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上接226版)
证券代码:000722 证券简称:湖南发展 公告编号:2023-027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04月1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
公司董事会推选韩智广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
公司监事会推选倪莉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李培强先生、韩智广先生、丁景东先生担任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李培强先生担任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
2、丁景东先生、刘志刚先生、李培强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丁景东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
3、韩智广先生、谭明璋先生、李培强先生担任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韩智广先生担任战略委员会主任。
特此公告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19日
证券代码:000722 证券简称:湖南发展 公告编号:2023-028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总裁、副总裁及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04月1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刘志刚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尹小田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李志科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19日
附:公司总裁、副总裁及财务总监简历
1、刘志刚先生
男,汉族,1967年06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益阳市资阳区政府办主任,中共益阳市资阳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区委常委、副区长、常务副区长;中共益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社科联党组书记;中共益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湖南发展春华健康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志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而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尹小田先生
男,汉族,1975年03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审计师。曾任益阳市审计局副科级干部;益阳市审计局大通湖区审计特派办副特派员;益阳市审计局办公室副主任;益阳市审计局执行科科长;益阳市审计局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局副局长;益阳市审计局法规科科长;益阳市审计局办公室主任;湖南发展申宏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湖南湘发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湖南发展集团养老产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湖南发展益沅自然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湖南发展琼湖建材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尹小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而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李志科先生
男,汉族,1984年03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湖南分所项目经理;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财务部主管;湖南发展源品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资金财务部副经理(主持工作);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财务部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湖南发展集团水电产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志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而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0722 证券简称:湖南发展 公告编号:2023-029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04月1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苏千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陈薇伊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上述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就董事会秘书聘任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苏千里先生、陈薇伊女士均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142号光大发展大厦B座27楼
联系电话:0731-88789296
联系邮箱:sql@hnfzgf.com、cwy@hnfzgf.com
特此公告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19日
附: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苏千里先生
男,汉族,1975年04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监事会主席;世兴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机构业务总监;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党总支委员、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现任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千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而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陈薇伊女士
女,汉族,1987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专员、主管。现任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副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薇伊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而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0722 证券简称:湖南发展 公告编号:2023-030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由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发展空洲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的株洲航电(空洲水电站)扩机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含造价咨询)服务(第二次)招标工作于2023年03月29日发布招标文件公告,投标截止日共收到3家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在履行相应评审程序后,确认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湘咨工程咨询公司”)为株洲航电(空洲水电站)扩机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含造价咨询)服务中标人。根据中标价格,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1,650,000.00元。
2、湘咨工程咨询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投集团”)的全资孙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湘咨工程咨询公司为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韩智广先生、刘志刚先生需回避表决。
3、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关联董事韩智广先生、刘志刚先生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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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上述信息来源于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二)财务状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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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招标主体人:湖南发展空洲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招标项目名称:株洲航电(空洲水电站)扩机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含造价咨询)服务
3、招标项目地址: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境内湘江干流的空洲岛
4、招标服务工作范围:扩机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含造价咨询)的类型C型(从招标文件开始至最终验收后的财务决算审计),包括但不限于:(1)招标项目相应的招标控制价说明文件编制;(2)参与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3)施工合同的相关造价条款的拟定;(4)招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5)各类招标项目投标价合理性的分析;(6) 建设项目工程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7) 提出设计、工程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8)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9)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的处理;(10)协助招标人进行投资分析、风险控制,提出融资方案的建议;(11)隐蔽工程的监督管理;(12)各类工程的竣工结算编制或审核;(13)派出至少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 在有效期内),并同时具有工程类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职称,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的人员常驻施工现场,直至工程最终竣工验收财务决算审计结束为止;(14)配合完成招标人另行委托的决算审计;(15)建设项目后评价。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株洲航电枢纽扩机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含造价咨询)服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和中标价格,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公正、公允。
五、拟签订合同的主要内容
委托单位:湖南发展空洲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甲方)
受托单位: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湖南发展空洲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扩机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含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1、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1 招标审计
(1)招标文件审计;(2)工程量清单编制或审计;(3)招标控制价编制及审计;(4)投标报价审计;(5)招投标过程审计;(6)参与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7)编制所有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说明文件,招标控制价说明必须满足国家、行业及招标人的要求,包含但不限于招标项目预算情况介绍、项目市场调研情况说明、设备及材料厂家价格调研情况说明、项目造价咨询报告编制与审核;(8)招标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9)各类招标项目投标价合理性的分析。
1.2 合同审计
(1)勘察设计合同审计;(2)监理合同审计;(3)施工合同审计;(4)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审计;(5)其他合同审计;(6)合同的相关造价条款的拟定。
1.3 施工管理审计
(1)开工准备审计(包含但不限于):施工许可审计,内部控制制度审计,资金来源、到位情况审计,前期费用支出审计;(2)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3)提出设计、工程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4)协助甲方进行投资分析、风险控制,提出融资方案的建议;(5)隐蔽工程审计;(6)材料、设备采购审计(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设备采购计划审计,材料、设备采购合同执行情况审计,材料、设备的验收、入库、保管及维护审计,材料、设备采购费用核算审计;(7)工程现场管理审计;(8)工程进度款审计,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9)工程变更、签证及价款调整审计;(10)索赔审计;(11)质量、安全、工期审计;(12)监理管理审计。
1.4 竣工结(决)算审计
(1)竣工验收审计;(2)竣工结算审计,各类工程的竣工结算审核;(3)配合完成甲方另行委托的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1.5 编制符合国家、行业及甲方要求的各类审计报告和造价咨询报告。
2、合同价款
(1)合同价格。本合同为总价包干合同(含税,税率6%),价格为人民币壹佰陆拾伍万圆整(¥1,650,000.00),不因服务工作范围内结算金额的增减和服务周期的变化而调整合同价款。包含了交通费、食宿费、工伤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乙方不得向甲方、施工单位另行收取合同价款以外的费用,不得要求上述单位报销食宿、差旅交通等费用,并对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人身意外、财产损失承担全部责任。价格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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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同支付。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支付20%预付款。进度款自项目正式开工后,每半年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符合国家、行业及甲方要求的审计报告、跟踪审计日志、跟踪审计周报和月报、跟踪审计半年总结和年度总结、项目招标阶段跟踪审计报告、付款申请及相应金额的发票(以上付款材料在付款时间节点需按合同要求提供的则必须提供),每次支付合同金额的20%。累计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剩余合同总价20%作为竣工结(决)算审核(审计)服务费。
提交符合国家、行业及甲方要求的竣工结(决)算审计成果报告后付至合同总价的97%,余款竣工结(决)算审计完成一年后一次性付清。
(3)如乙方评(编)审结论误差较大的、未按期完成工作的,须相应核减项目竣工结(决)审核(审计)服务费。具体如下:
①结算审核综合误差率≤3%的不扣减竣工结(决)审核(审计)服务费, 综合误差率>8%的不支付竣工结(决)审核(审计)服务费,3%<综合误差率≤8%按区间误差比例计算,即每超过0.5个百分点,竣工结(决)审核(审计)服务费扣减3个百分点;②综合误差率按(∑|各清单及子目初审审定值-各清单及子目复审定案值|)/复审定案值*100%计算。复审定案值为第三方审计部门复核评审情况出具的评审结论。
(4)核减效益费
核减效益费按照《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意见》(湘建价协〔2016〕25号)附表4中4.3规定标准的50%计算。
3、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式
(1)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如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守约方有权就超过部分的损失向违约方追偿。
(2)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能按时向甲方出具审核意见,每逾期1天,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乙方逾期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如乙方出具的审核意见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定或本合同约定,每发生一次,甲方有权扣减服务费10000元,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4)本项目不得挂靠和转包,挂靠、转包将视同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如发生其他违约情形,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妥善处理。
(6)如发生争议,按下列程序解决: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如协商解决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5、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或签订补充协议,所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须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生效。在双方履行完毕本委托协议书约定的所有义务后终止。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
自2023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方湘咨工程咨询公司(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5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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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采购为满足株洲航电枢纽扩机工程项目投资建设需要,有利于株洲航电枢纽扩机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和成本控制。本次招标严格履行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评审原则,经过专家评审、开标、公示等公开透明的程序,定价公允合理,属于正常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全资子公司湖南发展空洲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因公开招标方式而形成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属于正常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采购为满足株洲航电枢纽扩机工程项目投资建设需要,有利于株洲航电枢纽扩机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和成本控制。本次关联交易由公开招标导致,交易定价方式公平、公正、公开,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此关联交易时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因公开招标形成的关联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