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三、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常康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鹏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长源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常康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鹏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长源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常康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鹏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长源
(三)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8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说明如下: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改的条款
■
二、新增的条款(后续章节序号顺延)
第一百二十八条:
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公司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党的理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保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在本公司贯彻落实;
(三)研究讨论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四)加强对公司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抓好公司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
(五)履行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支持内设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团结带领职工群众积极投身公司改革发展;
(七)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公司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
第一百二十九条:
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经理层、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决定。
第一百三十条:
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委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
本次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7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023年4月26日,林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拟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人,注册会计师149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1年度业务收入为36.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6.9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54亿元。2021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58家,收费总额4.5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马传军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从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宋刚先生,200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从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马静女士,202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从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6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6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通过了解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认为该事务所具备从事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并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以严谨的工作态度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董事会在发出《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我们的认可,通过了解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认为该事务所具备从事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6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董事会3项议案均获通过。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14日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会议时间:2023年4月26日
会议召开方式:通讯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上海证券报》公司2023-017公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上海证券报》公司2023-018公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以上议案2、3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网公告附件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 报备文件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