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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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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06版)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张家港市锦丰镇

经营范围:钢铁冶炼,钢材轧制,金属轧制设备配件、耐火材料制品、金属结构及其构件制造,废钢收购、加工,本公司产品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办理许可证后经营)。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内贸易(国家禁止或限制经营的项目除外;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取得相应许可后经营)。承包境外冶金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进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沙钢南亚(香港)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张家港沙钢金洲管道有限公司49%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为公司关联方,发生的相关交易为关联交易。

2、上述公司均具备相应履约能力,经营及财务状况稳定。前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3、金洲集团、沙钢集团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决策程序合法;双方按市场价格定价,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允合理。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于公司与金洲集团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公司将位于湖州市二里桥路57号的土地上的房屋租赁给金洲集团办公使用,每年参照相同地段办公用房市场确定租赁价格。公司与金洲集团签署《房屋租赁协议》,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2、公司租用金洲集团位于湖州市二里桥路57号的土地上的房屋住宿使用,每年参照相同地段住宿市场确定租赁价格。公司与金洲集团签署《房屋租赁协议》,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二)关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金洲管道工业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张家港沙钢金洲管道有限公司与沙钢集团签署《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框架协议》的议案

沙钢集团主要从事钢铁冶炼、钢材轧制、金属轧制。向沙钢集团采购原材料、销售产品、相互间提供劳务、厂房及办公楼租赁等有利于公司降低采购成本,保障原材料得到及时、稳定供应,充分发挥双方的资源和市场优势,因此与沙钢集团按市场公允价格发生关联交易是必须且合理的。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框架协议》为双方产品、材料购销、厂房及办公楼租赁及劳务提供的基本协议,有关具体的数量、单价、包装、交货地点、支付方式等,双方将在基本协议的框架内,在每次具体的交易时,另行签订正式的购销合同予以规定。框架协议的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必需的交易。

1、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与其他企业同等对待,不存在利益输送。

2、以上关联交易占公司收入的比重较低,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持续性、经常性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六、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公司已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给独立董事,并得到全体独立董事的认可。在认真审核相关资料和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正常的交易事项,交易事项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经核查,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了表决,我们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4、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443 证券简称:金洲管道 公告编号:2023-008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洲管道”)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04月10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公司全体监事及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监事会于2023年04月20日下午13: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

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必成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重点提示: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2、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重点提示: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摘要: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08,903.45万元,比上年同期704,348.70万元下降13.55%;实现利润总额29,527.56万元,比上年同期46,922.81万元下降37.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540.23万元,比上年同期38,555.20万元下降38.94%;基本每股收益0.45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重点提示: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183,112,641.0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748,249,487.83元,减去本期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18,311,264.10元,减去本期分配2021年度股利208,214,208.0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04,836,656.77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人民币772,750,112.35元。

从对投资者持续回报以及公司长远发展的考虑,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520,535,5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26,026,776.00元。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4、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重点提示: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5、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6、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重点提示: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及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重点提示: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的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443 证券简称:金洲管道 公告编号:2023-012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183,112,641.0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748,249,487.83元,减去本期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18,311,264.10元,减去本期分配2021年度股利208,214,208.0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04,836,656.77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人民币772,750,112.35元。

从对投资者持续回报以及公司长远发展的考虑,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520,535,5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26,026,776.00元。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回报规划等要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还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4、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443 证券简称:金洲管道 公告编号:2023-007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04月20日下午14: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04月1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进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2、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重点提示: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相应章节。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本次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3、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重点提示: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摘要: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08,903.45万元,比上年同期704,348.70万元下降13.55%;实现利润总额29,527.56万元,比上年同期46,922.81万元下降37.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540.23万元,比上年同期38,555.20万元下降38.94%;基本每股收益0.45元。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4、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重点提示: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183,112,641.0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748,249,487.83元,减去本期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18,311,264.10元,减去本期分配2021年度股利208,214,208.0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04,836,656.77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人民币772,750,112.35元。

从对投资者持续回报以及公司长远发展的考虑,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520,535,5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26,026,776.00元。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5、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6、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重点提示: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同时刊登在2023年4月22日的《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7、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重点提示: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金洲集团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此项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沈淦荣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金洲管道工业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张家港沙钢金洲管道有限公司与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签署〈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框架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全文刊登在2023年4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重点提示:本议案中董事薪酬、独立董事津贴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情况如下:

(1)独立董事津贴均为8万元/人/年(含税);

(2)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薪酬及年度绩效奖励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职务及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及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重点提示: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金洲管道工业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为控股子公司张家港沙钢金洲管道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4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同时另一股东沙钢南亚(香港)贸易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向张家港沙钢金洲管道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9,600万元担保;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金洲管道工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以上担保额度包括现有担保、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担保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及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全文详见2023年4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借贷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计划2023年度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贷款(含现有短期借款余额),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1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2023年5月30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将上述议案第2项、第3项、第4项、第6项、第8项至第10项提交该次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刊登在2023年4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3、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443 证券简称:金洲管道 公告编号:2023-009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金洲管道科技服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3年5月30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30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30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24日

(七)出席及列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2023年5月2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公司股东沈淦荣先生将回避《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第一项《关于公司与金洲集团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表决,亦不可接受其余股东对本议案表决的委托,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4月22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区府南路388号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的,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2022年度工作述职,本事项不需审议。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27日 9:30-11:30、13:00-16:3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区府南路388号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3年5月27日16:30前送达本公司。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区府南路388号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313000,信函请注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4、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叶莉

联系部门: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2-2061996

联系传真:0572-2065280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区府南路388号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其他备查文件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43 投票简称:“金洲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1):授权委托书(格式)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投票选择时打√符号,该议案都不选择的,视为弃权。如同一议案在赞成和反对都打√,视为废票))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受托日期及期限: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