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3年

5月5日

查看其他日期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5-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52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4日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4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报告厅(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二大街62号MSD-B1座15层1503)。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张旺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5人,代表股份491,683,0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3215%。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486,659,1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810%。

3.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4人,代表股份5,023,9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05%。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491,470,3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7%;反对2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弃权18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6%。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491,470,3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7%;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1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3%。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491,470,3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7%;反对2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弃权18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6%。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491,470,3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7%;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1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3%。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491,660,1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3%;反对2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001,0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42%;反对2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55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2022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491,470,3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7%;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1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3%。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91,470,3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7%;反对2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弃权18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6%。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811,2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7663%;反对2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558%;弃权18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779%。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关于审批2023年度生态环保产业项目投标额度暨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88,681,7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96%;反对2,978,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58%;弃权2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投资建设贵州正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88,681,7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96%;反对3,001,3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0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此外,会议还听取了独立董事作2022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文德(天津)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颖、门亮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及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5月5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53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二级子公司兴实新材料

提供600万元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81.1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47.25%,对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45.2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82.05%,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天津兴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实新材料”)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和平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申请融资1,200万元,期限6个月。该业务为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1,200万元,兴实新材料以不少于票面金额的50%交存保证金并以所存保证金提供质押担保,由公司提供600万元(敞口)连带责任保证。

二、相关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经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召开的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3年度为兴实新材料提供担保的额度为12,000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为兴实新材料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0,000万元,本次担保后的余额为10,600万元,兴实新材料可用担保额度为1,4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天津兴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1992年1月3日

3. 注册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中塘镇黄房子村

4. 法定代表人:刘丽

5. 注册资本:2,000万元整

6.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木材销售;润滑油销售;非食用植物油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食用添加剂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电线、电缆经营;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工程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 股权结构图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22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余数据未经审计。

(三)截至目前,兴实新材料不存在抵押、担保、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四)兴实新材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华夏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为实现主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2. 担保金额:600万元。

3.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 担保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上述担保使用的担保额度有效期限将在2023年12月31日届满,担保额度的审批需重新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三)天津泰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能源”)的其他股东邹凌、中润华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润华隆”)提供保证式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为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以保证资金需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兴实新材料为控股子公司泰达能源的全资子公司,泰达能源的其他股东邹凌和中润华隆提供保证式反担保,董事会认为该笔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已审批2023年度担保额度内,担保总额度仍为152.786亿元。

(二)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81.1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47.25%。

(三)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0。

(四)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