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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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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18版)

经测试,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5,220.16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2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7,445.88万元,导致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税前利润总额减少7,445.88万元,并相应减少报告期末所有者权益。

以上数据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四、其他说明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审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的财务报表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不存在操纵利润、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相关资产的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计提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以保证客观、准确和公允地反映公司2022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产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公司资产及实际经营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决策程序规范,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58 证券简称:悦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3-023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493.24万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1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12月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51)。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公司独立董事陈可冀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1年12月2日至2021年12月1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55)。

4、2021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57)。

5、2022年1月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具体原因如下: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部分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同时,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年净利润未达到《激励计划》和《考核管理办法》中设定的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对应的归属比例为40%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综上两种情况,公司本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93.24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等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58 证券简称:悦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3-024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4月27日,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根据登记机关有关经营范围、《公司章程》备案登记的最新要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对应的经营范围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2023年4月修订)。

特此公告。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58 证券简称:悦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3-025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1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七街11号悦康创新药物国际化产业园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8日

至2023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涉及的公告已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5、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电子邮件、信函的方式办理参会登记,电子邮件、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电子邮件、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5月15日下午16:00前送达登记地点。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2个工作日提交到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5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以信函或者邮件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3年5月15日16:00前送达。

(三)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6号悦康药业集团西区605公司证券事务部。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6号悦康药业集团西区605公司证券事务部。

2、邮编:100176

3、电话:010-87925985

4、电子邮箱:irm@youcareyk.com(证券事务部)

5、联系人:悦康药业证券事务部

特此公告。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