地动物房和实验室,以及日常运营和市场推广。由于美国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增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增资尚需经过国内发改委、商务、外汇等主管部门对境外投资事项的备案审批,以及在美国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实施的结果和完成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履行相关主管部门各项手续,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顺利推进本次增资事项。

本次增资属于境外投资行为,境外经营面临汇率波动风险,也面临着海外政策变化、运营管理及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

证券代码:688046 证券简称:药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9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 年 4 月 18 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 年 4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翔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董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执行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有效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总经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审慎客观,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和专业作用,同意独立董事杜鹃、余波、肖斌卿向董事会提交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截止到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全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新设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济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的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新设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13、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 2022 年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符合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需求,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李钟玉、柳丹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2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预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符合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需求,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李钟玉、柳丹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2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1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1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包含本数)的超募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闲置募集基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编制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审计机构及保荐机构分别出具了鉴证报告及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2)《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1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6,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超过超募资金净额的30%。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提名王韬先生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终止日与第一届董事会一致,并聘任王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子公司担保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担保,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办理具体相关事宜并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协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相关事项,并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授信相关的事宜。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审议通过《关于对美国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2,900万美元对美国子公司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美国子公司100%股权。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办理后续相关手续等事项。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美国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2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较好履行了各项职责。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

证券代码:688046 证券简称:药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0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3 年 4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琚存祥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参会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各项职责,依法独立行使监事会职权,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有效监督。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截止到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全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10、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 2022 年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符合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需求,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2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预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符合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需求,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2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1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包含本数)的超募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闲置募集基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1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6,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超过超募资金净额的3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编制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审计机构及保荐机构分别出具了鉴证报告及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2)《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担保,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办理具体相关事宜并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协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相关事项,并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授信相关的事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

证券代码:688046 证券简称:药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2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3,022,172股,限售期为自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 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数量为99,211,035股,限售期为自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4月25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42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000万股,并于 2022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 410,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67,320,762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89.5904%,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42,679,238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10.4096%。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为3,022,172股,涉及股东1名,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持有的限售股,涉及股东5名,股份数量为99,211,035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合计102,233,20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93%,将于2023年4月25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的战略配售限售股及部分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形。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下称“《招股说明书》”)《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及相关文件,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对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如下:

(一)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期安排、减持承诺

公司股东青岛国药大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国药”)、杭州鼎晖新趋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鼎晖”)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所持有的该等股份。

2、本企业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在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上市且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关于股东减持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稳定股价、日常经营和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履行相应的减持程序。

3、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期间,若股份锁定和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更新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4、若本企业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相关承诺,则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股东南京生物医药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医药谷”)、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省产研院”)、舟山砾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舟山砾岩”)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公司/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本公司/本企业所持有的该等股份。

2、本公司/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期间,若股份锁定和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发生变化,则本公司/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更新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 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

3、若本公司/本企业违反上述股份锁定的相关承诺,本公司/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期安排、减持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东“华泰集萃药康翔鹰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解禁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02,233,207股

1.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3,022,172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2.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持有的限售股数量为99,211,035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4月25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上网公告附件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