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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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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1版)

以上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18年1月24日、2月10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三)2019年11月1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变更相应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2019年12月10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次终止的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上表序号3之“特效后期制作中心”的投资,并将终止的“特效后期制作中心”投资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10,000万元变更用途投资拍摄电视剧项目,其中6,000万元用于投资拍摄《南风知我意》项目,4,000万元用于投资拍摄《迷局破之深潜》(现名《深潜》,下同)项目。

以上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19年11月21日、12月11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四)2020年8月3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0年9月16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次终止的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上表序号2之“电影电视剧投资”的投资,并将终止的“电影电视剧投资”投资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90,500万元变更用途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变更后,公司将前期已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合计80,000 万元直接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日专户余额扣除相应募投项目余额后金额为准。

以上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0年9月1日、9月17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1: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件1: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公司已于2017年2月27日实施本次募集资金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将14,402.46万元(已扣除发行费用后的余额)转入公司一般存款账户(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17年2月28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注2:2020年度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共计90,500.00万元,其中的80,000.00万元为2019年度已使用的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对应的原项目见本表所列)。

注3:“调整后投资总额”指“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注4:“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指“本年度实现的项目整体收益”。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23-25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集。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其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本次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5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8日。当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10号院骏豪中央公园广场A1座10层1004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需审议的提案符合审议条件,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二)本次会议需审议的提案是: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情请见2023年4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其它事项

1、上述提案为普通议案。需经全体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且分类计算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并披露。

2、本次提案不采用累积投票方式。

3、本次股东大会不安排公司股票停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时间和地点

登记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登记时间:2023年5月8日~2023年5月14日的每个工作日9:00~17:00,2023年5月15日9:00~14:30。

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10号院骏豪中央公园广场A1座10层1004室。

(二)对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

(三)会议联系方式:

1、电话:010-65009170,联系人:王泽佳、洪丹丹。

2、传真:010-65001540。

(四)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一)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92”,投票简称为“欢瑞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人)出席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代理人姓名: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字(盖章):

注明:此“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报纸裁剪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