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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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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94版)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51089,投票简称:拓新投票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100代表总议案,1.00代表议案一,2.00代表议案二,依此类推。

(2)表决意见

对于上述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

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注:1、自然人股东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尚需填写附件三《授权委托书》,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三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代为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委托期限至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授权委托书填写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请股东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弃权”所相应地方填“√”。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该事项进行表决。

4、受托人应按照股东大会通知准备相应的登记材料,并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时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5、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证券代码:301089 证券简称:拓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3-047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23年4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1089 证券简称:拓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3-054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

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变更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的说明

(一)公司名称变更

变更前的中文名称: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前的英文名称:Xinxiang Tuoxin Pharmaceutical Co., Ltd.。

拟变更后的中文名称: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变更后的英文名称:Tuoxin Pharmaceutical Group Co.,Ltd.

(二)公司住所变更

变更前的公司住所:新乡市高新区静泉西路398号

拟变更后的公司住所:新乡市红旗区科隆大道515号

(三)公司经营范围变更

变更前的经营范围: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药品生产;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药品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

拟变更后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添加剂生产;药品生产;药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 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对外投资;企业管理;管理咨询。

二、变更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变更原因说明

本次变更是从整体战略出发,为更全面体现公司产业布局及公司实际情况,准确地反映公司未来战略规划。本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说明

根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结,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名称原因真实、合理,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事项说明

1、上述拟变更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且相关变更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为准。

2、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1089 证券简称:拓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3-053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杨邵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杨邵华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杨邵华先生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副总经理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杨邵华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杨邵华先生简历

199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材料技术专业研究生学历,助理级工程师。2012年9月至2016年7月,于郑州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学习;2017年1月至2019年1月,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材料技术专业硕士学习;2019年11月-2022年3月,任公司行政管理部管理员、设备部技术员、研发中心研究员;2022年3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22年8月19日至今,任公司子公司河南省核苷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年9月至今在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中原民营企业家培训计划高端培训班进修学习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邵华先生持有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8万股(已授予尚未归属),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杨西宁(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子女。与持有公司其他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