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227版)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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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议案名称:11.09递延支付利息的限制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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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议案名称:11.10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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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议案名称:11.11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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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议案名称:11.12偿债保障措施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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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议案名称:11.13担保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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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议案名称:11.14承销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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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议案名称:11.15上市场所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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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议案名称:11.16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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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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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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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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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卢钢、闫然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3-041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平安大厦采用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张金常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9人,实际表决监事9人。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本次监事会会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2023年一季度报告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2023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一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一季度的经营管理成果和财务状况;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一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五)监事会认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法、违规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于井巷资产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2023-042号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三、关于收购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有河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2023-043号公告)
监事会认为,该交易符合公司煤焦一体化的未来发展规划且交易定价原则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对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2023-044号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3-042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井巷资产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的井巷工程折旧方法,经初步测算,公司2023年预计增加折旧费用约133,716.48万元,扣除企业所得税影响后,减少净利润约100,287.36万元。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公司下属煤炭生产单位的井巷工程按照《财政部关于调整统配煤矿井巷工程基金提取标准的通知》(财工字(1989)第302号)规定,根据当期原煤产量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符合行业惯例,计提标准为2.5元/吨。但随着公司各矿井井巷工程的建设成本增加,各矿井可采储量、煤层赋存条件不同,开采难度存在差异,按产量法计提折旧,折旧计提年限较长,与矿井实际剩余可采年限存在一定差异。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使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更加合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将下属煤炭生产单位的井巷工程计提方法进行变更。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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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四、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假设折旧额全部结转为当期损益,且不考虑公司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情况下,经初步测算,公司2023年预计增加折旧费用约133,716.48万元,扣除企业所得税影响后,减少净利润约100,287.36万元。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我们认为本次关于井巷资产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有关规定,结合井巷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对相关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方法进行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项审核报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专告》【亚会专审字(2023)第01220010号】,认为公司的专项说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格式公告(2023 年1月修订)》中《第三十三号 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估计变更公告》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平煤股份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平煤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平煤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平煤股份独立董事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四)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专项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亚会专审字(2023)第01220010号】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3-040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平安大厦采用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李延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15人,实际表决董事15人。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2023年一季度报告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关于井巷资产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2023-042号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对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收购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有河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2023-043号公告)
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李延河先生、张建国先生、涂兴子先生、李庆明先生、吴昕先生、陈金伟先生已回避表决,也未代理非关联董事行使表决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对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意本事项,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四、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2023-044号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对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意本事项,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