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3年

4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67版)

兼职情况:无

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5年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是

1.2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其超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自1998年1月开始从事审计行业,具备25年审计经验,主要从事资本市场相关服务,曾负责复核的 IPO 项目、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项目包括立昂微 (SH. 605358)、星帅尔 (SZ. 002860)、立方制药(SZ. 003020)等10余家。

兼职情况:无

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25年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是

1.3签字注册会计师:周燕波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从业经历: 自 2014 年 7 月开始从事审计行业,具备7年审计经验,主要从事资本市场相关服务,负责过的主要项目包括: 扬帆新材(SZ.300637)、京华激光(SH.603607)首发上市现场负责人;盛洋科技(SH.603703)、京华激光(SH.603607)等资产并购重组项目现场负责人;继峰股份(SH.603997)、中大力德(SZ.002896)、扬帆新材(SZ.300637)、京华激光(SH.603607)、北特科技(603009)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的现场负责人。

兼职情况:无

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8 年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是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金刚锋、签字会计师周燕波及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其超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记录。

二、审计收费

2022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不含税金额142万元(包含财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两项),2023年度审计服务收费会按照2023年审计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已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3年度财务审计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经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经认真研究,并审核了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我们认为中汇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对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经验与能力,对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客观、公正。公司拟续聘中汇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审计工作,聘期一年。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6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3年度授信总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授信金额:预计2023年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的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79,900万元。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授信总额度的议案》,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求,2023年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9,900万元,具体如下:

以上授信的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保理、超短贷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上述额度内使用金融机构信用,除用公司和子公司资产抵押担保外,可由公司或子公司互相提供信用担保,或接受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担保。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9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监事会第三次会议暨2022年度

监事会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特科技”或“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下午15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举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特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核查,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规范的规定,公司编制了《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有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能够在公司经营管理各个关键环节发挥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考核方案》

为强化资产经营责任,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监事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树立个人薪酬与公司业绩挂钩的目标与价值导向,提升公司资产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一一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有关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充分地反映了公司 2022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特科技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定2023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人民币1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董事、监事、审计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定2023年公司董事津贴为税前人民币2万元,监事津贴为税前人民币2万元,审计岗位负责人津贴为税前人民币2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特科技关于公司2023年度授信总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担保总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特科技关于预计2023年担保总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公司自有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理财产品取得的投资收益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特科技关于公司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4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分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特科技关于注销分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特科技关于补选监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2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发生变动,权益分派总额按照上述分配比例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股本做相应调整。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944,932.38元;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截至2022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76,784,356.12元,母公司单体财务报表截至2022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26,863,493.97元。

公司拟以2022年末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现金股利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4,349,203.56元。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发生变动,权益分派总额按照上述分配比例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股本做相应调整。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预期等因素考虑,公司积极合理回报广大投资者,有利于维护股东的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要求。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603009 股票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7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整体经营规划,为优化企业组织架构,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公司拟注销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分公司注销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注销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MA1GW9GH3C

3、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

4、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华亭镇华业路666号1幢

5、负责人:靳晓堂

6、成立日期:2019-04-26

7、营业期限:2019-04-26 至 无固定期限

8、经营范围:从事汽车零部件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汽车转向系统零部件、电机轴、输入轴、输出轴、高精度汽车转向器零部件的生产,汽车零部件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分公司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分公司,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分公司注销相关事宜。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注销分公司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注销分公司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分公司是基于对公司经营规划的整体考虑,有利于优化企业组织架构,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

本次注销分公司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8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监事会主席许振先生因个人原因于2023年4月20日辞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4月 21 日发布的《北特科技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4 月24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邵康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本次补选监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邵康:男,1985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9年-2012年,上海北特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北特科技前身),历任技术部助理工艺工程师、工艺工程师;2012年-2013年,重庆市前沿专利事务所,专利代理工程师;2015年-至今,历任北特科技市场开发部市场开发工程师、技术中心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现任公司规划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3.2.2 所列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