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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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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3-051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在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松罗路鹏鼎园区厂房A11栋101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沈庆芳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2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727,223,6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412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10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10,030,3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03%。

上述通过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24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837,254,0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79.1526%;其中中小股东12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70,609,0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502%。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相等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2、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3、上海市方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提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36,990,9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7%;反对73,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189,77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170,346,01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58%;反对7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0%;弃权189,7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2%。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36,990,9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7%;反对73,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189,77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170,346,01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58%;反对7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0%;弃权189,7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2%。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36,990,9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7%;反对73,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189,77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170,346,01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58%;反对7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0%;弃权189,7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2%。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36,990,9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7%;反对73,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189,77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170,346,01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58%;反对7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0%;弃权189,7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2%。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37,162,76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0%;反对73,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18,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170,517,7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5%;反对7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0%;弃权1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37,162,76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0%;反对73,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18,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170,517,7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5%;反对7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0%;弃权1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36,061,37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1%;反对988,41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8%;弃权204,27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169,416,3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09%;反对988,4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93%;弃权204,2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7%。

8、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0,517,7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5%;反对73,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0%;弃权18,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170,517,7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5%;反对7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0%;弃权1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关联股东美港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有效表决权股数为1,534,242,198股,关联股东集辉国际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有效表决权股数为132,402,775股,以上关联股东对本提案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37,162,76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0%;反对73,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18,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170,517,7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5%;反对7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0%;弃权1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34,695,9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08%;反对360,55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6%;弃权2,197,5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168,050,9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006%;反对360,5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13%;弃权2,197,5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81%。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34,946,96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44%;反对109,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0%;弃权2,197,5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168,301,9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477%;反对10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2%;弃权2,197,5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81%。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长、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绩效报酬计提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8,338,19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689%;反对73,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0%;弃权2,197,5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8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168,338,1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689%;反对7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0%;弃权2,197,5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81%。

关联股东美港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有效表决权股数为1,534,242,198股,关联股东集辉国际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有效表决权股数为132,402,775股,以上关联股东对本提案回避表决。

13、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34,304,09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94%;反对580,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6%;弃权2,369,37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167,659,1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709%;反对58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03%;弃权2,369,3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88%。

14、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经逐项表决,选举沈庆芳先生、游哲宏先生、黄崇兴先生、林益弘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4.01选举沈庆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1,830,432,7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87%。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获得选举票数163,787,7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018%。

14.02选举游哲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1,826,138,5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5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获得选举票数159,493,5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848%。

14.03选举黄崇兴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1,826,367,7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75%。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获得选举票数159,722,7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191%。

14.04选举林益弘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1,832,636,9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87%。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获得选举票数165,991,9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937%。

15、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经逐项表决,选举张沕琳女士、张建军先生、魏学哲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5.01选举张沕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1,833,804,25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22%。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获得选举票数167,159,2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779%。

15.02选举张建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1,832,500,45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13%。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获得选举票数165,855,4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137%。

15.03选举魏学哲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1,833,816,55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2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获得选举票数167,171,5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852%。

16、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经逐项表决,选举柯承恩先生、龙隆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6.01选举柯承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1,833,816,55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2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获得选举票数167,171,5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852%。

16.02选举龙隆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1,830,709,7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38%。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获得选举票数164,064,7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64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方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坷律师、吴钰华律师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方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3-052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3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的19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本次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上述离职人员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由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18,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718,00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从人民币232115.5816万元减少到232043.7816万元。

公司将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并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工商手续。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满45日后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实施,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券申报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滨社区海秀路2038号鹏鼎时代大厦A座29层

2、申报时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 日内,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3、联系人:马女士、韩女士

4、联系电话:0755-29081675

5、联系邮箱:a-h-m@avaryholding.com

6、邮政编码:518105

7、其它说明: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3-053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在公司深圳园区101会议室及台湾新店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全体董事推举沈庆芳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一致同意选举沈庆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以上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6、审议通过《关于设置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沈庆芳(召集人),黄崇兴,林益弘,张沕琳,魏学哲

审计委员会:张建军(召集人),张沕琳,魏学哲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张沕琳(召集人),张建军,黄崇兴

提名委员会:魏学哲(召集人),张建军,黄崇兴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3-054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鼎控股”、“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根据《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林益弘担任公司首席执行官兼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为三年。经林益弘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以下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1、聘任萧得望、周红、钟佳宏、高国乾、杨维贞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

2、聘任萧得望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

3、聘任周红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以上人员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以上人员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以上人员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以上周红女士拥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周红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董事会秘书:周红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滨社区海秀路2038号鹏鼎时代大厦A座27层

电话:0755-29081675

传真:0755-33818102

电子邮箱:a-h-m@avaryholding.com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6日

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林益弘先生:1967年生,中国台湾籍,无其他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逢甲大学国际贸易专业,获学士学位,后获得鹿特丹管理学院硕士学位。1992年至1994年任职于宝乔台湾有限公司,曾担任业务员;1997年至2000年任职于国际商业机器公司台湾分公司,曾担任专员;2000年至2006年任职于联合包裹运送服务公司台湾分公司,曾担任资深经理;2007年任职于裕隆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曾担任资深经理;2007年至2017年任职于臻鼎控股,曾担任副总经理;2017年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林益弘先生通过悦沣有限公司间接持有鹏鼎控股0.07%股权。

萧得望先生:1966年生,中国台湾籍,无其他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台湾大学工商管理系专业,获学士学位,后获美国康奈尔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91年至1993年任职于运通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曾担任副理;1996年至1997年任职于新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曾担任专员;1997年至1998年任职于新宇汽电共生股份有限公司,曾担任专理;1999年任职于联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曾担任副理;1999年至2003年任职于耀文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曾担任经理/特助;2004年至2005年任职于鸿扬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曾担任副理;2006年至2017年任职于臻鼎控股,曾担任资深协理;2015年至2016年任职于阳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担任董事;2017年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萧得望先生通过悦沣有限公司间接持有鹏鼎控股0.08%股权。

周红女士:1965年生,新西兰籍,毕业于清华大学空调与制冷专业,获学士学位,后获得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工学硕士、新西兰Massey大学MBA、金融硕士学位。1989年至1992年担任北京工业大学讲师;1992年至1997年担任深圳市建筑设计院工程师;2001年至2007年担任研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1年至2002年担任深圳基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02年至2003年担任香港亚洲环球证券有限公司董事;2003年至2005年任职于东方伊健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曾担任董事;2005年至2016年任职于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担任董事会秘书;2016年至2017年任职于深圳码联科技有限公司,曾担任首席执行官;2017年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兼任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周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钟佳宏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台湾籍,无其他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台科技大学电子科,2003年至2006年任职台湾嘉联益,任国外业务代表;2006年至2017年任职臻鼎控股,曾任业务部协理;2017年至今任职于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钟佳宏先生通过德乐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鹏鼎控股0.06%股权。

高国乾先生:男,1964年出生,中国台湾籍,无其他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台湾中原大学化工系,1991年至2003年任职台湾南亚电路板副厂长;2003年至2004年任职台湾佳鼎科技副总经理;2005年至2020年任职台湾南亚电路板厂长;2020年1月至今任职于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高国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杨维贞女士:1967年生,中国台湾籍,无其他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淡江大学日语主修英语辅修专业,获学士学位。1989年至1997年任职于日本航空公司,曾担任资深空服员;1997年至2002年任职于唯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担任秘书处副理; 2005年至今任职于臻鼎控股,曾担任董事长办公室资深秘书/董事长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总监;2017年至今任公司资深协理。杨维贞女士通过德乐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鹏鼎控股0.06%股权。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3-055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在公司深圳园区101会议室及台湾新店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全体监事推举柯承恩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经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一致同意选举柯承恩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