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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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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2023-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三年四月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02号)核准,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科科技”或“公司”)于2021年6月向14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7,416,038股(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29.1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99,999,988.84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402,008.80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7,597,980.04元。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负责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22年12月31日。

中信证券作为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2022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二、保荐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保荐人对公司2022年度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核查,公司已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公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披露及时、准确、真实、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核查,能科科技本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重要事项。

四、其他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