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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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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51版)

10、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通客车”)

实际控制人山东重工间接控制的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6.3.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163080447D

成立时间:1994年11月7日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聊城市经济开发区黄河路261号

法定代表人:李百成

注册资本:59,290.3936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新车销售;汽车租赁;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橡胶制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汽车旧车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货物进出口;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11、山东通盛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通盛汽车”)

中通客车的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山东重工间接控制的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6.3.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500735762380P

成立时间:2002年2月8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纬三路6号

法定代表人:朱广栋

注册资本:3,1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2、中国重汽集团济南特种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汽济南特种车”)

实际控制人山东重工间接控制的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6.3.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7806234860

成立时间:2005年12月26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济南市槐荫区济兖公路583号

法定代表人:靳文生

注册资本:8,00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特种汽车、特种设备范围内的内燃牵引车、军用汽车、越野汽车、专用汽车、改装汽车;普通货运。(以上项目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工程机械及零部件、专用车底盘、汽车零部件;特种汽车、内燃牵引车、军用汽车、越野汽车、专用汽车、改装汽车、工程机械及零部件的技术开发;汽车生产技术、工程机械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3、潍柴新能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原名:潍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柴新能源动力”)

实际控制人山东重工间接控制的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6.3.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00MA3L7CC25L

成立时间:2017年9月5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山东省潍坊高新区清池街道永春社区潍安路169号2幢

法定代表人:王迎波

注册资本:10,56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机电耦合系统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技术服务;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试验机制造;电池制造;电机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池销售;插电式混合动力专用发动机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汽车旧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14、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重融资租赁公司”)

实际控制人山东重工间接控制的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6.3.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8690250X4

成立时间:2009年3月27日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D座13层

法定代表人:万春玲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技术服务;经济信息咨询;销售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建筑材料;项目投资;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向关联方承租工业厂房、动能设备及其他设备,租赁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公司为关联方销售整车、配件、提供动能、劳务及相关服务,供应价格按政府定价、政府指导定价以及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整车、材料、配件、发动机、车桥、变速箱、接受劳务及相关服务等,严格按市场需求及市场竞争的要求进行比质比价采购,按照正常供应商的标准体系对采购的商品进行质检、仓库入库等操作,统一纳入公司供应商管理体系。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新厂区内的厂房、办公楼、公用设施、公用动力等由公司控股股东潍柴扬州公司投资兴建,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向潍柴扬州公司租赁工业厂房(含土地、相关公共设施及厂房附属设施)、动能设备及其他设备,由此发生必要的关联交易。

公司承租潍柴扬州的动能设备供公司正常使用,为充分利用动能设备资源,提高动能设备使用效率,公司同时向相邻的潍柴扬州公司、亚商新能源、潍柴特种车提供动能及相关服务,由此发生必要的关联交易。

为保障生产的连续性、稳定性,提高市场资源的使用效率,同时减少仓储运输费用,公司向亚商新能源采购整车、材料、零部件等,由此发生必要的关联交易。由于公司与亚商新能源、潍柴特种车相邻,向其销售整车、配件等可以实现统一采购,降低运输费用,采购总量增加,进而降低公司的采购成本,同时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为了提高客车市场占有率,扩大销售范围,提高市场资源的使用效率,公司向潍柴动力、潍柴进出口、潍柴新能源商用车、重汽济南商用车、重汽济南特种车销售整车及配件,由此发生必要的关联交易。借助潍柴集团的平台,增加客车的销售,同时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根据市场需求及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向潍柴动力及其附属公司、法士特齿轮、汉德车桥、潍柴新能源动力、中通客车及其附属公司山东通盛汽车、重汽济南商用车、潍柴新能源商用车采购整车、材料、零部件等,由此发生必要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为扩大市场销售,公司与山重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合作是正常的商业模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未对该项交易的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213 证券简称:亚星客车 公告编号:2023-018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金额为1,009.54万元,将减少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009.5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更加真实、准确和公允的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按照规定计提减值准备。

根据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1,160.91万元,冲回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151.37万元,二者合计计提1,009.54万元。明细如下: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经核算,公司部分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为719.51万元;因本期收回新能源国补期末余额减少冲回计提的合同资产减值870.88万元,两项合计将增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51.37万元。

2、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经核算,公司部分应收款项预期发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1,160.91万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906.29万元,其他应收款计提254.62万元,将减少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160.91万元。

三、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上述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将合计减少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009.54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结果,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同意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

五、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结果。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审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审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结果,同意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213 证券简称:亚星客车 公告编号:2023-019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1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6,000,000股新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6,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5.14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39,240,00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用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519,622.64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4,720,377.36元。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2月14日全部到账,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和信验字(2022)第000007号《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34,927,206.90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240,163,776.11元,偿还银行贷款94,763,430.79元。募集资金专户结余金额人民币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分别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详见2022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4个储存账户均已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注1: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瘦西湖支行开立的募集专户(账号:1108021829100028614)中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已于2022年11月28日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注2: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开立的募集专户(账号:403510100100461743)中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已于2022年11月29日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注3: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开立的募集专户(账号:19410078801600002380)中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已于2022年11月21日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注4: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开立的募集专户(账号:634346281)中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已于2022年11月21日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执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大于募集资金净额系因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等所致,公司募集资金取得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共计人民币206,829.54 元。

证券代码:600213 证券简称:亚星客车 公告编号:2023-020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营业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营业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预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经营与发展需要,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增加“汽车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变更后的公司经营范围是:客车、特种车、农用车、和汽车零部件的开发、制造、销售、进出口及维修服务;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润滑油销售、汽车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

同时,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