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258 股票简称:首旅酒店 编号:临2023-026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除周红以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周红董事无法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理由是:周红董事因无法联系,无法履职,未出席本次董事会,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旅酒店”)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星期一)上午9:3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4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监事和公司高管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10名董事,周红董事因无法联系,无法履职,未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提出并经过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赞成6票,占本项议案有表决权票数的100%;公司董事长白凡先生、董事孙坚先生、董事袁首原先生、董事张聪女士为关联董事,因此回避表决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调整北京诺金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收购价格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见《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北京诺金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收购价格的公告》临2023-027号。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以赞成6票,占本项议案有表决权票数的100%;公司董事长白凡先生、董事孙坚先生、董事袁首原先生、董事张聪女士为关联董事,因此回避表决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调整安麓(北京)酒店管理有限公司40%股权收购价格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见《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安麓(北京)酒店管理有限公司40%股权收购价格的公告》临2023-028号。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以赞成6票,占本项议案有表决权票数的100%;公司董事长白凡先生、董事孙坚先生、董事袁首原先生、董事张聪女士为关联董事,因此回避表决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终止收购北京首旅日航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50%股权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见《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收购北京首旅日航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50%股权的公告》临2023-029号。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以赞成6票,占本项议案有表决权票数的100%;公司董事长白凡先生、董事孙坚先生、董事袁首原先生、董事张聪女士为关联董事,因此回避表决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见《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公告》临2023-030号。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五、以赞成10票,占本项议案有表决权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见《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3-031号。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600258 股票简称:首旅酒店 编号:临2023-027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北京诺金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收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除周红以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周红董事无法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理由是:周红董事因无法联系,无法履职,未出席本次董事会,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重要内容提示:
●2023年3月29日,首旅酒店与首旅置业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首旅酒店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诺金公司100%股权。根据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林评估”)出具且经国资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中林评字【2023】30号)评估结果,诺金公司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21,380.78万元,首旅置业于2023年3月22日审议诺金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并作出股东决定,对诺金公司基准日账面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459万元进行分配。综合考虑前述因素,确定诺金公司100%股权交易价款为人民币19,921.78万元。
●为尽快完成资产交割,首旅酒店与首旅置业于2023年4月24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约定首旅置业不再对诺金公司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459万元进行分配,并按照《资产评估报告》(中林评字【2023】30号)于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确定交易对价,即诺金公司100%股权的交易对价为人民币21,380.78万元。
一、原收购北京诺金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交易概述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旅酒店”或“公司”)拟以现金人民币19,921.78万元,收购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旅集团”)全资子公司北京首旅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旅置业”)持有的北京诺金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诺金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已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的首旅酒店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关联方持有的北京诺金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临2023-015号)披露在2023年3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本次调整收购诺金公司100%股权交易价格主要内容
根据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林评估”)出具且经国资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中林评字【2023】30号)评估结果,诺金公司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21,380.78万元,首旅置业于2023年3月22日审议诺金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并作出股东决定,对诺金公司基准日账面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459万元进行分配。综合考虑前述因素,确定诺金公司100%股权交易价款为人民币19,921.78万元。
为尽快完成资产交割,首旅酒店与首旅置业于2023年4月24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约定首旅置业不再对诺金公司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459万元进行分配,并按照《资产评估报告》(中林评字【2023】30号)于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确定交易对价,即诺金公司100%股权的交易对价为人民币21,380.78万元。
三、本次补充协议签署后续事项
1、首旅酒店与首旅置业签署补充协议,首旅酒店按预定支付转让款后,预计将于2023年5月完成诺金公司100%股权交割。
2、2023年4月15日公司披露的《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关于拟出售资产的业绩与补偿承诺》(临2023-023号)中涉及诺金公司的2023-2025年业绩承诺维持不变。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600258 股票简称:首旅酒店 编号:临2023-028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安麓(北京)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40%股权收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除周红以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周红董事无法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理由是:周红董事因无法联系,无法履职,未出席本次董事会,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重要内容提示:
●2023年3月29日,首旅酒店与首旅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首旅酒店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安麓管理40%股权。根据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且经国资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3】第050211号),安麓管理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1,270.00万元。因安麓管理存在实收资本欠缴情况,本次首旅集团持有的安麓管理40%股权对应的市场价值应为:(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全部股东欠缴实收资本)X委托人持有的被评估单位股权比例一委托人欠缴的实收资本=622.83万元。综合考虑安麓管理未来发展,确定安麓管理40%股权交易价款为人民币622.83万元。
●考虑到前述计算方式存在一定误差,首旅酒店与首旅集团于2023年4月24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根据“安麓管理全部权益价值X首旅集团实缴金额占所有股东实缴金额比例”确定本次拟转让安麓管理相应股权的交易对价,变更后交易价款为人民币636.6076万元。
一、原收购安麓(北京)酒店管理有限公司40%股权的交易概述
2023年3月29日,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旅酒店”或“公司”)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旅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首旅酒店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安麓(北京)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麓管理”)40%股权。根据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且经国资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3】第050211号),安麓管理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1,270.00万元。因安麓管理存在实收资本欠缴情况,本次首旅集团持有的安麓管理40%股权对应的市场价值应为:(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全部股东欠缴实收资本)X委托人持有的被评估单位股权比例一委托人欠缴的实收资本=622.83万元。综合考虑安麓管理未来发展,确定安麓管理40%股权交易价款为人民币622.83万元。
本次交易已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的首旅酒店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控股股东首旅集团
持有的安麓(北京)酒店管理有限公司40%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临2023-017号)披露在2023年3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本次调整收购安麓管理40%股权交易价格主要内容
考虑到前述计算方式存在一定误差,首旅酒店与首旅集团于2023年4月24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根据“安麓管理全部权益价值X首旅集团实缴金额占所有股东实缴金额比例”确定本次拟转让安麓管理相应股权的交易对价,变更后交易价款为人民币636.6076万元。
三、本次补充协议签署后续事项
1、首旅酒店与首旅集团签署补充协议,首旅酒店按预定支付转让款后,预
计将于2023年5月完成安麓管理40%股权交割。
2、2023年4曰15日公司披露的《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
股股东首旅集团关于拟出售资产的业绩与补偿承诺》(临2023-023号)中涉及安麓管理的2023-2025年业绩承诺维持不变。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600258 股票简称:首旅酒店 编号:临2023-029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收购
北京首旅日航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5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除周红以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周红董事无法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理由是:周红董事因无法联系,无法履职,未出席本次董事会,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重要内容提示:
●2023年3月29日,首旅酒店与首旅置业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首旅酒店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首旅日航50%股权。根据中林评估出具且经国资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中林评字【2023】29号)评估值,首旅日航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10,121.29万元。综合考虑首旅日航未来发展,确定首旅日航50%股权交易价款为人民币5,060.645万元。
●2023年4月19日,首旅酒店收到首旅置业《关于首旅日航股权交易有关事项告知函》,称首旅日航外方股东拟于首旅日航合资协议到期(2024年4月)后不再与首旅置业合作。为保护首旅酒店中小投资者利益,首旅酒店拟终止收购首旅日航50%股权事项。
●特别风险提示:因酒店管理业务的周期属性、合作方战略变动等多种因素,公司收购过程中具有较多外部不可控因素,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原收购北京首旅日航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50%股权的交易概述
2023年3月29日,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旅酒店”或“公司”)与北京首旅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旅置业”)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首旅酒店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北京首旅日航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旅日航”)50%股权。根据中林评估出具且经国资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中林评字【2023】29号)评估值,首旅日航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10,121.29万元。综合考虑首旅日航未来发展,确定首旅日航50%股权交易价款为人民币5,060.645万元。
本次交易已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的首旅酒店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关联方持有的北京首旅日航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50%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临2023-016号)披露在2023年3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首旅酒店终止收购首旅日航50%股权事项
2023年4月19日,首旅酒店收到首旅置业《关于首旅日航股权交易有关事项告知函》,称首旅日航外方股东拟于首旅日航合资协议到期(2024年4月)后不再与首旅置业合作。为保护首旅酒店中小投资者利益,首旅酒店拟终止收购首旅日航50%股权事项。
三、本次终止收购协议签署后续事项
1、首旅酒店与首旅置业终止本此收购后,首旅集团为进一步履行《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首旅集团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的履行情况的说明及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进一步承诺》中涉及首旅日航、新世纪饭店相关事项,首旅集团拟就其中涉及首旅日航、新世纪饭店相关事项变更承诺。变更后的内容首旅集团将另行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23年4曰15日公司披露的《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
股股东首旅集团关于拟出售资产的业绩与补偿承诺》(临2023-023号)中涉及首旅日航的2023-2025年业绩承诺将失效。
特别风险提示:因酒店管理业务的周期属性、合作方战略变动等多种因素,公司收购过程中具有较多外部不可控因素,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600258 股票简称:首旅酒店 编号:临2023-030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除周红以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周红董事无法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理由是:周红董事因无法联系,无法履职,未出席本次董事会,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重要内容提示:
●首旅集团于2021年6月出具《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首旅集团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的履行情况的说明及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进一步承诺》,因近日收到首旅日航外方股东来函拟于首旅日航合资协议到期(2024年4月)后不再与首旅置业合作,因此涉及首旅日航及新世纪饭店事项的原承诺需要调整。
●为进一步履行《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首旅集团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的履行情况的说明及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进一步承诺》中涉及首旅日航、新世纪饭店相关事项,首旅集团拟就其中涉及首旅日航、新世纪饭店相关事项变更承诺,相关内容如下:
1、对于首旅日航,首旅集团承诺:首旅日航合资协议到期(2024年4月11日)后,若外方股东与首旅置业不再续签合作协议,首旅日航将于合资协议到期后履行注销登记手续;若外方股东与首旅置业同意续签合作协议,则首旅置业将于合资协议到期(2024年4月11日)后6个月内,将首旅置业持有的首旅日航的股权转让给首旅酒店或其下属公司。
2、对于新世纪饭店,首旅集团承诺:首旅日航合资协议到期(2024年4月11日)后,若外方股东与首旅置业不再续签合作协议,首旅集团将在首旅日航合资协议到期(2024年4月11日)后3个月内,将新世纪饭店交由首旅酒店或其下属公司管理的议案提交给新世纪饭店的董事会审议并投赞成票,若新世纪饭店董事会通过将新世纪饭店交由首旅酒店或其下属公司管理的议案,则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管理协议签署。若新世纪饭店董事会无法通过上述议案,则未来首旅集团能够单方决定将新世纪饭店交由首旅酒店或其下属公司管理时,自能够单方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首旅集团将新世纪饭店交由首旅酒店或其下属公司管理。首旅日航合资协议到期(2024年4月11日)后,若外方股东与首旅置业同意续签合作协议,首旅置业将于合资协议到期(2024年4月11日)后6个月内,将首旅置业持有的首旅日航的股权转让给首旅酒店或其下属公司,新世纪饭店同业竞争问题随首旅日航50%股权转让同步解决。
3、本事项将提交公司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原《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首旅集团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的履行情况的说明及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进一步承诺》涉及首旅日航、新世纪饭店相关事项
对于首旅日航,首旅集团承诺:首旅集团无法单方决定将首旅置业持有的首旅日航50%的股权转让给首旅酒店或其下属公司。首旅集团将于本说明及承诺出具之日起3个月内,将首旅置业持有首旅日航50%的股权转让给首旅酒店或其下属公司的议案提交给首旅日航的董事会审议并投赞成票,若首旅日航的董事会通过上述股权转让的议案,则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股权转让。若首旅日航董事会无法通过上述议案,则未来首旅集团能够单方决定将首旅集团控制的首旅日航的股权转让给首旅酒店或其下属公司时,自能够单方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将首旅置业持有的首旅日航的股权转让给首旅酒店或其下属公司。
对于新世纪饭店,首旅集团承诺:首旅集团无法单方决定将新世纪饭店交由首旅酒店或其下属公司管理。首旅集团将于新世纪饭店与首旅日航签署的管理协议到期(2021年12月31日)后3个月内,将新世纪饭店交由首旅酒店或其下属公司管理的议案提交给新世纪饭店的董事会审议并投赞成票,若新世纪饭店董事会通过将新世纪饭店交由首旅酒店或其下属公司管理的议案,则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管理协议签署。若新世纪饭店董事会无法通过上述议案,则未来首旅集团能够单方决定将新世纪饭店交由首旅酒店或其下属公司管理时,自能够单方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首旅集团将新世纪饭店交由首旅酒店或其下属公司管理。
二、涉及首旅日航、新世纪饭店的承诺内容变更
1、对于首旅日航,首旅集团承诺:首旅日航合资协议到期(2024年4月11日)后,若外方股东与首旅置业不再续签合作协议,首旅日航将于合资协议到期后履行注销登记手续;若外方股东与首旅置业同意续签合作协议,则首旅置业将于合资协议到期(2024年4月11日)后6个月内,将首旅置业持有的首旅日航的股权转让给首旅酒店或其下属公司。
2、对于新世纪饭店,首旅集团承诺:首旅日航合资协议到期(2024年4月11日)后,若外方股东与首旅置业不再续签合作协议,首旅集团将在首旅日航合资协议到期(2024年4月11日)后3个月内,将新世纪饭店交由首旅酒店或其下属公司管理的议案提交给新世纪饭店的董事会审议并投赞成票,若新世纪饭店董事会通过将新世纪饭店交由首旅酒店或其下属公司管理的议案,则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管理协议签署。若新世纪饭店董事会无法通过上述议案,则未来首旅集团能够单方决定将新世纪饭店交由首旅酒店或其下属公司管理时,自能够单方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首旅集团将新世纪饭店交由首旅酒店或其下属公司管理。首旅日航合资协议到期(2024年4月11日)后,若外方股东与首旅置业同意续签合作协议,首旅置业将于合资协议到期(2024年4月11日)后6个月内,将首旅置业持有的首旅日航的股权转让给首旅酒店或其下属公司,新世纪饭店同业竞争问题随首旅日航50%股权转让同步解决。
三、本事项审批程序
《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首旅集团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的履行情况的说明及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进一步承诺》涉及首旅日航、新世纪饭店相关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将提交公司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需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58 证券简称:首旅酒店 编号:临2023-031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除周红以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周红董事无法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理由是:周红董事因无法联系,无法履职,未出席本次董事会,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2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雅宝路10号凯威大厦3层3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2日
至2023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3年4月2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加会议的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方式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1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雅宝路10号凯威大厦三层
4、联系人:李欣 李小东
5、联系电话:010-66059316
6、传真:010-66059316
7、电子邮件地址:lixin@btghotels.com。
8、邮编:100020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258 股票简称:首旅酒店 编号:临2023-032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上午11:3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4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各位监事,公司三名监事全体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监事会经审议表决,均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调整北京诺金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收购价格的议案》;
2、《关于调整安麓(北京)酒店管理有限公司40%股权收购价格的议案》;
3、《关于终止收购北京首旅日航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50%股权的议案》;
4、《关于控股股东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议案》。
第4项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议案》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