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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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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1024 证券简称:霍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5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建筑设计业务。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建筑设计行业属于“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代码:M)中的“专业技术服务业”(代码:M74);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建筑设计行业属于“专业技术服务业”(代码:M74)。

1)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发展阶段、周期性

建筑设计行业作为工程建设价值链的前端产业,是为建筑工程建设项目提供全过程技术和管理服务的智力密集型、技术密集型行业,是将工程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主要途径之一,是推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产品创新的主要平台,是带动相关建筑材料、建筑施工等行业发展的先导。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增长、城市化进程加快、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不断提高,建筑业总产值保持持续增长,建筑业的蓬勃发展带来稳定的建筑设计需求并带动了建筑设计行业整体的发展,我国建筑设计企业通过业务领域拓展、规模化发展、规范化管理及资本积累与运作,在企业数量、经营规模、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均实现了快速扩张;设计模式由过去单一承接设计转变为设计总承包、管理总承包、设计管理与项目管理等多元模式;设计师队伍的设计创作水平、作品质量不断提升,在与国外同行的竞争中越来越拥有主动权。近几年,在经济结构的持续调整、房地产调控等多重背景因素的叠加之下,建筑设计行业市场分化日趋加深,行业发展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变化与挑战。行业市场环境的变革催生了业内企业的差异化发展:以传统设计业务为主的建筑设计企业将面临更加激烈的同质化竞争,而优势建筑设计企业依托原有人才、技术和品牌优势,加大在专项技术领域(尤其是绿色建筑、建筑节能、BIM技术运用、住宅标准化、建筑产业化等领域)的技术投入,逐步形成在该等领域和专业的技术创新优势,推进集成与协同一体化设计服务,占得市场先机,形成技术支撑引领发展的新趋势。

建筑设计行业发展与建筑业、房地产业等行业密切相关,并直接受宏观经济周期变化的影响。国民经济增长、居民住房消费升级、新型城镇化及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稳步推进、下游新业态持续增长等因素将直接推动建筑设计行业的发展,提高建筑设计行业的景气度;反之,建筑设计行业的发展速度则会减缓。

建筑设计行业的市场需求发展主要受两大因素驱动:一是下游各领域随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上升产生的增量市场;二是由经济发展、需求升级引致地对既有建筑改造更新形成的存量市场。报告期内,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国内外发展环境不确定性上升等因素作用下,建筑业总产值增速有所放缓。虽然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背景下建筑业将保持中低速的温和增长态势,但其总量规模仍将为建筑设计行业和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巨大的空间。房地产行业作为建筑设计行业重要的业务来源,也面临因多地停工、中长期住房需求动能释放减弱、市场信心不足等因素叠加影响。报告期内,全国房地产开发、销售、土地成交方面的指标均下降明显。为稳定房地产市场,监管部门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推出一揽子稳地产政策,从供给端和需求端同时发力,保障房地产行业平稳运行,强调房地产行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核心地位。随着新型城镇化进程持续推进、居民住房消费全面升级以及地产长效调控机制的运作,房地产市场将逐渐进入平稳发展阶段,从而继续为建筑设计行业的下游市场需求创造了稳定、合理、持续的增长空间。

2)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是国内知名的建筑设计技术与咨询服务提供商,拥有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下属全资子公司拥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主要从事建筑方案设计业务,业务范围覆盖居住社区、商业办公、产城规划、城市更新、医疗康养、教育文化等多个行业和领域。近年来,公司持续推进设计创新、完善流程管理、优化成本管理体系、加强品质控制,在行业内建立了较高的知名度和良好的声誉。公司先后获得“2021-2022年度上海市民营勘察设计企业20强”“2018-2019年度地产行业卓越设计贡献奖”“中国房地产优秀服务商”“CIHAF设计中国2013年度优秀新锐建筑设计机构”等荣誉;成立至今,公司已经发展成为国内民营建筑领域重要的建筑设计与服务提供商之一,与国内多家百强房地产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深入合作关系,项目遍布全国近30个省级行政区和60余个地级市。

凭借多年积累的专业经验以及对行业趋势的精准把握,公司从体系化研究、集成化设计、品质化管理等多个维度持续推进产品升级与创新,完成了多项底蕴深厚而又充满时代气息的精品项目,形成了一系列兼具功能性和艺术性的优秀设计作品。公司主要设计作品先后获得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住宅工程指导工作委员会颁发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优秀住宅小区金奖,上海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上海市优秀住宅小区设计一等奖,上海市建筑学会颁发的科技进步奖、建筑创作奖以及IDA(International Design Awards)美国国际设计大奖、意大利A'Design Award国际设计奖、德国iF设计奖、Architecture Master Prize(美国建筑师大奖)、ICONIC AWARDS(德国标志性设计奖)、LONDON DESIGN AWARDS(伦敦设计奖)、PRO+AWARD(普罗奖)、IPA(International Property Awards)国际房地产大奖等国内外奖项。

3)行业政策影响

在“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下,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已经成为行业共识。同时,在新基建大背景下,加快数字建筑创新布局,对于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发展至关重要。报告期内,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规划:

2022年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印发的《“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中提出“初步形成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体系框架,建筑市场运行机制更加完善,营商环境和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建筑市场秩序明显改善,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健全,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大幅提升,建造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加速建筑业由大向强转变,为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的“十四五”时期发展目标;提出“加快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健全建筑市场运行机制”“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等发展任务。

2022年3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印发的《“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中提出“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建成绿色建筑,建筑能源利用效率稳步提升,建筑用能结构逐步优化,建筑能耗和碳排放增长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循环的建设发展方式,为城乡建设领域2030年前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的总体目标;提出“到2025年,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3.5亿平方米,建设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0.5亿平方米以上,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的具体目标;提出“推进新建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设计、施工、安装,鼓励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加强太阳能光伏应用”等重点任务。

2022年3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印发的《“十四五”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中提出“研究BIM(建筑信息模型)与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应用的理论、方法和支撑体系,研究工程项目数据资源标准体系和建设项目智能化审查、审批关键技术,研发自主可控的BIM图形平台、建模软件和应用软件,开发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平台。”

2022年5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印发的《“十四五”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规划的通知》中提出“大力推广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发展零碳建筑技术,鼓励绿色建材、低碳技术等在工程建设全生命周期中的应用”“行业数字化转型进程加快,建筑信息模型(BIM)正向设计、协同设计逐步推广,数字化交付比例稳步提升。”

2022年7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在印发的《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中提出“推进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建设,到2025年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推动既有公共建筑屋顶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加快智能光伏应用推广。”

2022年10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印发的《关于公布智能建造试点城市的通知》中提出将北京市等24个城市列为开展智能建造试点城市。

上述政策对继续推动建筑业绿色化、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为建筑设计行业的“十四五”高质量发展和变革指明了方向。

建筑设计行业与房地产行业密切相关,房地产行业受宏观经济形势、产业政策调控影响明显。报告期内,受经济环境下行等多因素影响房地产市场进入深度调整阶段,2022年中央坚持“房住不炒”总基调不变的同时多次释放积极信号优化调控政策,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政策工具箱,并支持各地从当地实际出发调整房地产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022年上半年,全国两会、中央政治局会议多次明确房地产调控思路,强调因城施策支持合理住房需求,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2022年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为下半年房地产调控政策定调,明确从因城施策、保交楼两个方面力促行业预期修复。2022年8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接连释放房地产积极信号。2022年底,房地产政策进入全面宽松周期,信贷支持、债券融资支持、股权融资支持、内保外贷等融资政策持续放松,热点城市积极纾困楼市需求端,利好政策强势托底,有关部门在加大政策松绑力度的同时也为地方因城施策释放空间。2022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2023年经济工作要着力扩大国内需求,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要因城施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等都将引导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在上述调控方向的指引下,现阶段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核心目的聚焦于促进房地产行业回归持续、稳定的发展道路,上述政策有利于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更好地发挥房地产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作用,从而推动建筑设计行业长期稳定发展。

(2)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1)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是国内知名的建筑设计技术与咨询服务提供商,以建筑方案设计为核心,并依托“咨询策划+一体化设计+建造管理+运维顾问”的业务布局,为客户提供咨询策划及一体化设计与咨询服务,业务范围覆盖居住社区、商业办公、产城规划、医疗康养、城市更新、TOD、教育文化等多个行业和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无重大变化。

2)公司主要业务产品及用途

根据建筑业态划分,公司建筑设计业务领域涵盖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①居住建筑

居住建筑是指供人们日常居住生活使用的建筑物,包括住宅、别墅、公寓等。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居住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代居住建筑不仅需要满足最基本的居住需求,还需要符合人们对美学、艺术的追求,综合考虑周边自然环境和人文因素,选择合适的建筑材料,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在居住建筑的设计中,公司秉承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注重外观设计与建筑周围环境的协调,以创意为核心整合区域特色,追求建筑、艺术、文化和景观的有机结合。公司在设计作品中运用绿色设计、精细设计等国际先进的设计理念,利用科技创新打造高质量的设计展示效果,为客户提供优质的设计作品。居住建筑设计是公司业务中占比最高的设计类别,公司的多项居住建筑设计项目在业界具有较大的影响力。

②公共建筑

公共建筑是指供人们进行公共活动的建筑。公司参与设计的公共建筑主要包括商业建筑、办公建筑、医疗建筑、养老康乐建筑、教育建筑、文化建筑、休闲娱乐建筑、产业园建筑等多个类别。在各类公共建筑设计中,公司较为擅长的设计领域有商业地产、医疗康养、产城规划、城市更新、教育文化等。在商业地产建筑方面,公司以创造高效商业价值的核心诉求为出发点,在项目设计中将城市环境和人群行为纳入考量,注重建筑的整体性和互动性,统筹多专业的技术合作,专注于打造丰富的空间体验。在医疗康养领域方面,公司充分洞察行业特性及发展趋势,把握客户战略需求,从咨询、设计、建造、运营等开发的全过程关键决策出发,为客户提供合理的医疗规划及实现方案,减少后期改造成本的同时提升客户运维效率。在产城规划方面,公司善于根据城市发展所处的区位、阶段,将土地用地布局、公共设施配套、区域交通衔接、景观风貌串联、公共空间打造相融合,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提出针对性的设计方案。在城市更新方面,公司致力于运用总体城市设计的手段构建具有历史记忆的城市符号空间网络,使改造后的城市建筑与城市空间、文化脉络相协调,建设一个完整立体的、底蕴深厚的、有层次的、有特色的城市。

3)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①盈利模式

公司的盈利模式为:承接建筑设计项目后,为客户提供建筑设计咨询服务,收取相应的设计费用。

②业务承接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招投标模式和客户直接委托模式两种方式获取项目。

A、招投标模式

招投标模式是目前建筑设计行业承接业务较为常见的模式。报告期内,公司依靠已经建立的各种业务渠道,通过信息网络和客户关系,广泛收集与自身业务有关的项目信息。同时,经过多年市场历练,公司通过设计品质和优质服务建立了业界口碑,部分招标单位会主动向公司发出竞标邀请。

针对其中有意承接的设计项目,公司根据自身实力和项目的经济价值,通过内部分析与决策进行项目筛选和综合评审,并就该等项目进行设计提案,确定设计团队、开展项目立项;立项通过后撰写并提交投标文件;在确认项目中标后,双方就相关合同条件履行商务谈判程序,达成一致后签署合同。

B、直接委托模式

直接委托模式为客户综合考虑设计单位的资信水平、过往业绩、服务品质等因素直接选定设计单位。经过多年的专注发展,公司在行业内形成了较强的品牌效应、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在持续经营中重视对客户关系的维护和管理,因而部分非必须招标项目的客户根据自身建设项目的需要,直接委托公司承担设计任务。

对于该类项目,公司在获取项目信息并综合评审可行后,就该等项目进行设计提案,确定设计团队、开展项目立项,获得客户认可后,双方举行商业谈判、签署设计委托合同。

③项目设计模式

公司属于技术密集型的企业,建立了一整套完善的技术标准和质量管控体系,核心技术源自于公司多年来从事建筑设计业务的经验积累以及专业的研发中心和技术中心。业务获取后,公司对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和项目的定位进行深化研究,组建项目团队。项目团队设计总负责人由公司领导层担任,对项目进行整体把控;项目经理是项目团队的第一负责人,由公司总经理任命,一般由部门总监担任;项目团队同时配备三名高级建筑师分别负责把控图纸质量、项目方案设计和项目沟通协调工作。项目团队与公司事业部密切配合,严格执行项目管理流程,确保将质量控制、成本控制、进度控制、环境管理、安全管理和信息管理等要素贯穿于整个项目执行过程中,以减少潜在风险,保证项目顺利推进。

在项目运行的全过程中,公司的运营中心、技术中心、研发中心,分别从团队资源调配、操作流程跟踪、技术质量及项目创新等方面对设计团队形成有力的内部支持力量。

④采购模式

根据采购内容是否与设计项目直接相关,公司采购分为项目型采购与非项目型采购。

A、项目型采购

项目型采购主要是与设计业务直接相关的图文制作、项目合作服务等辅助性业务采购。图文制作主要是指晒图、平面、模型、动画效果图制作、文印材料和装订等;项目合作服务是指在建筑设计业务执行过程中,公司根据设计项目的差异化需求,结合项目时间进度、现有设计资源等因素,将部分设计内容委托给具备相应资质或专业能力的单位进行专项设计或提供咨询服务。

在供应商选择方面,公司通过考虑技术水平、产品质量、履约能力、合作历史、采购成本等各因素确定,并在后续合作中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跟踪。

B、非项目型采购

非项目型采购主要是指公司租赁房屋以及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对办公用品、计算机软硬件、打印机、通讯信息系统等的采购。该等采购系根据需要编制采购计划,由公司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并执行。

4)报告期内经营概述

报告期内,我国经济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同时前期调控政策对市场传导作用的滞后显现,国内房地产市场景气度持续下行,全国房地产开发、销售、土地成交方面的指标均下降明显。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相关数据,2022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32,895亿元,比上年下降10.0%,其中住宅投资100,646亿元,下降9.5%;房屋新开工面积120,587万平方米,下降39.4%,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88,135万平方米,下降39.8%;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购置面积10,052万平方米,下降53.40%;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148,979亿元,下降25.9%。

报告期内,受到复杂多变外部环境的影响,公司客户拜访、业务开发、项目推进、成果交付等关键性经营工作均受到较大影响,导致新客户开发无法及时完成,存续项目无法按原计划工期交付,销售回款不及预期,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393.9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0.7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799.9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79.61%。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开展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①稳固“建筑设计”主业,深耕医疗养老等细分领域

面对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导致市场需求下降以及房地产行业持续下行的冲击,公司新签订单金额出现下滑,项目回款结算周期有所延长,公司经营面临较大的压力和挑战。为此,公司一方面依托建立的大客户营销体系与重点大客户建立定期交流机制,深挖客户需求,努力提升客户满意度,并通过重点大客户示范作用以及标杆项目的行业影响力带动新客户开拓,重点拓展经营稳健、指标健康、资金状况及偿债能力总体良好的客户。另一方面根据行业发展和市场趋势,围绕客户需求进行产品线优化和细分,持续对医疗养老等业态进行资源投入,寻求新的市场增量。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霍普规划中标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紧急医学救治中心、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海南医院(海南博鳌研究型医院)二期工程、商丘市儿童医院等多个项目,公司医疗设计中心总建筑师陈励先教授被授予2022年全国医院建设大会(CHCC)“终身成就奖”,表彰其为推进我国医疗建筑设计发展与进步做出的杰出贡献。

②延伸产业链布局,构建“建筑绿能”业务板块

公司在深耕“建筑设计”主业的同时,也密切关注行业上下游的机会。2020年9月,我国首次提出要在2030年实现碳达峰,2060年实现碳中和的目标。作为“碳排放大户”的建筑业由此成为我国减少碳排放的主战场、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而发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等绿色建筑则成为各地政府、行业和企业的多方共识。鉴于此,为抢抓“双碳”目标下的行业机遇,2022年底,公司通过控股爱珀科切入建筑光伏储能一体化领域,并在爱珀科的基础上构建“建筑绿能”业务板块。公司将依托多年深耕建筑业所积累的品牌影响力、客户资源和绿色建筑相关技术储备,并结合爱珀科在光伏储能领域的技术、产品和供应链等优势,为客户提供从咨询、设计、安装到运维的建筑光伏储能一体化服务,力争尽快实现从建筑设计技术与咨询服务商向绿色建筑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的转型,努力开创“建筑设计+建筑绿能”双轮驱动的新发展格局。

③坚持技术创新,加大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的研发力度

公司始终坚持技术创新驱动发展,重视将新技术、新理念引入核心业务和经营管理之中,不断拓展建筑设计业务的维度和深度,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报告期内,公司紧跟建筑行业技术前沿和建筑科技发展趋势,加大对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领域的研发投入,持续开展建筑产业链相关信息化、智能化产品的技术开发,并在BIM正向设计、数字化建造技术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未来将逐步为市场提供智能化绿色建筑整体解决方案。

④坚定推进数字化管理,助力业务提质增效

报告期内,为有效提升设计质量、运营效率和企业精细化管理水平,公司聚焦“流程再造、提质增效”的目标,加大信息化资源投入。一方面,公司持续推进对原有协同设计平台等信息化系统的升级和迭代,优化以项目为纽带、以平台为支撑的管理体系,实现跨区域、跨产品线、跨专业的设计协同及资源融合,提升设计质量和运营效率。另一方面,公司通过不断完善和升级企业ERP信息化管理系统,夯实管理平台体系建设,通过制度修订、资源整合、培训分享等措施为各条线提供服务,履行好管理平台服务、预警、监督的职能,持续为一线团队赋能。公司持续推进向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管理转型,不断完善各项管理体系,优化内控管理流程,提升公司整体运营管理水平。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关于北京都市霍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归还借款的事项

基于参股公司北京都市霍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都市霍普”)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19年向都市霍普提供了两笔合计500.00万元的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2019年5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向北京都市霍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并于2019年5月23日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公司向都市霍普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借款。

基于上述议案,公司于2019年5月25日与都市霍普签署了借款合同,向其提供借款300.00万元,借款期限24个月,借款利率为年利率7.50%。该笔借款起始日为2019年6月6日,到期日为2021年6月5日。

2019年7月23日,公司与都市霍普再次签订借款合同,向其提供借款200.00万元,借款期限24个月,借款利率为年利率7.50%。该笔借款起始日为2019年7月26日,到期日为2021年7月25日。

为确保都市霍普业务持续开展,2021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北京都市霍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借款期限的议案》,并于2021年5月10日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将上述500.00万借款期限延长两年,并就上述延期两年事项与都市霍普签订《〈借款合同〉补充协议》,借款利率及其他合同条款保持不变。

2022年6月10日、2022年6月30日,都市霍普分两次归还了公司全部借款。

(二)对外投资上海朴藤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490万元对朴藤文化进行增资。作为朴藤文化股东的海口益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关联方,因此,该笔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按增资协议约定,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支付上述490万元增资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三)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进展事项

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5,000万元与杭州简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勤智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等共同设立产业投资基金一一丽水简朴勤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2022年1月,基金完成工商注册和基金备案。按合伙协议约定,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4日、2022年6月20日各支付1,000万元出资,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支付2,000万元出资。

(四)对外投资江苏爱珀科科技有限公司的事项

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4,500万元对爱珀科进行增资。按增资协议约定,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2日、2022年12月30日各支付增资款1,500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支付增资款项3,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19日、2022年12月2日和2022年1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关于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关于对外投资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0)。

爱珀科已分别与股东司继成、李俊军、肖兰凤和南通科瑞迪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核心业务人员李文、陈亚菲、Song Jun Xi签订了《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李俊军已转让南通耀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苏皋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并辞去南通耀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海门市雍智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职务;司继成已签署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南通路博石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并辞去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

(五)对外投资上海禾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的事项

为完善公司在绿色建筑领域的业务布局,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了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800万元对禾筑科技进行增资,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支付全部增资款。

(六)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创汇星科技以122.00万元对普仕昇科技进行增资。2023年2月,普仕昇科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创汇星科技已支付上述全部增资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19日、2023年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75)、《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七)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的事项

为满足公司国际业务发展需要,爱珀科于2022年12月27日在荷兰埃因霍温(Eindhoven, The Netherlands)设立子公司EPOCH ENERGY TECHNOLOGY B.V.,注册资本5万欧元。

证券代码:301024 证券简称:霍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4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3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301024 证券简称:霍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7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23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