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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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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1221 证券简称:光庭信息 公告编号:2023-010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92,622,3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和诸多挑战,公司紧跟国家战略布局,坚持聚焦智能网联汽车软件的研发与创新,紧密围绕汽车网联化、智能化和电动化进行技术创新与业务开拓,为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和汽车整车制造商提供专业的定制软件开发与技术服务。

公司产品和服务主要涉及智能座舱、智能驾驶、新能源等领域,以研发创新为核心,以各业务线深耕和开拓的市场为基础,有机融合共享市场机会,优化产业链上下游资源配置,打造新型产业链价值链条,形成有序循环的产业链体系,建设公司在智能网联汽车全域全栈的独特业务品牌。

2022 年,光庭智能网联汽车软件产业园一期正式投入使用,为公司市场开拓和人员扩张提供优质环境,也为智能网联汽车软件产业规模化奠定坚实的硬件基础,推动产业快速发展。2022年,公司在上市后的首年,以全新的姿态参与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变革,创新成果迭出,载誉满满。

(1)布局国内重点市场开拓

报告期内,公司在国内汽车市场重点区域设立了南京、重庆、广州等全资子公司以及沈阳分公司,辐射华东、西南、华南以及华北等地区,形成了以武汉总部为中心,多点战略协同市场布局,快速响应市场,精准及时服务客户,为公司跨越式发展与规模化扩张蓄力。

(2)加码募投项目研发投入

随着行业技术的快速迭代和业务量的快速提升,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技术领先优势,并为客户提供更多、更快、更好的服务,公司加码投入研发。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为8,427.1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7.17%,占全年营业收入的15.89%。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创新硕果累累,主要成果包括:(i)基于 SOA 高性能车载中间件平台,可贴合国内厂商实际需求,支持高度定制化,核心协议栈性能达到行业一流水平;(ii)数据驱动研发闭环平台,以车云为载体、数据为驱动,协助客户构建研发闭环,助推汽车软件定义汽车时代的数字化转型;(iii)智能驾驶域控软件平台,打造行业领先的智能驾驶软件解决方案,提升用户的行车与泊车驾驶体验,帮助用户更安全,更省心的抵达目的地等。

(3)共创产业共赢生态体系

报告期内,在巩固与原有客户稳定合作的基础上,公司进一步与丰田通商、芯驰科技、Elektrobit、北斗产业创新中心形成战略合作关系,探索汽车转型变革趋势,共创共赢生态合作模式,同时公司与诺博汽车建立“超级软件工场 - 灯塔工程示范合作伙伴”,打造更开放的软件协作生态。

(4)共享行业创新前瞻理念

为进一步推动汽车电子软件的发展,满足未来车厂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对汽车电子软件开发量的指数级增长、软件开发复杂性和高质量的要求,以及形成与车厂高度适配、满足车厂规模化人才需求,公司首次提出并推动“超级软件工场”这一创新性、前瞻性概念。

报告期内,公司主办多场超级软件工场高端闭门研讨会,并受邀参加 SAE、盖世汽车、上汽集团举行的多场行业峰会论坛,深度分享光庭首创超级软件工场的思考与实践,与业界共享光庭发展成果,共话汽车产业生态未来。

(5)持续提升创新研发体系

为深度响应“产学研融合”国家创新发展战略,公司已与湖北多家高校开展校企合作,探索校企协同育人模式,并与武汉大学共同成立了“智能软件工场”联合实验室,研究智能化软件工场的关键理论和核心技术。

公司已通过了软件成熟度 CMMI L5认定,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创新研发体系,确保研发进度紧跟市场趋势;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通过了 A-SPICE 2 级认证,标志着公司在汽车电子领域的软件开发过程及质量管理能力已实现国际领先水平。

2022年,公司入选“2021 年度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百强榜”,获得盖世汽车“智能座舱整体解决方案优质供应商”、“汽车 HMI 设计与开发工具优质供应商”,并荣获“2021 年度汽车电子科学技术奖”等荣誉,公司技术创新能力得到行业认可。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营业收入保持增长。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029.94万元,同比增长22.7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182.72万元,同比下降56.56%。

通过多年持续积累和发展,公司产品和技术服务涵盖了构成智能网联汽车核心的智能座舱、智能驾驶和新能源等领域,公司具备全域全栈软件开发能力,为新一代智能网联汽车提供软件开发与技术服务。

1、智能座舱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座舱销售收入为27,826.87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7.50%,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为52.47%,是公司的传统核心优势业务。伴随着提升用户驾驶体验理念的推广和技术的成熟,大屏化、多屏联动智能座舱的开发快速提升,包括传统自主品牌客户和新造车势力的座舱智能化业务需求持续增长。

光庭智能座舱整体解决方案可提供从需求定义到实车测试的全流程服务,具备从基础软件到上层应用的软件开发能力。基础软件方面采用光庭自研的SOA高性能车载中间件平台,兼容AUTOSAR规范,贴合国内汽车厂商实际需求,支持高度定制化需求,核心协议栈性能达到行业一流水平。目前公司在智能座舱方面的产品主要有:

(1)光庭睿舱解决方案。智能座舱作为数字体验的智能终端,在驾驶过程中会存在与终端跨设备、跨场景的互联协同需求,光庭睿舱解决方案可搭载丰富的生态应用和可扩展应用,满足不同的消费需求;同时还可设置多样的内置场景和可编辑场景,进一步深度优化驾驶过程中的智能体验,为用户提供多样化驾乘乐趣。

(2)光庭网联产品解决方案。得益于在车联网领域十余年的持续沉淀,光庭拥有完善的网联产品解决方案。该解决方案主要包括TBOX软件平台、HPC软件平台、欧标/俄标ECall标准组件、GB32960标准组件、车载以太网协议栈标准组件等产品。这些产品均已经过主流车型大批量量产验证,稳定、可靠、满足信息安全的要求;同时配备了丰富的自动代码生产工具和自动化测试工具,能快速满足定制化需求。

(3)光庭数字体验解决方案。光庭信息在智能座舱领域设置了用户体验实验室和数字体验室,前瞻布局高精三维地图渲染、智能座舱三维HMI、智能座舱仿真软硬件环境、数字城市及驾驶仿真、车内游戏化娱乐体验 VR/AR、VR仿真座舱交互等方向的前沿开发研究,加速智能汽车领域的创新性探索,推动智能座舱交互3D可视化、逼真渲染以及虚拟现实的落地。目前已开发了多款三维HMI概念座舱原形,与国内外多家OEM伙伴进行相关合作,累计为OEM车厂提供超50多款量产车型HMI设计和开发服务。

2、智能驾驶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驾驶收入为16,589.46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5.27%。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为31.28%,是公司未来战略布局的核心方向和业务增长来源。

公司智能驾驶业务包括自动驾驶软件开发、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和移动地图数据服务等业务,除了为客户提供乘用车和商用车自动驾驶域控软件开发服务,承担新一代行泊一体相关前沿技术的开发外,还为汽车整车制造商、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及自动驾驶算法公司提供自动驾驶仿真测试、功能和性能的评价测试服务,并针对各种移动出行和应用场景为客户提供基于地图的深度定制开发和移动大数据增值服务。

智能驾驶业务分三部分组成:

(1)自动驾驶软件开发

报告期内,自动驾驶软件开发业务销售收入为1,840.7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5.38%,主要系来自客户在ADAS领域相关业务的订单增长所致。

自动驾驶软件开发业务主要包括(i)ADAS量产解决方案,提供高速干线物流量产级产品解决方案;(ii)APA量产解决方案,依托车辆控制核心技术、自主车规级算法和大量量产实绩经验,提供圈占的自动融合泊车的方案。

(2)智能网联汽车测试

报告期内,智能网联汽车测试营业收入为8,240.8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87%。主要系客户自动驾驶测试业务订单增长,驱动了报告期内智能网联汽车测试业务收入的增长。智能网联汽车测试业务主要包括自动驾驶产品评测及验证技术、AI自动化数据处理技术以及失效场景的数字孪生重构技术。(i)在评测方面,公司借助大量自动驾驶实车测试数据,利用大数据、AI、数学建模等手段,对自动驾驶安全、高效、舒适、节能等方面构建各层级、综合性的功能测试技术和评价体系;(ii)在数据处理方面,公司通过 AI 技术完成自动驾驶的数据标注以及数据隐私化处理,向汽车整车制造商、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及自动驾驶算法公司提供平台及定制化服务,满足海量数据的云端管理及自动化标注及数据合规和隐私化处理的需求,提升自动驾驶算法迭代速度;(iii)在失效场景的数字孪生重构方面,公司构建真实世界 1:1 数字孪生仿真场景技术,将真实世界失效场景完整映射到虚拟世界的仿真场景,通过大量真实道路的失效场景训练自动驾驶算法处理突发场景的能力,助力自动驾驶算法性能提升,减少实车测试工作量。

(3)移动地图数据服务(涵盖智慧城市服务)

报告期内,移动地图数据服务及智慧城市服务销售收入为6,507.8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7.76%。公司主要业务是针对各种移动出行和应用场景为客户提供基于地图的深度定制开发、智慧城市及移动大数据增值服务。近年来,公司整体战略调整,打造以汽车电子软件业务为重心,布局国内市场,集中优质资源,力争成为国内专注于汽车电子软件的引领者。受此影响,公司移动地图数据服务(含智慧城市服务)业务订单有所减少。

3、新能源

报告期内,新能源业务收入为8,241.88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1.06%,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为15.54%,是公司未来最具广阔市场发展前景的优势业务。2022年以来,公司快速响应市场变化并实施战略调整,重点布局国内市场,参与了包括长城汽车、广汽埃安等多款车型的软件技术服务。

公司为海内外OEM厂商、系统商提供更加高效可靠、节能安全的智能电控软件解决方案,提供动力域、底盘域、车身域全栈电控软件开发服务及系统技术方案支持服务。在动力域方面,在原电机控制器(MCU)的基础上,新扩展了整车控制器(VCU)、动力域控制器等新产品方向;在底盘域方面,公司面向汽车横纵向控制领域,提供全栈的EPS及ESB(线控刹车)电控软件解决方案;在车身域方面,公司业务包含车身控制器(BCM)、无钥匙启动(PEPS)等产品方向;在系统技术支持服务方面,主要面向OEM厂商以及汽车零部件系统商提供覆盖电控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技术支持服务,包括实车标定、台架标定、EMC实验、耐久实验、冬季测试、夏季测试在内的系统级技术支持服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1、报告期内,2022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提名朱敦尧先生、吴珩先生、欧阳业恒先生、王军德先生、李森林先生、葛坤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汤湘希先生、蔡忠亮先生、王宇宁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提名蔡幼波先生和刘大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同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孙凯先生为职工代表监事。

2、2022年1月2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共9名,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分别为朱敦尧先生、王军德先生、吴珩先生、欧阳业恒先生、李森林先生及葛坤先生;独立董事3名,分别为蔡忠亮先生、汤湘希先生及王宇宁女士。

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共3名,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蔡幼波先生、刘大安先生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孙凯先生组建。

3、2022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朱敦尧先生为董事长,选举产生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王军德先生、李森林先生、朱敦禹先生及葛坤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蔡幼波先生为监事会主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21日和2022年4月6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同意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为296万股,授予价格为35.98元/股。

(1)2022年4月6日,经董事会审议,同意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以2022年4月6日为首次授予日,首次授予调整为向246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59.70万股,授予价格为35.98元/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根据本激励计划予以相应的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调整为36.30万股。

(2)2022年10月25日,经董事会审议,确认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2年10月25日,以35.58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2名激励对象授予10.70万股限制性股票,剩余未授予的预留部分股份为25.60万股。

(3)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上述未授予的预留部分25.60万股限制性股票已自2023年4月6日起自动失效。

(4)2023年4月19日,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3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9.00万股予以作废。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含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由258人调整为227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215人、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12人),已授予股份总数调整为251.40万股(首次授予240.70万股,预留部分授予10.70万股),作废19.00万股。

(5)2023年4月19日,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2022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和部分预留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未能成就,227名激励对象对应第一个归属期拟归属的合计100.56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227人(含首次授予激励对象215人,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12人),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为150.84万股。

2、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同意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为181.5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46.50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为35.00万股),授予价格为26.93元/股。本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4日、2022年1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上资金额度可循环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最高额为10.64亿元,未超过审议额度,上述审议额度已于2023年1月24日到期。

(2)经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2022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上资金额度可循环使用。

2、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公司于2022年1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公司资金使用安排,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7,560万元,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5月7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6个月,同时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

(2)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公司实际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7,007万元,已于2023年4月17日将上述闲置超募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6个月,并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超募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超募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

3、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11日、2022年5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18.33%,符合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的有关规定。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将20,000万元超募资金划拨至公司基本户中,该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完成。

(2)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2,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11.00%。公司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32,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32%,符合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的有关规定。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光庭智能网联汽车软件产业园二期部分项目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光庭智能网联汽车软件产业园二期部分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316.38万元用于投资建设光庭智能网联汽车软件产业园二期部分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对外投资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受让山东光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46%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0元受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敦尧先生持有的山东光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300万元出资额即46%股权,武汉光昱明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系山东光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受让实控人持有的山东光昱股权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已办理完毕。公司持有山东光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46%股权,间接持有武汉光昱明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46%的股权,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完毕了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

公司经董事会和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为92,622,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00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7,048,920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利润分配预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即保持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截至报告期末,本次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六)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022年2月,公司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备案手续,取得了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2、因业务规模扩大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已在本报告期内搬迁至新办公地址。

3、报告期内,经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2022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公司2022年度具体审计工作量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大信确定合理的审计费用。

4、2022年03月0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光庭信息技术株式会社拟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名古屋光庭信息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名古屋光庭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业务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等由东京光庭承继。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东京光庭已完成了对名古屋光庭的吸收合并事宜。

5、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分公司改制为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新设全资子公司南京光庭,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新公司设立后,将承继南京分公司的资产、业务及人员等,南京分公司将予以注销。报告期内,南京光庭已于6月22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

6、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分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分公司的设立登记事宜。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在广州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在广州投资设立广州光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州光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