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74 证券简称:游族网络 公告编号:2023-038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俞国新先生、监事陆惟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俞国新先生和陆惟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监事会申请辞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俞国新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及子公司的其他职务,陆惟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的任何职务。
鉴于俞国新先生和陆惟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监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辞职报告将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监事后方可生效。在此之前,俞国新先生和陆惟先生仍将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非职工代表监事职责。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履行非职工代表监事补选程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俞国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9,900股,通过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共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00,000股。陆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监事会对俞国新先生和陆惟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74 证券简称:游族网络 公告编号:2023-040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
2、2023年3月1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奇先生的继承人林小溪、林芮璟、林漓及其法定监护人XU FENFEN(中文名:许芬芬)女士与上海加游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加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给上海加游107,331,792股股份(占当时公司总股本11.72%),并于2023年3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已由林漓、林芮璟及林小溪变更为上海加游,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股东投票表决,宛正先生、禹景曦先生及沙庆钦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宛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其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游族网络,证券代码:002174)于2023年4月20日、2023年4月21日、2023年4月2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自查及书面询证方式向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加游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经核实,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加游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其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亦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2023年3月1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奇先生的继承人林小溪、林芮璟、林漓及其法定监护人XU FENFEN(中文名:许芬芬)女士与上海加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给上海加游107,331,792股股份(占当时公司总股本11.72%),并于2023年3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已由林漓、林芮璟及林小溪变更为上海加游,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股东投票表决,宛正先生、禹景曦先生及沙庆钦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宛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其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及4月2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3-008),预计2022年度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66,000万元–33,000万元。上述业绩预告为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结果,2022年度具体业绩情况以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数据为准。
(五)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74 证券简称:游族网络 公告编号:2023-039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游族网络”)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在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11号华鑫商务中心2号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以紧急会议的形式召集与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24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俞国新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监事会主席俞国新先生和监事陆惟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徐青峰女士、张薇琳女士(简历请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鉴于俞国新先生和陆惟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监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障监事会的正常运行,俞国新先生和陆惟先生在新任监事任期生效前,将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审议,如审议通过,两位候选人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审核并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徐青峰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提名张薇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4日
附件:
1、徐青峰女士简历
徐青峰女士,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2012年毕业于香港城市大学环球企业管理专业,曾任职于从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Primero Investment Ltd、中国绿地润东汽车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9月加入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现担任游族网络投资者关系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青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徐青峰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徐青峰女士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张薇琳女士简历
张薇琳女士,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张薇琳女士系上海第二工业大学软件设计专业毕业,曾任职于上海博科资讯股份有限公司、游戏米果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上海久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13年3月加入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现担任游族网络市场策划专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薇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张薇琳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张薇琳女士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