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
和证券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告编号:2023-038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
和证券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鉴于公司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相关要求,经公司自查,最近五年内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3-037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预案及相关
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11月17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下称“原预案”)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推进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监管规定,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以下简称“预案”)、《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以下简称“可行性分析报告”)和《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订稿)》(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相关议案。修订后的预案及其他相关修订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2022年11月17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修订相关议案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便于投资者查阅,现将本次主要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一、《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主要修订情况:
■
二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主要修订情况:
■
三、《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订稿)》的主要修订情况:
■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3-036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将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金额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2号)核准,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6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05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383,800,00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6,132,692.39元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327,667,307.61元。上述款项已于2021年4月30日全部到账,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0554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商业银行签订多方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2021年4月30日,本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胜利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唐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裕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丰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12月27日,公司与子公司信达科创(唐山)石油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科创”)、唐山华通特种线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特种”)分别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2月23日,公司及孙公司釜山电缆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釜山电缆”)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胜利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7,464,904.05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80,202,403.56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39,520,548.27元,与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的差额为人民币140,681,855.29元,差额形成的原因为:(1)141,500,000.00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募集资金产生的银行净利息收入720,372.63元;(3)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97,772.08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及余额情况如下:
■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1。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置换情况
2021年6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并于2021年6月9日完成资金750.47万元的置换工作。以上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206号《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2021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六次会议审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并于2021年10月28日完成了资金1,522.99万元的置换工作。以上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466号《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2021年12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子公司基本存款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金额合计为2,273.46万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也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科创、华通特种、境外全资孙公司釜山电缆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铝合金复合及数据中心专用配电电缆、海陆油气工程用潜油泵电缆、连续管及智能管缆项目”的实施主体,对应增加实施地点韩国釜山,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信达科创、华通特种以及全资孙公司釜山电缆作为该募投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并通过股东借款、增资等方式具体划转对应募投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其他内容均未发生变化。
(四)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同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会议批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间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次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0,000万元。
2021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十六次会议,审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会议批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间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次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9,750万元。
2021年12月31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宜。
2022年12月28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宜。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4,150.00万元。
2、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含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或定期存款,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1年8月30日,公司将4,000万元资金从募集资金银行专户转出,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2021年10月8日,公司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到期赎回,产生利息收入11.11万元。
2021年10月18日,公司将3,000万元资金从募集资金银行专户转出,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2021年11月23日,公司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到期赎回,产生利息收入7.69万元。
2022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同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严格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或定期存款,且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2年8月8日,公司将3,600万元资金从募集资金银行专户转出,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2022年10月11日,公司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到期赎回,产生利息收入16.10万元。
2022年11月15日,公司将3,000万元资金从募集资金银行专户转出,用于购买本金保障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2022年11月27日,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赎回,产生理财收益4.92万元。
除上述现金管理事项外,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现金管理或投资用途。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2。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 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公司将在该研发中心引进一系列先进研发设备,并开发一批专利技术,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整体研发能力,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补充流动资金可以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节省利息费用,为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流动资金保障,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22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截至2022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新型铝合金复合及数据中心专用配电电缆、海陆油气工程用潜油泵电缆、连续管及智能管缆项目处于建设期,尚无预计效益计划,本报告期尚未实现效益;
注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收益,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二)”。
(上接54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