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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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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89版)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91”

2、投票简称:“恒大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上午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致: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股东名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股东持股性质:

受托人名称或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兹全权委托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权限:代表本单位/本人参加股东大会并对会议审议的以下事项行使表决权。

委托期限: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如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单位印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重要提示: 1.“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的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 中打“√”的按废票处理;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23-016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现场会议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23年4月15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实现的净利润为负值,加上未分配利润后可分配利润为负值,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条件,公司2022年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监管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关于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做了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专项说明的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专业能力,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的的公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使财务数据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对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事项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23-021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的原因与金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要求,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合同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2022年公司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合计33,669,384.69元,明细如下表:

(二)核销资产的原因与金额

公司2022年核销资产为2,033,661.09元,核销项目为应收账款1,722,093.70元、其他应收款245,771.39元、合同资产65,796.00元,占2022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0.29%。核销资产主要原因是该部分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账龄过长,公司经多渠道全力催收均确认无法收回,其中有的款项通过法律手段,公司虽胜诉但对方无清偿能力,因此对上述款项予以核销。核销后公司对已核销的应收款项进行备查登记,做到账销案处理。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2年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合计33,669,384.69元,核销资产2,033,661.09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本年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减少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3,354,441.73元。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占公司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53.45%。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1、计提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基于谨慎性的原则,对应收票据、应收款项、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项、长期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综合考虑资产性质,账期、对方企业信用情况、是否涉及诉讼、可回收性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确认。

2、本期计提金额

本期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6,376,017.35 元,其中:应收票据坏账计提589,387.49元,应收账款坏账计提-1,413,443.02元,应收款项融资坏账计提0.00元,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7,215,544.17元,长期应收款坏账计提-15,471.29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原因、依据及方法

本公司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参照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法。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基于谨慎性的原则,对合同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减值损失。

2、本期计提金额:

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合同资产进行相应减值测试,本年度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3,146,691.01元。

(三)核销资产情况

1、核销应收账款情况

公司2022年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金额为1,722,093.70元,主要的应收款核销情况如下:

2、核销其他应收款情况

公司2022年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金额为245,771.39元,核销情况如下:

3、核销合同资产情况

公司2022年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金额为65,796.00元。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23-018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403,309.80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5,703,041.08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上市公司股东分配的净利润-434,082,990.77元,其中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381,750,666.37 元。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截至2022年期末的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相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因此公司2022年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关于2022年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说明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进行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鉴于公司2022年实现的净利润为负值,加上上一年度未分配利润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值,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条件。因此,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为:2022年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实现的净利润为负值,加上未分配利润后可分配利润为负值,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公司2022年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同意将《关于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认为:公司2022年实现的净利润为负值,加上未分配利润后可分配利润为负值,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条件,公司2022年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监管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关于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实现的净利润为负值,加上未分配利润后可分配利润为负值,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条件,公司2022年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监管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关于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说明。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23-020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监管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文”) ,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指企业下同) 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执行上述政策规定。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解释16号文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6号文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解释第16号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税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 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实施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6号文,执行解释16号文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使财务数据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对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对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23-027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5月09日(星期二)16:00-17: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3年05月09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4074Au9DjO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于2023年4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将在“价值在线”举办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5月09日(星期二)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朱星河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万建英女士,独立董事胡大立先生,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唐明荣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3年05月09日(星期二)16: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4074Au9DjO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3年05月09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1、联系人:甘武

2、联系电话:0791-88194572

3、传真:0791-88197020

4、邮箱:hdgx002591@163.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23-024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朱星河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甘武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甘武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相关素质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第一部分:1.2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管理》等相关制度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证券事务代表甘武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791-88194572

传真号码:0791-88197020

电子邮箱:hdgx002591@163.com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金庐北路88号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甘武先生简历

甘武,男,1990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曾先后任职于江西正邦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正邦集团有限公司、斯沃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拟上市公司IPO筹划、集团财务公司筹划、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及市值管理等工作。现拟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甘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甘武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23-022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为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恒大高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高科”)、江西恒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新能源”)、深圳市宝乐互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乐互动”)现金流量充足,同意公司、恒大高科、恒大新能源、宝乐互动向下列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具体授信银行及担保情况如下:

(1)公司向九江银行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2,000万元,贷款方式为信用及质押借款,期限1年;

(2)恒大高科向广发银行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1,000万元,贷款方式为信用借款,期限1年;

(3)恒大新能源向兴业银行南昌分行申请新增综合授信不超过2,000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借款,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1年;

(4)恒大新能源向赣州银行西湖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2,000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借款,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1年;

(5)宝乐互动向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5,000万元,贷款方式为质押贷款,期限为1年;

以上授信最终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及授信品种为准,具体使用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决议有效期与银行授信期一致,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内的有关授信合同、担保合同等合法文件。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恒大新能源资产负债率51.96%。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西恒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65965454141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2,500 万元

5、法定代表人:陈磊

6、营业期限:2012 年 06 月 07 日至无固定期限

7、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区金庐北路 88 号三 楼

8、经营范围:能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节能环保项目的技术开发、技术 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环保工程;可再生资源发电、发热的技术服务;对 外投资(金融、证劵、期货、保险除外);机电设备、配件的销售。(以上项目 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9、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10、恒大新能源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恒大新能源总资产 1,197.30 万元,所有者权益 -344.89 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00 万元,净利润 326.67 万元。(以上数据经过审计)

截止 2022年12月31日,恒大新能源总资产 2,164.56 万元,所有者权益1,039.83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9.46万元,净利润384.72万元。 (以上数据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申请的综合授信及相关担保为公司2023年度拟授信及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抵押物及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相关全资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根据实际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是为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担保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意见:本次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行为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整体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要求。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担保为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所有担保仅限于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387.8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16%。

3、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和担保诉讼。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