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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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情况
为实现公司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变更募投项目实
施方式的情况如下:
1、拟变更的“售后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项目变更前情况
售后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预计总投资额为7,970.06万元,其中售后及营销网络服务网点设立投入1,901.10万元,人员投入2,158.00万元,设备投入510.96万元,培训费用360.00万元,品牌推广费用3,040.00万元。
项目拟在广州市内设立面积为1,500平方米的售后及营销网络服务总部中心,并计划在第一年完成,成为公司全国营销网络与服务网点的管理与监督中心、数据收集与分析中心、产品展示和服务中心,对外起品牌宣传、重大客户与项目贴身服务、营销网络升级拓展的作用,对内则是公司培训及服务示范、数据收集和分析的总部中心。同时,项目相关的区域网点的开设分三年完成布局,本项目第一年在上海、厦门、武汉、合肥、重庆和苏州,第二年在济南、天津、成都和长沙,第三年在南昌、西安、沈阳等全国多个省份的经济发达或核心城市,以区域网点的性质开设13个单个面积为200-280平方米的区域服务网点,其目标是成为该核心区域形象标杆的综合服务网点,同时起到品牌宣传与辐射、业务拓展及扩大业务收入等作用。
项目对于广州售后及营销服务总部中心及13个区域网点均以场地租赁的方式设立,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项目新增营销网络与服务网点面积合计约为4,740平方米,其中售后及营销网络服务总部中心面积约为1,500平方米,13个售后及营销网络服务区域网点合计面积为3,240平方米。
项目建设期为3年,第一年上半年完成售后及营销网络服务总部中心和6个售后及营销网络服务区域网点的场地租赁、装修以及设备采购等事宜,下半年开始进行相关网点的人员招聘等工作安排;第二年第一季度完成4个售后及营销网络服务区域网点的场地租赁、装修和人员招聘等工作;第三年第一季度完成剩余3个售后及营销网络服务区域网点的场地租赁、装修和人员招聘等工作。
2、项目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拟将原计划广州售后及营销服务总部中心租赁办公场地及场地改造变更为:由公司购买办公场地(约2000平方米)并装修办公场地供该项目使用。
(2)鉴于公司正开发锂电池隔膜设备等新能源设备,新能源设备的销售是未来公司业务销售的重点领域之一。为有效开展新能源设备销售业务以及进一步集中高效开展生活用纸设备销售业务,拟将广州售后及营销服务总部中心及13个区域网点的建设内容变更为:广州售后及营销服务总部中心及6个区域网点;该项目相关的售后及营销网络服务总部中心以及其他6个区域网点按实施时间顺序使用募集资金。
(3)变更后项目预计总投资额为7,879.94万元,其中售后及营销网络服务网点设立投入3,844.31万元,主要用于设立售后及营销网络服务中心与开设全国售后及营销网络服务区域网点设立所需的场地购置、租赁与装修费用;设备投入292.63万元,包括总部中心与各个区域网点业务销售、售后维护以及日常办所需的硬件、软件设备购置费用;人员投入1,513.00万元;培训费用220.00万元,包括不限于培训费、差旅费等相关项目推广与实施费用;品牌推广费用2,010.00万元,包括自媒体、杂志等广告费用和会展费用。
(4)变更后的项目建设进度安排为:项目建设期为3年,第一年完成售后及营销网络服务总部中心场地购置、装修以及设备采购等事宜,并开始进行相关网点的人员招聘等工作安排;第二年第一季度完成3个售后及营销网络服务区域网点的场地租赁、装修和人员招聘等工作;第三年第一季度完成剩余3个售后及营销网络服务区域网点的场地租赁、装修和人员招聘等工作。
三、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原因及影响
(一)本次变更的原因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是从公司及股东长远利益出发,由公司购买办公场地并装修办公场地供该项目使用,将更好的实现公司资源的优化配置,为该项目营销网络建设提供长期保障,消除办公场地租赁给项目持续生产经营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鉴于公司正开发锂电池隔膜设备等新能源设备,新能源设备的销售是未来公司业务销售的重点领域之一,为有效开展新能源设备销售业务以及进一步集中高效开展生活用纸设备销售业务,将该项目营销网络网点建设进行重新调整。
(二)本次变更的影响
上述变更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其变更未实质影响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会对原有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处理该项目变更涉及的所有相关事宜。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四、变更后项目的效益预估
本项目建成后,将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满足客户的需求,获取更多的订单,促进公司智能装备制造领域做大做强,将有利于公司整合各子公司客户资源和技术资源,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由于募投项目实施内容由租赁办公场地变更为购买办公场地,营销网络网点建设进行重新调整,项目支出保持微小变动。但项目从原来的租赁办公场地变更为购买办公场地,售后及营销网络网点更加集中高效,将更好的实现公司资源的优化配置,为该项目生产经营提供长期保障,消除厂房租赁给项目持续生产经营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项目风险提示及应对措施
1、新设售后及营销网络服务网点的管理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新增售后及营销网络服务中心与区域网点全部设立后,公司售后及营销网络服务网点数量将得到较大提升,从而使公司整体经营所需要的管理、销售人员也需要同步扩招,供应日常经营的客户服务系统也要扩张。如不能招到足量合适的人员,整体服务配套不上,将使本项目难以达到预期目的。
为应对此风险,公司建立了权责明确、奖罚清晰合理的营销管理体系,现有成熟营销团队对全国经济发达的一、二线城市的人口分布、市场需求均有较充分深入的了解,对公司原有售后及营销网络服务渠道也非常熟悉,公司将定期对销售人员及相关咨询、设备维护等销售支持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2、融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售后及营销网络服务网点设立的前期,需要大量的流动资金,而公司本身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经营。大量使用自有资金去建设募投项目,公司日常经营将出现运营风险。公司主要的融资渠道为银行贷款,如国家政策有较大的变动,募投项目将难以展开。
针对此风险,公司将积极开发其他的融资渠道,包括此次股票上市融资。公司将以本次股票上市为契机,进一步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并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功能,增强企业融资能力,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
3、租赁物业的经营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房地产价格的跌宕起伏,带动租赁物业的价格的起伏波动,售后及营销网络服务总部和区域网点办公场所租赁协议到期后,续租价格与业主不能达到统一而不能持续经营。上述均为物业租赁带来的相关风险。
针对该风险,公司在租赁物业时,将充分考虑当时经济环境,在价格较低点时,预先与业主签订租赁或者购买协议;签订合同的时候,将说服业主签订租期较长并有优先续租权的合同。通过以上途径,公司能有效规避因租赁物业带来的风险。
4、人才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随着公司营销与服务网络的快速扩张,业务的大幅增长,公司将可能面临人才短板。针对公司在发展中可能遇到的人才需求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对策:
第一、通过与国内高校的持续合作,引进高校的人才,并用公司的资金优
势提升高校相关行业人才的素质,使高校成为公司的人才储备基地;
第二、加大对企业内部的投入,制定更多元化的培训机制,为公司的发展培育骨干力量和储备人才;
第三、不断完善公司的薪酬福利体系和人才激励机制,加强员工对公司的凝聚力,降低人才外流的可能性;
第四、通过公司强大的销售团队,加大对当地各区域网点的新老员工进行培训和指导。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有利于公司发展,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有利于公司发展,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欧克科技本次拟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相关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未实质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及项目实施内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欧克科技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1223 证券简称:欧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3
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欧克科技”)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为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收益,公司将现存放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红谷滩支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南昌支行”)的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转存至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南昌分行”)和“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以下简称“上饶银行九江分行”)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在北京银行南昌支行开设的原募集资金专户将予以注销。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72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68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65.58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109,387.4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281.1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1,106.2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2-41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修水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修水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且于2023年1月和九江欧克新型材料公司共同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红谷滩支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修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4月14日,本公司有六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含利息)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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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变更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拟在光大银行南昌分行和上饶银行九江分行分别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生活用纸智能装备生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变更的相关事项,并将存放于北京银行南昌支行(账号:20000063258200108073915)的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转存至新的募集资金专户,新募集资金专户转入金额以实际到账金额为准。
募集资金专户变更完成后,公司将注销原募集资金专户,原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同时失效,公司将与保荐机构、光大银行南昌分行、上饶银行九江分行分别签署新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投资计划,公司其他募集资金专户不变。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核意见
2023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光大银行南昌分行和上饶银行九江分行分别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生活用纸智能装备生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并将存放于北京银行南昌支行的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转存至新的募集资金专户。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形,有助于进一步提高临时性闲置募集资金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会监事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欧克科技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1223 证券简称:欧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0
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321.71万元,未分配利润为46,648.67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0,682.43万元,未分配利润为50,094.81万元。根据公司运营及投资实际情况及股利分配政策,2022年度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总体经营情况稳健,公司已经开发锂电池隔膜生产线等新能源领域的设备产品,公司将继续加大新能源赛道的研发及市场开拓的投入,未来将积极寻求新能源专用设备等主营业务新突破,通过产品和技术创新增强核心竞争力,多措并举地扩大经营规模和增厚业绩;为此,公司预计2023年度将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公司从实际经营情况出发,为满足资本性支出需求,保持财务稳健性和自主性,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公司2022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满足公司经营资金周转、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以及未来利润分配的需要。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今后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2022年度实际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结合公司现阶段经营及长远持续发展,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战略、资金需求及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特此公告。
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上接15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