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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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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34版)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0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的全体监事和其他列席人员。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04月27日(星期四)上午在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泰路8号汇智科技园A3栋之公司701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宋琪女士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监事会会议。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以及参与表决的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编制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41 证券简称:美思德 公告编号:2023-015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0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协议签署并开展相关工作等具体事宜。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74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上市公司审计收费8.17亿元,挂牌公司审计收费0.8亿元。

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涉及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医药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等,审计收费7.19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张爱国近三年签署过康缘药业(600557)、瑞丰银行(601528)、江阴银行(002807)、美思德(603041)、海鸥股份(603269)、沪江材料(870204)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签字注册会计师卞慧娟近三年签署过美思德(603041)、海鸥股份(603269)、凌云B股(900957)等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质量控制复核人葛晨煜近三年复核过美思德(603041)、奥派股份(830794)的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并结合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0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机构的报酬等具体事宜。

(四)生效日期

本次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41 证券简称:美思德 公告编号:2023-021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种类: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南京美思德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资子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投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稳健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

● 现金管理金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0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议案无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投资的是稳健型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南京美思德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资子公司)为了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稳健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

(四)现金管理方式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投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稳健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3年0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为提升现金管理事项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并保证投资者了解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及业务规则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控制

1、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公司拟投资的是稳健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管理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相关法规及业务规则,保证公司资金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通过对自有闲置资金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现金管理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或投资收益项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独立董事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确保资金安全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公司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稳健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特此公告。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41 证券简称:美思德 公告编号:2023-022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种类: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

● 现金管理金额: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0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中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议案无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期较长,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存储效益,增加资金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29号)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2,264,852股股票。公司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264,852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0.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26,029,708.16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9,871,787.41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16,157,920.75元。2022年04月18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资金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H10107号《验资报告》。

3、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由控股子公司美思德(吉林)新材料有限公司负责项目实施。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全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现金管理方式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专门建立投资台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仅为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预计,尚未开展具体的现金管理事项。

二、审议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3年0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合作;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由公司财务部门汇报公司董事长决策后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现金管理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知保荐机构。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现金管理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或投资收益项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41 证券简称:美思德 公告编号:2023-023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0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日及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日:

(1)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6号。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1)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2)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并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相关应付股利发生在 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的,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发生在 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2022 年1月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

(3)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结束后),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修改日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交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2022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有关交易未按照该规定进行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将累计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