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043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48 证券简称:卫星化学 公告编号:2023-016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本公司提供2023年度的审计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
2022年度,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审计报酬为人民币13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报酬为人民币9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人民币为40万元。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注1]2022年度,签署杭汽轮、华旺科技、金道科技等上市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1 年度,签署杭汽轮、洁美科技、卫星化学等上市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0年度,签署杭汽轮、洁美科技、卫星化学等上市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
[注2]2022年度,签署卫星化学2021年度审计报告
[注3]2022年度,签署匠心家居、强力新材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度,签署匠心家居、强力新材2020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事前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交流,并对其在相关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和认真核查,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经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过认真审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则地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将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过认真审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则地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及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授权董事长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续聘审计机构事项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48 证券简称:卫星化学 公告编号:2023-017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因此,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涉及的应予以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解除限售(以下简称“本次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拟首次授予105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307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30.7万股,首次授予价格与预留部分的授予价格均为每股15.88元。
2、2021年2月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21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实际向92名激励对象授予股份数量为307万股。
4、2021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首次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其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进行回购注销;根据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回购注销的数量由4.5万股调整为6.3万股,回购注销的价格由15.88元/股调整为11.22元/股。2021年7月1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2021年7月6日,公司内部对激励计划拟进行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7月6日至2021年7月26日。于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列入本激励计划对象名单的人员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或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的异议。
6、2021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向6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因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由30.7万股调整为42.98万股;授予价格由15.88元/股调整为11.22元/股,除此之外其他事项保持不变。
7、由于公司后续股份回购程序的实施,致使前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未能如期完成登记。据此,公司决定重新授予前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并于2021年11月12日对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重新授予的6名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1月24日。于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列入本激励计划对象名单的人员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或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的异议。
8、2021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1年11月24日为授予日,向6名激励对象授予42.98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1.22元/股。
9、2022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确认公司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公司本次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87名,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200.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64%;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意回购并注销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3.10万股。因公司拟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次回购注销数量应进一步调整为32.34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2年4月11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2022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确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公司本次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名,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420,9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25%;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6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意回购并注销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7,878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确认公司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公司本次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79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219.2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51%。
二、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相关说明
1、锁定期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解除限售数量占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为30%。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2月26日完成首次授予登记,上市日期为2021年3月11日。截至2023年4月28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锁定期已满。
2、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核确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具体情况如下:
■
注1:营业收入口径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值为准
注2: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因激励对象2022年度绩效考核为C档而未能解除限售的部分为6,582股,公司后续将办理回购注销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1、本次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79名,其中,78位激励对象2022年度绩效考核均达到A/B档考核指标,满足本期100%的解除限售条件,1位激励对象2022年度绩效考核达到C档考核指标,满足本期80%的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9.96万股。因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调整为219.2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51%。
2、本次解除限售情况具体如下:
■
注1:因激励对象2022年度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结果为C档而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582股,公司后续将办理回购注销
注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后续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47,992股办理回购注销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过认真审查,我们认为:公司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2022年度已达到规定的绩效考核目标,未发生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公司首次授予部分79名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准予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其中,78位激励对象2022年度绩效考核均达到A/B档考核指标,满足本期100%的解除限售条件,1位激励对象2022年度绩效考核达到C档考核指标,满足本期80%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设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全部成就,本次解除限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办理限制性股票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五、监事会意见
经过认真审查,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各项考核指标满足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我们一致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已届满,公司就本次解除限售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公司尚需就本次解除限售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相关解除限售手续及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解除限售需满足的条件均已成就,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48 证券简称:卫星化学 公告编号:2023-018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22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3年5月5日(星期五)15:00-17:00在同花顺路演平台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2022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可登陆同花顺路演平台https://board.10jqka.com.cn/rs/pc/detail?roadshowId=1004884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兼总裁杨卫东先生、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郦珺女士、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沈晓炜先生、独立董事潘煜双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相应调整)。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48 证券简称:卫星化学 公告编号:2023-008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的董事7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卫东先生主持,监事唐文荣先生、胡肖龙先生、杨玉琴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遵照股东大会确定的各项目标,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紧紧围绕年度经营目标和经营方针开展各项工作。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较好完成各项经营目标,切实保障了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了股东的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0)。
公司独立董事潘煜双女士、高长有先生、费锦红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0)和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1)。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裁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郦珺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郦珺女士的简历如下:
郦珺女士: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1996年进入中信银行,先后担任嘉兴分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营业部总经理、秀洲支行行长。2018年至今,任公司财务中心副总监、总监。现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目前,郦珺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74,244股;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0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48 证券简称:卫星化学 公告编号:2023-019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现就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09: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其中,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凡2023年5月1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会议室(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富强路196号)。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提案5至提案7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15日(上午8:30一11:30、下午13:00一16: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传真:0573-82229088
3、登记地点: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会议室(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富强路196号)。
4、其他事项:
(1)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在登记日办理会议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按照上文第2点登记方式的要求,凭完整、有效的证明文件在会议现场办理登记;
(2)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3-82229096
联系人:沈晓炜 丁丽萍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48”,投票简称为“卫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本次股东大会设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进行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注:请在相应表决栏的“同意”“弃权”或“反对”栏内划“√”,填写其它标记、漏填或重复填写的无效。委托授权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有效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648 证券简称:卫星化学 公告编号:2023-009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唐文荣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沈晓炜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遵守诚信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所有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等情况,对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尽责情况进行了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0)和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1)。
表决结果:同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过认真审查,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各项考核指标满足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我们一致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