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丁雄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蔡聪应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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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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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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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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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通过 “i 茅台”数字营销平台实现酒类不含税收入490,329.61万元。
(五)经销商情况
单位: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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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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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披露了《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0)。截至2023年4月20日,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增持842,217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0670%;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已增持34,700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8%。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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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丁雄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焰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聪应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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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丁雄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焰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聪应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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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丁雄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焰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聪应
(三)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其中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自 2023 年 1月 1 日起施行。公司决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该解释,并根据准则解释要求,对因适用该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 2023 年年初财务报表项目进行调整。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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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简称:贵州茅台 证券代码:600519 编号:临2023-008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4月14日,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2023年4月24日,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的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二)《国酒茅台定制营销(贵州)有限公司清算方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会议同意《国酒茅台定制营销(贵州)有限公司清算方案》,后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办理公司控股子公司国酒茅台定制营销(贵州)有限公司清算和注销事宜。清算和注销工作完成后,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相应发生变化,但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三)《关于制定〈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四)《关于制定〈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简称:贵州茅台 证券代码:600519 编号:临2023-009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19 证券简称:贵州茅台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