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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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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5-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ST日海 公告编号:2023-045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了《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宇翔先生、副董事长吴永平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经第五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共同协商,推选公司董事、总经理杨涛先生担任公司本次会议的主持人。

(三)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4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4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25日。

(五)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马家龙创新大厦B栋1701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2,414,0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163%。

(二)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含腾讯会议方式)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633,1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98%。

(三)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6,780,9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765%。

(四)中小投资者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6,781,0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76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融资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375,8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96%;反对3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关联股东珠海九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6,742,7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24%;反对3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22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雷学臣律师、李姿质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5日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ST日海 编号:2023-044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有关规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8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8日上午9:15至2023年5月8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4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马家龙创新大厦B栋1701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提案: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二)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已经2023年4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4、7、10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提案8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二)登记时间:2023年5月5日9:30-11:30、14:00-17:00。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马家龙创新大厦B栋17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李玮、王东。

联系部门: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26919396。

电子邮箱: liwei2@sunseaaiot.com、wangdong@sunseaaiot.com。

传真号码:0755-26030222-3218。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创新大厦B栋17层。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13;投票简称:日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书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项下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项下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项下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