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3年

4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47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赋予的董事会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4、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5、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2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实现营业收入168,519.93万元,同比下降7.39%;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40.44万元,同比下降37.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388.10万元,同比下降38.03%;基本每股收益0.49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14,268.79万元,较上年末增长3.50%;净资产116,289.32万元,较上年末增长6.8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5,651,2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4,977,920.00元(含税),占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率为71.09%。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如在本次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2022年年度报告》、《朗迪集团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2年的审计工作中,能遵守职业道德,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工作态度积极、认真负责,圆满地完成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聘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1.01 高炎康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11.02 高文铭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11.03 陈海波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11.04 李建平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11.05 王伟立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11.06 刘新怀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11.07应可慧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11.08 赵 平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11.09 孙小华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11.10 鲁亚波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1.11 焦德峰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1.12 徐 斌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1.13 应雄伟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2023-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关于向银行申请2023-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担保是在公司生产经营及投资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该议案涉及的担保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情形,董事会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近期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编号:2023-013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17时以现场方式在公司10号楼二楼A211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4月15日以书面、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焦德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独立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监督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了公司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2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8,519.93万元,同比下降7.39%;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40.44万元,同比下降37.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388.10万元,同比下降38.03%;基本每股收益0.49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14,268.79万元,较上年末增长3.50%;净资产116,289.32万元,较上年末增长6.8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2022年年度报告》、《朗迪集团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经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至 2022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2023-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关于向银行申请2023-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担保是在公司生产经营及投资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该议案涉及的担保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编号:2023-016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

2023-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2023-2024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管理公司资金运作,保证公司健康平稳运营,公司拟向银行申请2023-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为12亿元,授信有效期为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后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各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上述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项目贷款等,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可就上述融资方式以公司资产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额度的抵押、质押等担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事项需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授权总经理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上述公司范围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有下属子公司。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以上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编号:2023-017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

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广东朗迪格林特电器有限公司、中山市朗迪电器有限公司、四川朗迪塑胶电器有限公司、河南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安徽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宁波朗迪制冷部件有限公司、宁波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宁波朗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武汉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湖南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四川朗迪新材料有限公司、宁波朗迪智能机电有限公司,本次担保不存在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年度预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2.88亿元人民币。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均无对外逾期担保。

●本次预计担保须经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公司拟向银行申请2023-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为12亿元。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授权总经理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权额度内的一切担保事项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为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后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总额度范围内包括母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及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的金额进行调剂,相关担保事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业务拓展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为广东朗迪格林特电器有限公司、中山市朗迪电器有限公司、四川朗迪塑胶电器有限公司、河南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安徽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宁波朗迪制冷部件有限公司、宁波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宁波朗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武汉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湖南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四川朗迪新材料有限公司、宁波朗迪智能机电有限公司等12家全资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不超过8.00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其中预计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数据计算)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2.00亿元的担保。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担保(包括母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及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担保;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广东朗迪格林特电器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744453221H

2、成立日期:2002年10月18日

3、注册地点:东莞市长安镇新安社区横诚路2号

4、法定代表人:李逢泉

5、注册资本:2,500.00万元

6、主营业务:风叶风机制造

7、股权结构: 股东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8、广东朗迪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二)中山市朗迪电器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7520926494

2、成立日期:2003年7月11日

3、注册地点:中山市南头镇东福北路56号

4、法定代表人:李逢泉

5、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6、主营业务:风叶风机制造

7、股权结构:股东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8、中山朗迪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三)四川朗迪塑胶电器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2474467792XX

2、成立日期:2002年12月5日

3、注册地点:四川绵阳安州工业园区永丰路

4、法定代表人:陈海波

5、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6、主营业务:风叶风机制造

7、股权结构:股东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8、四川朗迪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四)河南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7255860370887

2、成立日期:2011年11月16日

3、注册地点:新乡市原阳县产业集聚区农行大道与工纬四路交叉口

4、法定代表人:高文铭

5、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6、主营业务:风叶风机制造

7、股权结构:股东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8、河南朗迪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五)安徽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522073945734G

2、成立日期:2013年7月31日

3、注册地点:含山经济开发区凌家滩路491号

4、法定代表人:高文铭

5、注册资本:4,000.00万元

6、主营业务:风叶风机制造

7、股权结构: 股东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8、安徽朗迪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六)宁波朗迪制冷部件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1308925173D

2、成立日期:2014年10月23日

3、注册地点:余姚市朗霞街道朗马路188-6号

4、法定代表人:高文铭

5、注册资本:300.00万元

6、主营业务:风叶风机制造

7、股权结构:股东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8、朗迪制冷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七)宁波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1736988584K

2、成立日期:2002年5月10日

3、注册地点:余姚市朗霞街道镇中路82号

4、法定代表人:杨增权

5、注册资本:3,500.00万元

6、主营业务:风叶风机制造

7、股权结构:股东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8、宁波朗迪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八)宁波朗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1MA2AGMWB00

2、成立日期:2018年1月3日

3、注册地点:浙江省余姚市朗霞街道朗马路188号

4、法定代表人:高文铭

5、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6、主营业务:环保过滤设备、过滤网、网板

7、股权结构:股东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8、朗迪环境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九)武汉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3574932907C

2、成立日期:2011年6月13日

3、注册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纱帽街幸福工业园

4、法定代表人:高文铭

5、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6、主营业务:风叶风机制造

7、股权结构:股东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8、武汉朗迪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十)湖南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900MA4PF0U690

2、成立日期:2018年3月22日

3、注册地点:益阳市赫山区衡龙新区标准化厂房二期1栋

4、法定代表人:高文铭

5、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6、主营业务:风叶风机制造

7、股权结构:股东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8、湖南朗迪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十一)四川朗迪新材料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626MA67MW562X

2、成立日期:2018年9月14日

3、注册地点:四川身德阳市罗江经济开发区金山工业园区光明路

4、法定代表人:陈海波

5、注册资本:3,500.00万元

6、主营业务:改性塑料、化工产品(不含危化品)

7、股权结构:股东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8、四川新材料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十二)宁波朗迪智能机电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1MA2AGMW86F

2、成立日期:2018年1月3日

3、注册地点:浙江省余姚市朗霞街道朗马路188号

4、法定代表人:高文铭

5、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6、主营业务:智能机电设备、风机、电机

7、股权结构:股东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8、朗迪机电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三、对外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新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银行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将视各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确定,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提供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本次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担保是根据其业务发展及生产运营需求决定的,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发展需要。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誉状况较好,履约能力财务风险可控,公司能有效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本次对外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1、公司董事会意见: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担保是在公司生产经营及投资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该议案涉及的担保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情形,董事会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担保的事项是在公司生产经营及投资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该议案涉及的担保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情形。为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2.88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4.60%。截至本公告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担保金额为4.82亿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1.21%,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无对外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