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有关对审计机构的费用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和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成就,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剩余股票期权共计18.73万份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涉及激励对象共计14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关联董事王奇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回避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35)。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3 年5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30在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社区市花路创凌通科技大厦A座十层1001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有关议案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17 证券简称:*ST深南 公告编号:2023-034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剩余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和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成就,公司决定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剩余股票期权共计18.73万份,涉及激励对象共计14人,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0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二)2020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为自2020年4月22日起至2020年5月6日止。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关于激励对象的异议。公司于2020年5月7日披露《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0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2020年5月13日披露《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0年5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六)2020年6月2日,公司披露《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授予日为2020年5月13日,授予的激励对象为41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787.00万份,授予登记完成时间为2020年6月1日。
(七)2021年4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八)2021年5月8日,公司披露《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授予日为2021年4月27日,授予的激励对象为8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2.60万份,授予登记完成时间为2021年5月7日。
(九)2021年5月3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十)2022年6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十一)2023年4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情况
根据《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
依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和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成就,公司决定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剩余股票期权共计18.73万份,涉及激励对象共计14人。
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须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本激励计划的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后,本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二)对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股票期权的处理措施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和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成就,所有激励对象于行权期内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三)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前期已摊销的激励成本,具体影响以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四、监事会意见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和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成就,公司决定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剩余股票期权共计18.73万份,涉及激励对象共计14人。关于股票期权的注销原因、注销数量和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注销程序合法、合规,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和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成就,公司决定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剩余股票期权共计18.73万份,涉及激励对象共计14人。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按规定办理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已就本次注销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和决策程序;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尚需办理注销登记等手续,并就本次注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一)《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股票期权事项的核查意见》;
(五)《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剩余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六)《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股票期权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17 证券简称:*ST深南 公告编号:2023-030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2022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决定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5)首席合伙人:梁春
(6)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272人、注册会计师160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000人。
(7)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09,837.89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75,105.6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万元。
(8)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9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0,968.97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 30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8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建华,2005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9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国军,2013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5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綦东钰,2010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3、独立性
独立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三、拟新聘、续聘、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从业资质、专业能力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经审查:该事务所在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该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增强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本次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此次续聘该事务所有利于增强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
特此公告。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17 证券简称:*ST深南 公告编号:2023-031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况
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理财方向主要为安全性高、保本型或固定收益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及券商理财产品等。理财累计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任意时点公司对外投资理财的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投资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投资的主要内容
1、投资目的:为提高自己使用效率和收益,提高资产回报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2、投资额度:累计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任意时点公司对外投资理财的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
3、投资品种:安全性高、保本型或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风险投资的规定及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中规定的风险投资的投资范围。
4、投资期限:根据公司资金安排情况确定投资理财阶段,择机购买中短期理财产品,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投资理财资金仅限于公司的自有资金,在具体购买决策时,公司将以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以及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为前提,并视现金流情况,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投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收益,同时通过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示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谋求更大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仅限于安全性高、低风险的保本型或固定收益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货币政策等因素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会有一定的亏损风险。
(2)公司将根据资产情况和经营计划决策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且投资品类存在浮动收益的可能,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长授权财务总监与财务部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选购理财产品,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部负责理财产品业务的各项具体事宜。
(2)公司及财务负责人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流动需要的状况,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在选择具体理财产品时,应充分考虑风险与收益的平衡,合理搭配投资品种,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控制度,严控投资风险,必要时还需及时上报公司管理层。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开展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审查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将依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情况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理财方向主要为安全性高、保本型或固定收益类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及券商理财产品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资金运营、资本性开支等基础上,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尤其是短期的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内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内容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七、备查文件
1、《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17 证券简称:*ST深南 公告编号:2023-038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执行时间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解释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问题,并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财政部2022年11月30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解释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问题,并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17 证券简称:*ST深南 公告编号:2023-037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停牌
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公司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一亿元,公司已于2022年4月21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触及财务类退市指标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9.3.12条之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本规则第9.3.1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应当在年度报告披露的同时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股票于公告后停牌。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应当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能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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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股票自2023年4月28日开市起停牌。
一、 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一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22年4月21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公司股票触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9.3.11条终止上市情形,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
二、公司股票停牌安排及后续终止上市决定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修订)》的第9.3.12条之规定,公司股
票于2023年4月28日起停牌。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修订)》的第 9.3.13、9.3.14 条之规定,深交所自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发出拟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公司收到终止上市告知书后,可以根据规定申请听证,提出陈述和申辩。深交所由上市委员会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进行审议,并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三、公司股票复牌及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提示
若公司股票被深交所决定终止上市,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 9.6.1、9.6.2、9.6.10 条之规定,自深交所公告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后的次一交易日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间,公司的证券代码不变,股票简称后冠以退标识,退市整理股票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十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原则上不停牌。如公司因特殊原因向深交所申请股票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且停牌天数累计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四、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1月31日、2023年2月14日、2023年2月28日、2023年3月8日、2023年3月13日、2023年3月25日、2023年4月11日、2023年4月25日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2023-003)、《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2023-008)、《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2023-013)、《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2023-015)、《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2023-017)、《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2023-018)、《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2023-022)、《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2023-025)。对公司可能被终止上市情形进行相关风险提示。
五、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1、联系电话:0755-82730065
2、传真:0755-82730281
3、电子邮箱:ir@sunafin.com
4、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社区市花路创凌通科技大厦A座十层1001
六、其他说明
1、公司将全力维护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继续争取各方支持,积极做好员工、投资者的沟通协调工作,促使公司尽快恢复并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17 证券简称:*ST深南 公告编号:2023-033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及监事会任期于2023年5月12日届满。鉴于根据公司2023年4月28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触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9.3.11终止上市情形,公司将在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及时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为确保在公司股票退市过程中董事会、监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将适当延期,同时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将相应顺延。
在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行其相应的义务和职责。在上述期间,公司亦将同时积极开展换届选举相关筹备工作,以便于后续尽快召开相关会议审议换届选举事宜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17 证券简称:*ST深南 公告编号:2023-032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
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 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考虑外部环境变化对相关公司未来现金流的影响,为了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资产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一商誉减值》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2年度财务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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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一)信用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的方法,基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特征,在单项或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单项计提:有证据表明单项应收款项发生减值时,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损失。
组合计提:公司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结合当前状况、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以及综合考虑前瞻性因素调整,考虑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确定12个月内和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1.1应收账款减值准备
公司若干客户因自身各种不同原因发生重大财务困难,经营或财务状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违约或拖欠利息或本金,本公司预计相关应收款项不能全部收回,因而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以单项为基础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同时,本公司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以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合计对应收款项计提减值损失577,171.20元;
1.2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
公司加强对长账龄其他应收款项的管理,于本年度收回若干客户的欠款,相应以单项为基础计提减值准备;同时,本公司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以组合为基础评估其他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合计对其他应收款项计提减值损失人民币2,415,964.59元。
(二)资产减值准备
1、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的相关规定,公司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均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022年公司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3,905,707.50元。
2、商誉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公司于收购完成后每年期末对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于2022年期末对与商誉相关的各资产组进行了减值测试,首先将该商誉包括在内,调整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然后将调整后的各资产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以确定各资产组(包括商誉)是否发生了减值。
综上所述,2022年公司对商誉共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人民币21,538,205.20元。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的影响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计人民币2,843.70万元,减少公司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2,807.48万元,相应减少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人民币2,807.48万元。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审查,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会计原则,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审查,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会计原则,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