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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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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船舶集团筹划中船科技发行股份购买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装风电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88.58%股权、中船重工海为(新疆)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洛阳双瑞风电叶片有限公司44.64%少数股权、中船重工(武汉)凌久电气有限公司10%少数股权,并拟募集配套资金。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保证信息披露公平,避免引起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公司股票2021年12月29日起停牌。

2022年1月1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内容,主要包括《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关于〈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股票于2022年1月13日开市起复牌。

2022年1月27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07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各方开展相关工作,并于2022年3月25日发布《公司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之回复报告公告》等。

2022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2022年11月15日,公司发布《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有关事项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本次资产重组及配套融资的总体方案。同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涉及的各项议案。

2022年11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22815)。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报送的本次重组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2022年12月14日,公司发布《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2023年1月18日,公司发布《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及关联交易审核的公告》,为确保中国证监会审查期间审计、评估数据的有效性,公司正在进行加期审计、评估及更新工作。由于完成相关工作尚需一定时间,公司决定按照相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暂时中止审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项目。2023年1月21日,公司发布《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中国证监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决定同意公司中止审查申请。

2023年3月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全面注册制规则要求修订的《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相关议案。

2023年3月7日,公司发布《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2023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关于〈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回复报告〉的议案》等内容,并于次日发布《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等公告。

2023年4月13日,公司发布《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本次交易尚在有序推进过程中。

2、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船华海股权收购事项

2023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购买股权资产的议案》,同意中船华海船用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华海”)以人民币48,630,627.69元购买TTS Marine AB持有的上海德瑞斯华海船用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瑞斯华海”)50%股权;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止,中船华海已持有德瑞斯华海100%股权。后续中船华海管理层将结合实际情况对德瑞斯华海实施吸收合并。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月11日、2023年2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1、002、010)。

3、公司涉及诉讼的情况

(1)2021年度,公司依照相关规定依法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要求判令第一被告上海迎舟钢结构有限公司、第二被告王押芳、第三被告徐江、第四被告顾凤祥、第五被告洪卫星支付尚未支付的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文化体育中心工程之工程款人民币37,371,432.55元及利息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该诉讼已于2021年8月进行了庭审。2021年10月30日,公司发布《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司收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新01民初125号)。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已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2月27日、2021年10月30日、2022年4月20日、2023年1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3、056、临2022-020、临2023-008)。

(2)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九院”)收到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传票。山东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告,以下简称“山东建设集团”)与中船九院(被告一)、山东省中船阳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被告二,以下简称“山东阳光投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将于 2020 年 2 月 11 日开庭,案号为(2019)鲁 07 民初 1313 号。原告山东建设集团请求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令中船九院支付原告工程款95,530,599.17 元及利息;山东阳光投资在欠付中船九院工程款范围内对第一项诉讼请求承担付款责任;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该诉讼于 2020 年进行了三次庭审,法院就涉案工程造价启动了司法鉴定。2021年12月17日,公司发布《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中船九院收到了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鲁07民初1313号)。2022年6月,中船九院不服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2年7月,公司收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2)鲁民终955号),裁定撤销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鲁07民初1313号民事判决;并将该案发回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2023年3月,公司收到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一审《民事裁定书》((2022)鲁07民初290号)。中船九院正就本判决积极准备上诉,后续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信息披露。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1月7日、 2021年12月17日、2022年6月7日、2023年3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3、临2021-066、临2022-036、039、临2023-016)。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周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常荣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袁顺玮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周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常荣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袁顺玮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周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常荣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袁顺玮

(三)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72 证券简称:中船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3-032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票于2023年4月26日、4月27日和4月2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工业集团”)及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船舶集团”)发函询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董事会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23年4月26日、2023年4月27日和2023年4月2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近期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日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除该交易事项外,经向控股股东中船工业集团及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船舶集团函证确认,到目前为止,公司、控股股东及间接控股股东不存在其他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上述已披露的交易事项目前亦不存在重大调整或变更。

(三)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四)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间接控股股东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于2023年4月26日、2023年4月27日和2023年4月2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投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相关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公司本次交易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能否审核通过、完成注册及最终审核通过、完成注册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实际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72 证券简称:中船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3-031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4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黄浦区鲁班路600号江南造船大厦四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周辉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独立董事施东辉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亲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黄来和先生出席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议案6、7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回避表决。

2、 本次会议不涉及特别决议议案。

3、 议案5、6、7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萌、尚斯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72 证券简称:中船科技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