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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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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448 证券简称:浩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9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76,517,0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

公司是低代码开发平台以及低代码智慧物联网数据平台提供商。报告期内,公司将低代码、物联网平台、UWB高精准定位、大数据、云计算、边缘计算和人工智能等多种技术作为公司的技术支撑体系,与公司持续研究的低代码平台、UWB应用体系相结合,为客户提供以低代码平台为核心,智慧物联网数据平台和智能感知终端为配套,大数据运营为服务的多位一体的行业综合解决方案,广泛应用于金融物联、公共安全、智慧高校等行业领域。

2、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1)低代码开发平台以及低代码智慧物联网数据平台

按照传统开发方式,软件系统、软件平台等软件类产品需要通过开发人员编写代码开发形成,将产生较高的人力成本及时间成本。公司的低代码平台是一个零代码/低代码的平台,通过很少代码或者几乎不用编写代码就可以实现快速建立应用开发、配置和部署,是实现平台高效开发的工具平台。报告期内,公司的低代码开发平台已通过了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低代码通用能力评测。

公司的低代码平台技术主要具备以下特点:1、可视化配置方式快速搭建大多数企业数字化应用;2、基于领域驱动语言,一处编写,多处运行;3、强大的版本管理和在线协同开发能力;4、基于云原生和微服务架构,支持灵活的部署方式,应用程序与基础架构分离、支持轻量化部署,可在各类新型云动态环境中,构建和运行可弹性扩展的应用;5、丰富的组件库和插件式组件管理;6、系统开发全生命周期管理;6、第三方系统、数据的集成能力;7、丰富的前端展示方式;8、集成自主知识产权的人工智能应用,包括OCR\RPA\语音交互等。结合可靠的自动化手段,使工程师可以轻松地应对系统频繁和可预测的重大变更,快速交付软件。

平台实现了“物联+业务”融合管理,融合企业客户包括OA、ERP、MRP、阿米巴管理系统(AMIBA)、安防综合管理系统(IOTMP)、UWB定位技术、物联网3D可视化平台、可视化数据大屏等在内的细分业务管理类应用,在设备控制/执行、信息流、综合管理数据流等方面实现数据的无缝对接,从而实现各流程和业务的自动化、智慧化管理;再次,平台拥有低代码与业务流的集成能力,可敏捷适应业务复杂多变的企业级应用与服务,在传统业务流程管理(BPM)技术的更高层面上进行抽象建模,使用阶段的各种不同类型步骤任务的动态组合,围绕业务目标,让流程更加动态、自动、智能,也更加友好易用;同时,平台支持多种云部署架构,针对客户需求,可按需支持公有云、私有云、混合云部署,部署方式灵活。智慧物联网数据平台除继承上述低代码开发特性,还具备强物联网属性,拥有良好的兼容性,可接入众多品牌的软件平台和硬件终端。

(2)UWB技术和系列产品

公司基于UWB高精准定位技术打造了“UWB智慧+”系列产品,形成了智能硬件终端组合+智慧管理平台的软硬一体的整体解决方案。公司采用“生物识别+UWB定位”组合的创新方式,为银行金库管理打造了专属智慧化管理系统,实现对金库人员身份认证、金库人员精准定位、人卡一致核验、轨迹跟踪、非合规行为报警及出入口人员信息管理等功能;实现对金融领域钞箱的精细化管理,替代RFID,改用UWB标签,实现钞箱的精准定位、环境温湿度分析、移动震动分析等功能,并探索结合GPS、北斗技术,对钞箱实施更为安全、精准的全流程管理。

针对定位系统工程中,UWB基站布线工作量大及系统调试难度高的问题,公司创新的开发了新一代UWB定位基站,采用POE双网口设计,工程中可以采用“手拉手”方式实施定位系统安装部署,有效减少工程施工难度和布线成本。创新研发了嵌入式定位引擎,上电即自动工作,可采用BS图形化方式对系统进行调试。可进行基站管理、基站在离线监控、主从配置、布点设计和实时定位效果监测。BS方式可以在任意位置对系统进行调试,有效提高了系统调试效率和减少系统实施难度。系统培训、实施、推广成本更低。

公司在不断丰富UWB定位产品及周边配套产品开发的同时,也积极拓展UWB定位产品在各行业的落地应用,结合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危化巡检、电力建设等行业的应用需求,公司研发了结合AR+AI+UWB的智能安全帽产品,可以实现AR+AI人工智能化辅助作业、实时对讲、语音控制、SOS紧急求救、安全风险预警、室内外高精度实时定位、在线测温、作业流程可视化管理等功能。通过产品的使用,可有效减少设备携带、解放双手、在施工作业场景中实现作业数字化、流程标准化,保障安全生产。定位+AR引导式巡视,AI研判有效避免巡视员工少检、漏检。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探索“UWB+”在其他领域的应用,并在金融领域和电力领域有相应的应用和落地。

(3)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和产品

公司基于对公安刑侦、交警、高速公路稽查各执法部门的各项管理流程和业务流程需求的深刻理解,针对性地开发了e-CarS车辆特征识别大数据分析系统、VCS视频图像采集摘要对比器、公安视频图像信息库系统、高速公路防逃费稽查系统等系列产品,目前该系列产品在多个省份具有应用。高速公路ETC防偷逃费系统、鹰眼路径还原APP、能够有效地提升客户信息化稽查能力。

公司的大数据平台GMind是“大数据+机器学习”的综合系统架构,一方面支持大数据所需要的高吞吐、高性能、海量数据、低时延、实时处理和高性价比的分布式集群,另一方面综合应用机器学习算法,减少人工维护成本以及智能辅助系统做出判断。结合Gmind平台技术,公司开发了多维大数据平台,通过对人脸数据、人体数据、车辆数据、事件数据等多维数据进行时间、空间上的碰撞,从而挖掘出特定人员或车辆的行踪轨迹,为公安刑侦提供数据线索,实现轨迹追踪和追逃跟踪。

公司人工智能技术主要用于计算机视觉领域,在公司所从事行业的场景理解和细分算法上具备优势。公司多年来持续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方面投入资源,内部有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团队,相关技术和产品已用于公司业务。在提高自身技术实力的基础上,公司也始终密切关注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趋势,将通过参股收购、产业合作、导入产品等方式与其他方向的人工智能企业开展合作。

3、报告期内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紧紧围绕着公司制定的经营计划,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7,125,957.92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0.84%,主要系受行业周期等影响,导致部分项目不能如期开展和验收所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0,663,736.1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1.08%主要系处置了亏损的子公司所致。

报告期内,财务费用为-4,773,735.18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109.04%,主要系本期利息收入增加所致;所得税费用发生额为-5,986,274.70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72.79%,主要系本期所得税费用及递延所得税费用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654,057.42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1.25%,主要系报告期较去年同期,销售回款减少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8,734,085.09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13%,主要系本期公司投资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投资成本及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876,634.11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8.97%,主要原因是本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本期分配股利较上年同期减少,以及上年同期支付了回购限制性股票款项而本期无此项支出所致。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报告期内入围/中标相关事宜

(1)2016年8月,浩云物联与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签署了《渝北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工程服务(智慧天网)合同书》,合同金额为23,911.55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9)。后因工程量变化等原因,合同总金额变更为26,185.5414万元,实际金额以最终结算为准。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就该项目已确认收入25,767.0500万元。

(2)2022年1月,公司与中共辛集市委政法委员会签署了《中共辛集市委政法委员会雪亮工程运维服务项目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10,159,529元,采用三年分期支付方式支付,每年11月份支付完成。运维服务期限自2022年1月10日到2025年1月9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中标项目签署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就该项目已确认收入319.48万元。

(3)2022年2月,公司收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发来的《中选通知书》,确定公司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技防设备的入围供应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收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选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4)2022年4月,公司收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公司为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安防工程集成及维保服务项目包件一的中标供应商(主选)、包件二的中标供应商(备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收到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5)2022年10月,公司收到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公司为第001标段长源电力汉川公司(一发)治安反恐一级达标企业建设施工公开招标项目的中标供应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收到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

2022年11月,公司与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署了《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技术服务合同书》,合同总价为人民币7,758,888.68元(含增值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中标项目签署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

2、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办理质押等相关事宜

(1)2022年3月,公司获悉茅庆江先生托管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2,784万股股份办理了质押展期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1)2022年8月,公司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茅庆江先生持有的本公司2,650万股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并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400万股股份办理了新的质押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2)2022年8月,公司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茅庆江先生持有的本公司3,446.95万股股份办理了质押展期及补充质押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及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3、公司签订租赁合同事宜

(1)2022年4月,因承租人广州心向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单方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公司与其于2021年9月在广州市番禺区签订的《物业租赁合同》,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双方于2022年4月11日签署了《关于解除〈物业租赁合同〉的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物业租赁事宜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2)2022年5月,因承租人钰翎(广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单方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公司与其及经纪方伍壹零(广州)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的《物业租赁合同》,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双方于2022年5月23日签署了《关于解除〈物业租赁合同〉的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物业租赁事宜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5)。

4、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事宜

(1)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和《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2)2022年5月13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截至2022年4月21日的总股本684,095,079股扣除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回购专户持有股份7,578,000股后股本676,517,0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0,147,756.19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当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3)2022年5月1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2022年5月25日,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

5、公司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宜

(1)2022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拟对公司于2018年11月2日、2018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以及于2020年7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两项议案(以下统称“两期回购计划”,已合计回购公司股份7,578,000股)中明确的回购股份用途进行调整,将两期回购计划中原计划“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的回购股份用途均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及变更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84,095,079股变更为676,517,079股,独立董事对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2)2022年6月17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上述两期回购计划中原计划“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的回购股份用途均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及变更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84,095,079股变更为676,517,079股,同日,公司披露了对应的减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和《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3)2022年6月18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公告》,自前述公告之日起45日内,公司未收到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的请求。本次注销的股票数量为7,578,000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1.11%。

(4)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注销事宜已于2022年8月15日办理完毕。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684,095,079股减少至676,517,079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5)2022年8月22日,公司完成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由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并在相关事项办理完毕后及时发布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备案)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6、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事宜

(1)2022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1,900.00万元将持有的润安科技45.90%股权转让予贵州云达科技有限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西藏浩云以人民币215.00万元将其持有的新余市彤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1.00%出资权属(新余市彤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深圳市润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00%的股权,即西藏浩云间接持有润安科技5.10%股权)转让予贵州云达科技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和《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2)2022年6月17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上述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3)2022年6月,公司收到贵州云达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的润安科技45.90%股权的前两期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985.0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以及公司委派至润安科技的3名董事退出其董事会的工商变更(备案)手续于报告期内已办理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4)2022年7月,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浩云收到贵州云达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的新余市彤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1.00%出资权属的前两期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115.00万元以及新余市彤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办理了前述出资权属转让手续后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7、公司获得政府补助事宜

(1)2022年6月,公司收到广州市番禺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下发的《区科工商信局关于下达2022年番禺区第二批科技经费(产业人才项目)的通知》(番科工商信财【2022】2号),公司的“低代码物联网开发平台研发及组态化设计在金融安防的应用与产业化项目”预计可获得番禺区创新领军团队项目专项资金资助合计900万元人民币,其中创新领军团队人才经费为100万元,区财政项目经费资助8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8、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加一致行动人及向其一致行动人内部转让股份事宜

2022年7月,为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优化资产配置,茅庆江先生与阿杏延安7号私募基金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建立一致行动关系,并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向上海阿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阿杏延安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转让1,308.23万股,占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后的公司总股本的1.933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7月12日、2022年7月13日、2022年7月15日、2022年7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加一致行动人及向其一致行动人内部转让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加一致行动人及向其一致行动人转让股份计划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其一致行动人转让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其一致行动人转让股份计划的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9、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续聘事宜

2022年12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续聘李淼淼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续聘王汉晖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续聘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