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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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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4、注册资本:12,802,519英镑

5、经营范围:真木、铝制汽车内饰件的生产、销售。

6、与宁波华翔的关系:为宁波华翔全资孙公司

7、主要财务指标: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363.43万英镑,净资产-873.66万英镑,营业收入1,156.27万英镑,利润总额-23.05万英镑。

8、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

(五)宁波华翔园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2日

2、注册地址:浙江省西周镇象西工业区(弘翔路8号)

3、法定代表人:孙岩

4、注册资本:7300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工程管理服务、物业管理等。

6、与宁波华翔的关系:为宁波华翔全资子公司

7、主要财务指标: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3,791.49万元,净资产5,183.21万元,营业收入1,015.68万元,利润总额-527.43万元。

8、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

(六)沈阳华翔金属部件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3年1月6日

2、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3甲3-11号

3、法定代表人:林福青

4、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等

6、与宁波华翔的关系:为宁波华翔全资孙公司

7、主要财务指标:因2023年设立,暂无财务数据。

8、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

(七)青岛华翔汽车顶棚系统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 2016年12月21日

2、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市青岛汽车产业新城静水二路以西、众合路以北

3、法定代表人:周海云

4、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汽车顶棚模块、模具的设计、开发、装配、制造、运输(依据交通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销售及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宁波华翔的关系:为宁波华翔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7、主要财务指标: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446.50万元,净资产906.61万元,营业收入3,883.33万元,利润总额-68.55万元。

8、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

(八)天津华翔汽车顶棚系统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 2016年12月09日

2、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汽大众华北基地惠泰街与海平路交汇

3、法定代表人:周海云

4、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汽车顶棚模块以及顶棚相关产品和模具设计、开发、装配、制造、运输(凭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及销售,以及提供售后服务。

6、与宁波华翔的关系:为宁波华翔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7、主要财务指标: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0,763.68万元,净资产871.53万元,营业收入8,980.03万元,利润总额-268.13万元。

8、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目前未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新增担保合同。公司将根据被担保人实际需求情况,签署具体的担保协议。

五、董事会意见

1、本次宁波华翔及其控股子公司为NBHX Trim与NBHX AUTOMOTIVE、宁波劳伦斯全资子公司VMC 与NAS、园区建设、沈阳金属、青岛顶棚与天津顶棚提供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和公司《重大事项处置权限暂行办法》的规定。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或孙公司,因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认为上述担保是基于被担保人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同意本公司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因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相关规定,上述对外担保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只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的规定。对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履行了相应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95,747.05万元,占上市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64%;目前公司无逾期担保。除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为另外第三方提供任何对外担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3-010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23年4月26日,宁波华翔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天健审(2023)5728号《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714.35万元,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111,098.31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47,632.70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29,179.86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因此,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429,179.86万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合理预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资产规模和盈余情况,以及落实公司“2021一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本次会议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按总股本814,095,508股,扣除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本公司股份262,386股后,拟以股本813,833,12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含税),共分配股利203,458,280.5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4,088,340,342.84元,转入下一年度分配。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0.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七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2年度,公司已累计使用自有资金214,955,975.16元(不含佣金等其他固定费用)回购公司股份。本次视同现金分红总额为418,414,255.66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1.54%。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319,268.25万元,考虑到公司与主机厂销售关系稳定,回款帐期没有发生变化等因素,因此本次利润分配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研发投入等造成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62,386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投资者对合理回报的诉求,兼顾了上市公司发展所需对资金的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1)经审慎分析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和未来投资对资金的需求等因素,我们认为公司发展阶段尚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2)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100%。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现金分红的规定,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所处行业的特点、企业发展阶段、中长期发展规划等因素,分配预案是合理的,有效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我们同意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3-015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23年4月26日,宁波华翔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规定,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商誉的形成

2016年10月,公司以130,000万元的交易价格购买宁波峰梅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峰梅”)持有的宁波劳伦斯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劳伦斯”)100%股权,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为31,533.51万元,因此形成合并商誉98,466.49万元。因后期并入其他公司增加商誉49.48万元,原值调整为98,515.98万元。

2、计提商誉减值的原因和金额

2022年,公司将宁波劳伦斯北美产能向墨西哥转移,相应资产组账面价值增加,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一商誉减值》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聘请了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企华”)对宁波劳伦斯相关资产组在2022年12月31日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评估。根据公司中企华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3)第6213号),由于计算折现率增大导致未来现金流折现后的评估值变小,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233,592.77万元,账面价值243,400.22万元,增值率为-4.03%,应确认商誉减值损失9,807.45万元。

二、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为9,807.45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9.74%,影响公司本报告期净利润和报告期末所有者权益金额。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后,因收购宁波劳伦斯100%股权形成的商誉价值期末余额为79,383.90万元。

三、董事会关于对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规定,在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可以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收购宁波劳伦斯100%股权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决策程序规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上接57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