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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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4.2.2.1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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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 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 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 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n 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 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 的实收信托)×100%
6.4.2.2.2 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
表6.4.2.2.2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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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 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 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 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n 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 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 的实收信托)×100%
6.4.2.2.3 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
表6.4.2.2.3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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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3 本年度新增的信托项目
表6.4.2.3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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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年新增信托项目指在本报告年度内累计新增的信托项目个数和金额。包含本年度新增并于本年度内结束的项目和本年度新增至报告期末仍在持续管理的信托项目,包含本年度开放式产品金额。
6.4.2.4 信托业务创新成果和特色业务有关情况
2022年,公司结合自身资源禀赋优势,围绕监管最新业务分类方向,积极探索业务转型,不断加快转型创新步伐,持续推动业务转型升级。
公司定期组织创新项目申报,开展创新方案审查,持续推动公司创新产品孵化落地。2022年公司新增标品信托业务规模93亿元,同比增长151%,创新业务体系不断完善,特色产品规模壮大,标品信托包括了开放式债券组合投资、组合投资类TOF、主动管理类债券组合投资、投顾模式债券组合投资等,构建了可满足投资者个性化需求的周开、月开、季开等梯度化产品系列。
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优势进一步巩固。2022年新增信贷资产证券化项目规模215亿元,存续信贷资产证券化项目规模277亿元,公司新增信贷类资产证券化的发行规模和发行个数继续保持行业领先水平,分别位列全国银行间市场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机构第6位和第7位。公司在2022年第十五届“诚信托”奖项评选中,发行的“永惠2021年第二期微小企业贷款资产支持证券”获评“最佳资产证券化信托产品奖”;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2022年度中债成员业务发展质量评价中,公司再次获评“优秀ABS发行机构”,累计六年获此殊荣。截至2022年底,公司存续ABN项目3个,规模10.32亿元。
服务信托是近年来监管部门引导信托公司回归本源、转型发展的重点业务,公司结合自身资源禀赋和实践经验,积极布局服务信托领域。公司担任受托人的“华地1号物业收费权管理服务信托”成功设立,为公司首单涉众性资金管理服务信托,是公司在预付资金管理受托服务信托方面的积极探索。2022年,公司继续大力发展家族信托业务,截至2022年末,由公司担任受托人发起设立的“安承”系列家族信托产品共成立8单,管理规模56,498万元。公司持续加强在慈善(公益)领域探索,不断寻找合适发展机遇,截至2022年末,公司存续慈善(公益)信托业务3单,规模1984万元。
6.4.2.5 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
公司作为受托人,严格按照《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及信托文件对受托人义务的规定,积极履行受托职责,在管理信托财产时,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保护受益人权益。
公司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并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设立信托专户,单独记账,单独核算。
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及时履行定期信托计划的信息披露及报告事项。每个信托计划设立后5个工作日内,在公司网站发布成立公告。并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定期发布信托项目管理报告。信托合同终止时,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向受益人支付信托财产及收益。同时,在信托终止后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
妥善保管处理信托事务的完整记录、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保存期自本信托终止之日起十五年。同时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依法保密。
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以健全制度、优化流程、强化管理为抓手,积极推进、勇于创新,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融入公司内部治理、企业文化建设和经营发展战略中,持续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入、有序开展。2022年,公司对现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流程及规定进行了梳理,从体制建设、机制运行、操作服务、纠纷化解等方面着手,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体系,积极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覆盖公司业务全流程。继续认真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与金融知识普及工作,通过线上线下多途径开展了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公司建立了来电、来函、来访等多种投诉渠道,并予以公布。建立了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指定办公室为消费者投诉处理一级受理部门,负责调查核实并及时签转相关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事项。2022年,公司未收到有关投诉。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运作正常,全年到期清算信托项目155个,资金规模855.08亿元,未出现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信托资产损失情况,信托业务稳健发展。
6.5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6.5.1 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等
表6.5.1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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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 关联交易方与本公司的关系性质,关联交易方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主营业务等
表6.5.2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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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3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5.3.1 固有与关联方交易情况: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1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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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3.2 信托与关联方交易情况: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2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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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3.3 信托公司自有资金运用于自已管理的信托项目(固信交易)、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之间的相互(信信交易)交易金额,包括余额和本报告年度的发生额
6.5.3.3.1 固有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3.1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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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3.3.2 信托项目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3.2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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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4 关联方逾期未偿还公司资金的详细情况以及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详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上述事项。
6.6 会计制度的披露
公司固有业务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公司信托业务自2010 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7. 财务情况说明书
7.1 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2022年初母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131,641.29万元, 2022年向股东分配2021年度红利16,800万元,实现净利润71,369.90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136.99万元,提取信托赔偿金3,568.49万元,年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175,505.71万元。
7.2 主要财务指标
表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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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资本利润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100%。②加权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100%。③人均净利润=净利润/年平均人数。④平均值采取年初、年末余额简单平均法。⑤公式为:a(平均)=(年初数+年末数)/2。
7.3 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无。
8. 特别事项揭示
8.1 前五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股东未发生变动。
8.2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因工作调整原因,许斌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许植先生辞去公司总裁职务。2022年3月3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七届三次会议,会议选举许植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召开股东会2022年第1次临时会议,会议选举于强先生为公司董事;召开董事会七届四次会议,会议聘任于强先生为公司总裁。许植先生的董事长任职资格,于强先生的董事、总裁任职资格经监管部门核准后生效。
因累计任职已满六年,王昊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2022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董事会2022年第4次临时会议,会议决议,由于王昊先生辞职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三人,在新的独立董事就任前,王昊先生将继续履行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
因工作调整原因,2022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董事会2022年第4次临时会议,会议聘任朱先平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并解聘其总会计师职务。朱先平先生的副总裁任职资格经监管部门核准后生效。
8.3 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或公司名称、公司分立合并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和公司名称未发生变更,未发生分立合并事项。
8.4 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诉讼事项。
8.5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受到处罚的情况。
8.6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检查的整改情况
2022年,安徽银保监局未对公司开展现场检查,未下发《检查意见书》。公司积极贯彻落实安徽银保监局《监管意见书》(〔2022〕28号)所提出的监管意见,并将贯彻落实情况报送监管部门。
8.7 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简要内容、披露时间、所披露的媒体及其版面
一、2022年6月1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信息披露第107版刊登了下列重大事项临时报告内容:
1、因工作调整原因,许斌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许植先生辞去公司总裁职务。
2、经公司董事会七届三次会议选举,任职资格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审查核准(皖银保监复〔2022〕111号),许植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
3、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会选举,任职资格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审查核准(皖银保监复〔2022〕113号),朱秀玉女士担任公司董事。
4、经公司股东会2022年第1次临时会议选举、董事会七届四次会议聘任,任职资格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审查核准(皖银保监复〔2022〕112号),于强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总裁。
5、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许植,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2022年11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信息披露第10版刊登了下列重大事项临时报告内容:
经公司股东会2022年第2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为公司年报外部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再担任公司年报外部审计机构。
8.8 银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有关规定充分披露相关信息,无银保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