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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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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2版)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孙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7.30亿元,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3.51亿元,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1.94%。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3-035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披露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晶光电”或“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相关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同意,预案二次修订稿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3-037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5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金武路1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5日

至2023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议案3至议案7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议案8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杨庆忠、唐骏、陈芳、刘强、张婷、孙铁囤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帐户卡。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写清联系电话。

2、会议登记时间:2023年5月11日一5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金武路18号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2、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3、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金武路18号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邮编:213213)

联系人:陈江明

联系电话:0519-82585558

联系传真:0519-82585550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3-036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为衔接配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正式发布实施,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发行方案中“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修订为“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等事项进行了调整并审议通过了《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以下简称“《论证分析报告》”)等议案,该《论证分析报告》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勤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发生调整并更名为深圳市唯之能源有限公司,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发行方案中认购对象的前述基本情况变化进行了更新并审议通过了《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等议案。

公司根据前述文件,对《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内容中发行对象股权结构及名称进行更新,现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涉及的其他主要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3-033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 变更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2021 年12 月31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财会〔2021〕35号)中一、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要求:

1、相关会计处理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本解释所称“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包括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时产出的样品等情形。

2、列示和披露

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财务报表列报》等规定,判断试运行销售是否属于企业的日常活动,并在财务报表中分别以日常活动和非日常活动列示试运行销售的相关收入和成本,属于日常活动的,在“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项目列示,属于非日常活动的,在“资产处置收益”等项目列示。

3、新旧衔接

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企业应当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本解释的规定,并在附注中披露无法追溯调整的具体原因。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21 年12月31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执行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2022年本公司研发投入348,969,127.83元,研发形成产成品对外销售结转成本185,719,382.16元、形成存货1,379,764.60元,执行新准则后,本年度研发费用为161,869,981.07元。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对于在首次施行此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此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进行追溯调整,即因融资需要提交财务报表时追溯调整本公司2020年、2021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主要调整如下(以下本公司为合并口径数据):

试运行销售追溯调整的影响(以下金额单位若未特别注明者均为人民币元):

(一)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本次调整对合并资产负债表无影响

(二)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1 、2021 年度

2 、2020 年度

(三)其他事项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进行追溯调整,如财政部后续有进一步的准则解释,公司将从其解释。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3-039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光伏电站经营数据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一号一一光伏》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2年光伏电站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2022年光伏电站累计发电量、上网电量和结算电量 :

注1:5.8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含税),其中,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自用有余上网的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收购。

以上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光伏电站运营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