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3年

4月25日

查看其他日期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和地方财政。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始终专注于环境治理行业,坚守“科技创新、服务利民”的经营理念,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环境系统服务商。公司继续深耕固废危废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环境修复等核心业务领域,兼顾水处理、烟气处理、有机垃圾处置等其他领域的协同发展。公司采用投资建设运营服务与工程承包相结合的经营模式,公司资源化业务作为重点战略板块及方向,处于扩张及上升期;环境修复业务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公司目前主要业务领域所处细分行业仍具有较大的上升空间。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公司秉承稳健的经营风格,各项主营业务经营平稳,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7.7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2亿元。公司牢牢把握固废处理处置的发展时期,在手订单及在建项目较多,项目资本金及建设资金需求较大,预计2023年度资本开支约为17亿元。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目前处于成长期且未来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发展阶段,公司在建项目、资源化利用运营项目及其他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较大。为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公司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制定了较为稳健的分红方案。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除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运行外,主要用于在建、拓展项目的投资建设,固废危废资源化利用等子公司日常经营。

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将有利于提升企业未来综合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战略的推进实施,预期收益良好,符合广大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魏丽女士因被留置调查,无法正常履职。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做出的合理利润分配,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盈利水平、财务状况、经营管理及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意见:本次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采取以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充分保障了公司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理回报,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3-019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能环境”)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4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卫国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8人,董事魏丽女士因被留置调查,无法正常履职。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就下述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全部3名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高能环境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全部3名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高能环境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全部3名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预计不超过130万元。

公司全部3名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九、审议通过了《高能环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改善公司的资本结构,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2023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200亿元,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授信开证、贸易融资、融资租赁、项目贷款、并购贷款等业务,根据相关金融机构要求,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法拥有的财产作为上述融资的抵押物或质押物。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要选择申请融资的金融机构,在上述融资额度内,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调整金融机构间的额度,并全权委托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以上事宜授权公司董事会责成专人办理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公司全部3名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十二、审议通过《高能环境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全部3名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

公司全部3名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受益人,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此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十四、审议通过了《高能环境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珠海市新虹环保开发有限公司股权并投资新建危废处置生产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关于收购珠海市新虹环保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2022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的议案》。

公司全部3名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董事、ESG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全部3名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议会议同意于2023年5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3-028)。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此次会议还听取了《高能环境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3-028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6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秋枫路36号院1号楼高能环境大厦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6日

至2023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或同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会议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6、8、9、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0、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10:李卫国先生、刘泽军先生、凌锦明先生、陈望明先生、魏丽女士、胡云忠先生、甄胜利先生;议案11:吴秀姣女士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会议登记: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参会登记时间:2023年5月11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北京市海淀区秋枫路36号院1号楼高能环境大厦)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安先生

电话:010-85782168

传真:010-88233169

邮箱:stocks@bgechina.cn

3、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秋枫路36号院1号楼高能环境大厦证券部

邮编:100095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上接49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