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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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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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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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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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7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2022年8月10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事项的议案,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8亿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河南飞龙(芜湖)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600万只新能源电子水泵项目、郑州飞龙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560万只新能源热管理部件系列产品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这三个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22533)。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目前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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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孙耀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定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晓钰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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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孙耀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定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晓钰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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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