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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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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行长辞任的公告

2023-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48 证券简称:青岛银行 公告编号:2023-021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行长辞任的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近日收到本行副行长王瑜女士的辞职报告。王瑜女士因工作调动,根据组织安排,辞去本行副行长职务。辞职后,王瑜女士不再担任本行及本行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之日,王瑜女士持有本行650,000股股份。辞职后,王瑜女士将继续遵守法律法规有关所持本行股份及其变动的规定。王瑜女士已确认其与本行董事会无意见分歧、无有关其辞任须提请本行股东及债权人注意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王瑜女士任职期间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48 证券简称:青岛银行 公告编号:2023-022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3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在本行总行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实际出席董事13名(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1名。因工作原因,邓友成先生委托穆希达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行部分监事、相关行级高管及总行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张猛先生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行董事会同意聘任张猛先生为本行副行长。张猛先生的副行长任职资格需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核准,其任期自监管机构核准其任职资格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行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请见本行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张迟红先生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行董事会同意聘任张迟红先生为本行副行长。张迟红先生的副行长任职资格需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核准,其任期自监管机构核准其任职资格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行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请见本行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附件:

张猛先生简历

张猛先生,1972年12月出生,哈尔滨工业大学会计学专业,大学文化程度。

张先生自1993年7月至2017年3月在中国银行工作。1993年7月至2003年12月,历任中国银行临沂分行会计科会计员、国际结算科业务员、金雀山分理处业务发展部副主任、金雀山分理处公司业务部主任、沂蒙路南段分理处主任;2003年12月至2009年9月,历任中国银行临沂分行金坛支行行长、临沭支行行长、兰山支行行长;2009年9月至2014年3月,历任中国银行临沂分行副行长、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私人银行部(青岛)总经理;2014年3月至2017年3月,历任中国银行青岛分行山东路支行行长、市北支行行长、公司金融部总经理;张先生于2017年3月加入本行,2017年3月至2020年12月,担任本行市北支行行长;2020年12月至2023年4月,担任本行人力资源总监兼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张先生未在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经历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与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行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张迟红先生简历

张迟红先生,1979年2月出生,山东师范大学俄语教育专业学士学位。

张先生自2001年7月至2004年8月,历任即墨市华山镇党委科员、即墨市龙泉镇政府团委书记;2004年8月至2013年2月,历任青岛市政府办公厅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督察三处副处长;2013年2月至2015年1月,担任青岛市政协办公厅秘书处副处长;2015年1月至2016年10月,担任青岛市纪委案管室副处级检查员;2016年10月至2023年4月,担任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其间兼任章丘支行行长、党委办公室主任。

张先生未在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经历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与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行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