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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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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30版)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19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期满前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2年7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截至 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万元,已累计归还1,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尚未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29,000万元。

(四)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或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亦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信息披露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事务认为:沪光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2023年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沪光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沪光股份募集资金使用规范,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沪光股份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人对沪光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证券代码:605333 证券简称:沪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1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津贴方案: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标准按其所担任的职务执行,不另领取董事薪酬;未在公司任职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津贴方案:公司聘请的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含税)。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在公司按照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采用年薪制,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基本工资按标准每月发放,绩效工资根据年度考评结果,并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在年末发放。

四、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参加公司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333 证券简称:沪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2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符合公司发展的客观需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成三荣先生、金成成先生、成磊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投票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组成部分,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相关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交易情况提前进行合理预测,定价客观、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表决关联交易事项时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二)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注:上述关联交易主要系银行贷款、票据贴现及利息支出等

(三)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关联方名称: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昆山农商行”)

公司住所:江苏省昆山市前进东路828号

法定代表人:谢铁军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资本:1,617,476,070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银行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1.86%股权,公司董事长成三荣先生担任其董事。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充分发挥资金规模效益,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公司及子公司需要与昆山农商行开展存款、贷款、融资、票据贴现/转贴现、低风险投资理财以及接受中间业务服务等日常业务及其它金融服务。公司2022年度与其发生的贷款、票价贴现、利息手续费支出及利息收入合计15,038.70万元,预计2023年将发生18,750万元。

(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1、存款服务

公司在昆山农商行的存款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同期基准利率,也应不低于且不优于同期昆山农商行吸收任何第三方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利率。

2、贷款融资

昆山农商行向公司提供贷款融资的利率,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贷款规定的同期基准利率,除符合前述条款外,昆山农商行向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也应不高于且不优于同期向任何同信用级别第三方发放同种类贷款所确定的利率。

3、票据贴现

昆山农商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贴现合作时,其价格不得差于与其他任何第三方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贴现的价格且不优于同期向任何第三方开展票据贴现的价格。

4、低风险委托理财

昆山农商行为公司提供的银行理财产品,价格应不低于且不优于同期昆山农商行向任何第三方提供的同款理财产品的价格。

5、其他服务

昆山农商行为公司提供其他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服务规定应收取的费用上限,亦不高于任何第三方向公司提供同种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有利于公司持续、良性发展,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持续经营、盈利能力及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333 证券简称:沪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3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2023年度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日,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昆山农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昆山农商行申请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独立董事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包括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2023年度拟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等值人民币70亿元(含昆山农商行4亿元)。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品种包含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保函、保理、信用证、票据池、融资租赁等。授信期间自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授权范围和有效期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办理授信、借(提)款、抵押、担保、融资租赁等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起12个月。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333 证券简称:沪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4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重庆沪光汽车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沪光”)、昆山泽轩汽车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泽轩”)、上海泽荃汽车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泽荃”),前述被担保人均为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15亿元;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实际为重庆沪光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158.45万元、为德国KSHG提供的担保余额648,898欧元(约合人民币486.32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重庆沪光的资产负债率超7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产生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全面促进公司发展,满足下属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2023年度拟对合并报表内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5亿元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融资租赁担保、履约保函等金融担保形式。具体担保明细如下:

重庆沪光、昆山泽轩、上海泽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各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中,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超过前述额度的其他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对合并报表内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5亿元的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融资租赁担保、履约保函等金融担保形式,独立董事对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并签署与担保事项有关的合同、协议等相关文件。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及授权期限自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重庆沪光汽车电器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重庆两江新区龙兴镇石香路18号

法定代表人:金成成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单位:万元

(二)昆山泽轩汽车电器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张浦镇沪光路388号

法定代表人:金成成

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单位:万元

(三)上海泽荃汽车电器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嘉松北路6988号1幢1层105室JT665

企业负责人:金成成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预计为拟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上述预计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将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来确定,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履行相关担保事项,在具体担保业务发生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为满足控股子公司自身业务发展需要的资金安排和实际情况需要,在对外融资时需公司对其融资给予连带责任保障或其他的增信支持,有利于筹措资金和开展业务;且被担保子公司也都是公司合并报表体系内公司,公司对于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在2023年度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担保,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确保公司业务持续、稳健发展,公司承担的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具体担保金额以日后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我们认为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7,644.77万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7,644.7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14%;本次预计2023年度对外担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0.95%。除上述事项之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行为及逾期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333 证券简称:沪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5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变更原因和变更日期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对上述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于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规定进行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修订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规定进行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修订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333 证券简称:沪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6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

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7亿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辛文学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乔洋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振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经营情况和业务流程较为熟悉,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对公司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表示事前认可,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本次续聘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其中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333 证券简称:沪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8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4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及邮件等方式发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已于2023年4月25日在昆山市张浦镇沪光路38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雪青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且交易金额占同期公司营业总收入比例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发现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公司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2023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昆山农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2023年度拟向昆山农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2023年度拟对合并报表内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5亿元的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规定进行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修订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情况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