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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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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58版)

2023-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8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核实,公司已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的要求建立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控制度及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适时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且投入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不超过5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外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3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享不超过12亿元的票据池额度,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业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该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指银行为客户提供商业汇票鉴别、查询、保管、托收等一揽子服务,并可以根据客户的需要,随时提供商业汇票的提取、贴现、质押开票等,保证企业经营需要的一种综合性票据增值服务。银行通过系统化管理,为客户实现票据流动性管理的要求,该业务能全面盘活公司票据资产,减少客户票据管理成本,切实提高公司票据收益,并能有效降低公司票据风险。

2、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4、实施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享不超过12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在收取销售货款过程中,由于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增加,公司结算收取大量的商业汇票。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开具商业汇票的方式结算。

1、收到商业汇票后,公司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商业汇票管理的成本;

2、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商业汇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资金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资金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过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进行统筹管理,盘活资金,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质押的票据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用于开展票据池业务,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2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联化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调整的议案》,上述担保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况

公司为促进子公司业务发展,拟对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联化”)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50,000万元,担保期限五年(自其银行融资发生之日起),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文件。

上述事项已经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需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控股子公司一一江苏联化

企业名称: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响水县陈家港化工园区

法定代表人:叶朝辉

注册资本:112,964.2万元

成立日期:2003年10月31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江苏联化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直接持股比例为99.31%, 全资子公司台州市联化进出口公司持股比例为0.69%。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以上2022年度报告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担保主要内容

担保人:联化科技

被担保人:江苏联化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五年(自其银行融资发生之日起)

担保金额: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

上述融资担保是担保人为被担保人提供的最大融资担保额度。在融资担保额度内,公司将按实际担保金额签署具体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鉴于对江苏联化的担保已临近到期,为保证江苏联化的业务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超过50,000万元。公司持有江苏联化100%股权,能够随时监控和掌握其财务运转状况,其目前经营正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较小。

上述拟担保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不存在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能够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避免违规担保行为,保障公司的资产安全。

2、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该公司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为江苏联化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50,000万元,担保期限五年(自其银行融资发生之日起),符合其正常经营的需要。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较小,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35,167.54万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22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9.45%,其中公司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33,667.54万元,对参股公司黄岩联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1,500.00万元。

若本次对外担保生效,则公司提供对外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7.5亿元(其中对江苏联化担保不超过5亿元,对台州联化担保不超过13亿元,对临海联化担保不超过7亿元,对英国子公司Fine Organics Limited担保不超过5亿元,公司及子公司江苏联化共同对德州联化担保不超过10亿元,联化新材对台州联化担保不超过1亿元,对参股公司台州市黄岩联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0.5亿元,对联化小微创业园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不超过6亿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22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8.33%。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外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1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4.1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022年度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7,075.47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注: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说明

1、应收款项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根据上述标准,2022年度公司对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准备3,687.81万元,其中:应收账款信用减值准备1,942.65万元,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准备1,745.16万元,应收票据信用减值损失0元。

2、存货减值准备

公司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根据以上标准,2022年度公司对存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387.66万元。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公司2022年度无需计提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4、商誉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等相关规定,公司在每年年末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公司以2022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上述商誉再次进行减值测试,上述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高于包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因此,资产组对应的商誉本期不计提减值。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7,075.47万元人民币,计入公司2022年度损益,导致公司2022年度报告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利润总额降低7,075.47万元人民币。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宜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及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公允反映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7,075.47万元人民币。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过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更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0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系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在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中,立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诚信开展工作,注重投资者权益保护,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考虑审计工作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3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

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截止本公告日尚未经审计。立信2021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2021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 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姓名:戴金燕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姓名:陈剑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姓名:顾雪峰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022年度,公司支付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为172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3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具备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对其2022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估,认为立信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2年公司的外部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发表的相关专项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实际情况,严格履行了双方审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等各项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对外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9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1297号审计报告,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261,316,708.15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取盈余公积26,131,670.81元,支付2021年度股东股利46,162,312.8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为2,077,465,653.34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266,488,377.88元。

本着公司发展与股东利益兼顾原则,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送红股0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共分配现金股利92,324,625.6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174,163,752.28元结转以后年度。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状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相匹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2]3号)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订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分配预案需经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由董事会在二个月内负责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外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