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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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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3-023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219,223,76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产品及用途

1、汽车零部件

(1)传统汽车发动机零部件产品

以挺柱、摇臂、喷嘴、张紧器及缸内直喷高压油泵泵壳为主的精密液压零部件,应用于汽车发动机;以VVT、VVL、油泵电磁阀为主的电磁驱动精密零部件,应用于汽车发动机。

(2)新能源汽车智能电控产品

以电子水泵、电子油泵、智能热管理集成模块及电控执行器为主的电子驱动系列产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混合动力汽车及传统汽车的热管理及动力系统;车载减速器总成、高精度齿轴及壳体等系列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车载电驱动系统;变速箱电磁阀系列产品应用于自动变速箱和混动变速箱的电液控制系统,可变阻尼减震器电磁阀系列产品应用于智能悬架系统。

2、新能源锂电正极材料产品

主要产品为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和储能领域。

(二)经营模式

1、汽车零部件

(1)采购模式

公司汽车零部件业务所需的主要坯料/成品、原辅材料、外购标准件及其他物资采购,由采购部向供应商统一负责开发与采购。按照采购类型不同,分为成熟产品采购、新品开发采购、大宗物资采购和零星采购。每月中旬公司计划物流部依据与主机厂签订的月度订单结合库存情况,编制次月生产计划,并组织安排事业部生成及采购完成交付。

(2)生产模式

公司汽车零部件业务采取专业生产与外协加工相结合的生产方式。汽车零部件产品的研发设计与热处理、精密加工、产品装配、检测等是保证产品质量与竞争力的关键,这些关键工序制造由公司完成。公司仅向外协供应商采购坯料和外协加工服务,这种生产模式最大限度提高了公司的生产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由于公司产品为主机厂配套的发动机机型各有不同,因而公司产品生产具有多品种、中小批量、定制(非标准件)生产的特点。公司的生产模式为“核心零部件自制和总装(检测)”,采用“预测+库存拉动”的方式组织生产。事业部在生产组织过程中积极运用精益生产工具来提高生产效率,通过精益生产提高生产效率,实施精益改善缩短生产节拍、缩短换线周期,以实现快速响应、缩短交付周期、降低库存水平以提升公司经营绩效。

(3)销售模式

公司汽车零部件产品的销售主要采取直销模式。产品主要向国内外主机厂配套销售,少部分产品通过外贸公司或跨国公司等渠道销往国内外市场。

境内主机市场,公司通常在当年年末或下年年初与发动机主机厂签订下年度采购合同,并与第三方物流公司签订相关物流协议。国内售后市场,实行限价销售。境外主机市场,对已在中国合资配套的境外主机厂商,外延业务至其外方市场;对还未在中国设立合资公司的境外客户,公司直接与境外客户进行业务合作。境外售后市场,分为直接出口和间接出口,即直接同客户建立业务合作关系和与专业出口贸易公司进行合作。

2、新能源锂电正极材料

(1)采购模式

公司锂电池正极材料业务实行合格供应商管理制度。供应商开发程序主要用于选择、评估、认可及管理满足公司原材料采购需求的供应商,通过初步筛选、现场考察、试加工与试采购等环节,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供货能力、服务能力、价格进行综合考量。供应商通过考核后被确定为合格供应商。

在原材料采购方面严格遵循采购流程,建立了《采购及供方管理程序》、《采购及付款流程》、《生产计划控制程序》、《合同协议评审制度》等完善的采购制度,以及包括供应商开发程序、物料采购程序、不合格供应商淘汰程序、不合格品处理程序等在内的一套严格的采购管理流程,能够依照制度对物资采购环节进行管控。

(2)生产模式

公司锂电池正极材料业务采取的是以市场为导向的按需生产方式,即采取以销定产的方式进行生产。由销售部统一接受订单后,编制需求计划输出给计划物流部,计划物流部根据实际原材料和成品库存编制采购计划输出给采购部,采购部按计划采购,计划物流部编制生产计划输出给生产部,生产部按计划组织生产,工程设备部对机器进行设备维护保养,品质部对原料、制造过程、成品出入库进行检验和监督。整个正极材料生产流程中,耗时最长、工艺要求最高、最能影响产能规模的是窑炉烧结环节。因此,通常以窑炉作为生产线的标识,一个窑炉对应一条生产线。正极材料的具体生产流程如下图所示:

(3)销售模式

公司锂电池正极材料产品全部采取直销方式。公司销售部门与锂电池制造商初步确定合作意向后,即向客户送样;客户经过样品检测、实验验证以及相关阶段考察合格后,将公司认定为合格供应商,然后公司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公司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或订单安排生产和出货计划。

(三)主要产品工艺流程

1、汽车零部件

(1)VVT-OCV电磁阀生产工艺流程

(2)电子水泵生产工艺流程

(3)车载减速器生产工艺流程

2、磷酸铁锂生产工艺及流程

公司子公司江西升华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采用固相法+草酸亚铁工艺路线。该技术以二价铁源为原料,与其他采用三价铁源的路线比较,不需要进行碳热还原反应,材料碳包覆均匀,制成工艺简单,产品技术性能具有高压实密度,高比容量、长循环寿命等优势,特别受到高端动力市场青睐。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2年1月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33号)。2022年3月2日,公司向16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6,577,896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53元/股,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9,999,996.8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473,367,393.68元。2022年3月10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0248号),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募集资金到账。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对外披露《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书》,2022年3月18日对外披露《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2022年3月23日本次发行新增股份66,577,896股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2022年9月26日,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本次解除限售的发行对象为15名,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89,880,159股。

(二)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2022年9月26日,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本次解除限售的发行对象共15名,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89,880,159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3721%。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80)。

(三)公司磷酸铁锂正极材料新增产能正式投产

2022年9月28日,公司射洪二期项目8万吨磷酸铁锂产能正式投产,同时,一期项目6万吨产能实现升级满产。射洪一期和二期兼具磷酸铁锂和磷酸锰铁锂两种材料的工艺及生产要求,可满足客户和市场对磷酸盐正极材料的多元化需求。目前,公司子公司江西升华磷酸铁锂短期具备14万吨的年产能。

(四) 制订公司《科技创新“一五”(2022一2026年)规划》

为了实现公司“智控领军、铁锂龙头”的战略目标,以科技创新、技术驱动构建核心竞争力,紧紧抓住新能源智能汽车快速发展重大历史机遇,促进公司成为行稳致远的高技术型专业领域龙头企业,公司于 2022年11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科技创新“一五”(2022一2026年)规划〉的议案》。

(五)子公司江西升华增资扩股

2022年2月,公司及子公司江西升华与宁德时代、长江晨道共同签署了《关于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协议〉、〈股东协议〉的〈补充协议〉》,宁德时代进一步对公司子公司江西升华增资,以人民币14,400万元认购江西升华增加的相同金额的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江西升华60%的股权,宁德时代和晨道资本分别持有江西升华20%的股权。宁德时代已完成其认购江西升华增加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4,400万元的增资交割,江西升华的注册资本从67,6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82,0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7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暨签署补充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2022年2月23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六)子公司江西升华与政府签署合作协议

2022年2月,公司子公司江西升华与江西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就新能源锂电正极材料产业项目投资、锂资源开发利用及产业项目对应核心原材料锂资源保障支持达成合作意向。协议主要以下进行约定,江西升华在宜春经开区投资年产20万吨新型高压实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及配套主材一体化项目、研发中心及科技平台;推进锂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包括不限于锂矿开发项目、锂盐产能建设项目、锂电池回收再利用项目等;宜春经开区基于项目对应核心材料锂资源保障供应方面给予江西升华充足的保障及支持。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与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七)公司及子公司芯智热控与政府签署投资协议

2022年3月,公司与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就公司子公司芯智热控在绵阳市涪城区临港经济发展区新建新能源汽车智能热管理系统集成模块及核心零部件(电子水泵、电控执行器、电子油泵、直流无刷电机)项目达成投资合作,该项目预计总投资约10亿元人民币。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八)子公司芯智热控实施增资扩股并引入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2年6月29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增资扩股并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四川芯智热控技术有限公司实施增资扩股并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本次芯智热控新增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注册资本100万元,公司实际控制人安治富认缴注册资本300万元,公司及芯智热控的经营管理及技术团队、骨干人员合计认缴注册资本600万元。本次增资价格为1.021元/注册资本,增资方合计增资额为1,021万元。鉴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安治富,董事、总经理阳宇,常务副总经理王军参与本次芯智热控增资扩股及员工持股平台,前述人员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芯智热控的注册资本将增加至3,000万元,其中,公司持股70%,芯智热控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增资扩股并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九)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子公司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

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2年6月29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用于“新能源汽车智能电控产业项目”中的“智能热管理系统”的募集资金用途予以变更,将“智能热管理系统”的全部剩余募集资金24,959万元投入到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升华的全资子公司富临新能源实施的“年产6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变更后的实施地点位于四川射洪西部国际技术合作产业园。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十)子公司江西升华以债转股方式对其全资子公司增资

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对四川富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升华”)对其全资子公司四川富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临新能源”)的40,000万元债权转作对其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富临新能源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60,000万元,江西升华对富临新能源总持股比例不变,仍然为100%持股。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披露的《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对四川富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

(十一)转让子公司江西升华部分股权给员工持股平台

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给员工持股平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江西升华3.76%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3,080万元)以3,480.4万元转让给员工持股平台用于股权激励。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江西升华的股权比例将由60%变更为56.24%,江西升华仍为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披露的《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给员工持股平台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

(十二)子公司江西升华新建年产15万吨新型高压实磷酸铁锂及配套主材一体化项目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投资合同书暨新建年产15万吨新型高压实磷酸铁锂及配套主材一体化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江西升华与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合同书》,在宜春经开区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新型高压实磷酸铁锂及配套主材一体化项目”。 项目预计总投资(含流动资金)35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子公司江西升华自筹资金。项目建设周期预计自开工建设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项目建成时间视项目进度而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披露的 《关于签订投资合同书暨新建年产15万吨新型高压实磷酸铁锂及配套主材一体化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1)。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3-025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富临精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0日以通讯和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并于2023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志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独立董事傅江先生、牟文女士、陈立宝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董事会审议了总经理提交的《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22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体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基准日为2022年12月31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要求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34,673.2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6.57%;实现利润总额73,344.5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9.79%;实现净利润64,520.3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1.67%。《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45,203,259.86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61,740,031.70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母公司按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6,174,003.17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247,813,000.48 元,减2021年度实施分派的现金股利0元,母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利润为573,379,029.01元,资本公积余额2,845,181,053.52元。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1,219,223,766股为基数(实际股数以股权登记日股份数为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43,844,753.2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2022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为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保密、经营管理合法合规等提供了保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富临精工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维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持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结合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工作量及同行业相关人员薪酬水平,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拟定了2023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基本薪酬及津贴合计不超过521.65万元,2023年绩效薪酬根据年终考核,另行发放。经董事会确认,监事2023年度基本薪酬及津贴合计不超过95.6万元,2023年绩效薪酬根据年终考核,另行发放。上述人员2023年度奖金根据年终考核确定,另行发放。(下转32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