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88355 证券简称:明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7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1,538,500股,占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志科技”或“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1.2412%,限售期为24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 本次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5月12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3月2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94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770,000 股,并于2021年5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总股本为9,230.7692万股,首次公开发行A股后总股本为12,307.7692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9,805.3678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79.67%,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502.4014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0.33%。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系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全资子公司东吴创新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吴创新资本”)跟投获配股份,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名,对应的股份数量为1,538,5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2412%,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现限售期即将届满,将于2023年5月12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2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同意向符合条件的100名激励对象以14.60元/股的授予价格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共878,380股。2022年9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完成前述股份的登记工作,实际完成归属登记878,380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23,077,692股增加至123,956,072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上述股权激励股份归属使得本次拟解除限售的1名限售股股东所持限售股份占目前公司股本总数123,956,072股的1.2412%。
除上述股权激励相关事项导致的总股本变动外,公司未因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其他事项导致股本数量变化。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等文件,本次申请上市流通限售股股东所作承诺如下:
东吴创新资本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相应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明志科技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东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明志科技本次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规定及股东限售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明志科技对本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538,500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2412%。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5月12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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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四位小数。
(四)上市流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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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上网公告附件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5日
证券代码:688355 证券简称:明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8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3年4月30日,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25,870股,占公司总股本123,956,072股的比例为0.4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7.05元/股,最低价为20.428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75,089.14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27.51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8日、2022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披露的《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25)。
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7.51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7.10908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4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25,870股,占公司总股本123,956,072股的比例为0.4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7.05元/股,最低价为20.428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75,089.14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