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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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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6、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同意对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1,566.35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影响当期损益1,566.35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5)。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5月19日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浙江省平湖市经济开发区新明路1588号公司五楼董事会会议室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3-036)

(表决情况: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23-023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7元(含税),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906,297.90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690,629.79元后,2022年度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净利润15,215,668.11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333,923,506.82元,期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349,139,174.93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7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72,514,00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783,018.19元(含税),占2022年度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净利润的90.58%,占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5,937,094.71元的30.00%。2022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定的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同时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亦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股东回报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出的,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23-024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现将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33号)核准,公司获准向上海养和实业有限公司和林弘远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9,921,50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6.3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17,999,993.22元(人民币,下同),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08,243,745.5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2年10月28日出具了天健验〔2022〕564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应结余与实际募集资金的差异系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635.62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所有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2年11月24日,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两家专户存储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浦东分行(以下简称“上海农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11月24日,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医院”)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专户存储银行上海农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未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和银行手续费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报告及审核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审核报告》,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023年1月18日,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3,118.28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并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724.1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关于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11号)。公司于2023年2月14日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上接19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