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966版)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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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出席会议的预约登记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3年5月19日17:00时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手续所需文件)发送至邮箱ir@arcvideo.com或者通过信函方式进行预约登记,信函预约以收到邮戳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为避免信息登记错误,请勿通过电话方式办理登记。预约登记的股东在出席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以供查验。
(二)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股东证券帐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 1),及委托人股东证券帐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股东证券帐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
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1),及股东证券帐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三)注意事项
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
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需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二)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众创路309号当虹科技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0000
联系电话:0571-87767690
传真:0571-87767693
邮箱:ir@arcvideo.com
联系人:刘娟
特此公告。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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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除审议上述议案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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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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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39 证券简称:当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9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
● 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负,考虑公司目前产品研发及市场推广等资金需求量大的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长远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拟定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转增总额不 变,相应调整每股转增比例。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度的净利润为-9,858.83万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678.29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如下:
1、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或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2年度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金额为 4,996.37万元(不含印花税等交易费用),2022年度公司将不再进行现金分红。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80,316,500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315,483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后公司股本为79,001,017股,合计转增31,600,407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11,916,907股(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2022年度公司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 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转增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二项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当年度实现盈利且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为正,现金分红后公司现金流仍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根据以上规定,鉴于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负,同时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未来发展的现金需要,公司董事会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除2022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外,公司2022年度不再进行现金分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充分考虑了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行业发展阶段、公司经营状况、社会资金成本和监管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平衡业务持续发展与股东综合回报之间的关系,制定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分红标准和比例明 确、清晰,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大股东套利等明显不合理情形及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 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交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39 证券简称:当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0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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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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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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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财务审计费用为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2023年度,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3年公司审计工作量和和市场价格情况等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执行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续聘,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本次续聘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且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已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得到所有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公司已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得到所有监事一致表决通过。
(四)生效日期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39 证券简称:当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2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批准实施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根据股东大会的批准和授权,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作废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出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43.35万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并核实了列入激励计划名单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2、2020年9月29日至2020年10月9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名单内人员的异议。 2020年10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0-028)。
3、2020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0年10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30)。
4、2020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相关授予公告于2020年10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0-031)。
5、2021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相关授予价格调整公告和授予公告均于2021年6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1-022、2021-023)。
6、2021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同时,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归属条件规定“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75%”。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2年财务报告,营业收入增长率未达到考核目标。公司董事会决定作废其本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合计94.35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比例依次为25%、25%、25%、25%,鉴于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作废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7.79万股。2022年作为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业绩考核年度其归属比例为25%,本次作废已获授但未满足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27.45万股。上述限制性股票作废后,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9.10万股,其中31.65万股已归属,27.45万股已授予尚未归属。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合计18.90万股,归属比例依次为30%、30%、40%。2022年作为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业绩考核年度其归属比例为30%,本次作废预留授予部分已获授但未满足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8.10万股。上述限制性股票作废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0.80万股,均已授予尚未归属。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3.35万股。作废处理上述限制性股票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变更为26人,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剩余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7.45万股;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为10人,预留授予部分剩余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80万股。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38.25万股。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离职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但不影响公司技术团队及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我们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作废的原因、数量等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杭州当虹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39 证券简称:当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3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补选董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待补选一名非独立董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吴奕刚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补选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吴奕刚先生具有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禁止的情形。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吴奕刚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聘任的吴奕刚先生具备行使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亦未有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吴奕刚简历
吴奕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7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曾历任虹软科技研发工程师、研发总监、研发副总等职,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公司研发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奕刚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持股平台大连虹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23.96万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688039 证券简称:当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7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5月16日(星期二)下午15:3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04月28日(星期五)至05月15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arcvideo.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05月16日下午15:30-17:00举行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5月16日下午15:30-17: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孙彦龙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谭亚女士,财务总监刘潜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05月16日(星期二)下午15:3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04月28日(星期五)至05月15日(星期一)
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arcvideo.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7767690
邮箱:ir@arcvideo.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