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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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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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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建设背景

冻干制剂是宜昌人福的主要生产剂型之一,现有冻干制剂车间的产能预计在2024年将达到瓶颈,需新建生产车间扩大产能。宜昌人福启动该项目,按欧盟和美国FDA标准进行建设,同步提升生产质量标准。

(2)项目建设周期

该项目于2022年5月开工,计划2024年9月完工。

(3)项目期间投入及工程进度

该项目按计划实施。

8、武汉光谷生物医药创新中心

(1)项目建设背景

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生物医药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技术研究院”)的研发中心建于2011年,随着研发项目开展以及研发团队成长,原有研发场地以及设施设备已无法满足研发工作的需要,为此产业技术研究院启动了该项目。

(2)项目建设周期

该项目于2018年5月开工,原计划2020年12月完工。

(3)项目期间投入及工程进度

该项目未如期完成,主要由于建设期间停工近两年,系产业技术研究院根据需求调整拟通过改变建设方案增加楼层高度、扩大建筑面积,但新方案经过反复沟通后仍受到规划、消防等多方面的限制,于2020年11月按原方案复工建设,较原计划有所延后。该项目正在进行室内装饰及安装工程,预计2023年8月完工。

9、宜昌人福行政办公楼

(1)项目建设背景

随着企业持续发展,宜昌人福启动该项目,推进企业数字化、信息化转型,满足办公需要,提升运营效率,同时实现节能降耗、绿色办公。

(2)项目建设周期

该项目于2022年7月开工,计划2025年3月完工。

(3)项目期间投入及工程进度

该项目按计划实施。

10、北京医疗科技园区项目

(1)项目建设背景

为应对医药行业政策变化,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巴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近年来积极推进业务及区域的拓展,启动该项目用于满足下一阶段产品开发、业务拓展、智能仓储及物流的需要。

(2)项目建设周期

该项目于2022年7月开工,计划2024年5月完工。

(3)项目期间投入及工程进度

该项目按计划实施。

(二)本期在建工程前十大支付对象、是否为关联方、是否为新增供应商、后续资产交付时间等,并说明交易对方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是否存在资金或业务往来,核查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情形

2022年公司在建工程前十大支付对象如下表所示:

1、武汉市新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5年12月,注册资本20,000万元,与公司无关联关系,目前执行中的主要合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坤发建筑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1997年9月,注册资本10,000万元,与公司无关联关系,目前执行中的主要合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3、中建一局集团第二建筑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1953年12月,注册资本53,307.69万元,与公司无关联关系,目前执行中的主要合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4、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2年11月,注册资本57,505.30万元,与公司无关联关系,目前执行中的主要合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5、湖北国通领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3年8月,注册资本10,000万元,与公司无关联关系,目前执行中的主要合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6、友焜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3年11月,注册资本10,000万元,与公司无关联关系,目前执行中的主要合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7、重庆洪峰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3年5月,注册资本3,800万元,与公司无关联关系,目前执行中的主要合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8、天俱时工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4年10月,注册资本10,000万元,与公司无关联关系,目前执行中的主要合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9、湖北融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4月,注册资本1,000万,与公司无关联关系,目前执行中的主要合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0、博菲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4年4月,注册资本6,018万,与公司无关联关系,目前执行中的主要合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控股股东当代科技通过武汉市新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公司形成5,000万元资金占用,当代科技已于2022年4月15日向公司偿还上述占用资金及占用期间利息。除此以外,以上各方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存在资金或业务往来从而导致形成资金占用的情形。

(三)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具体明细,相关资产在本期的使用状态,核查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情形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为155,423.46万元,不存在资金占用情形,具体明细及相关资产使用状态如下表所示:

(四)年审会计师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基于未来经营发展需要,2022年在建工程投入大幅增长,公司在建工程投入合理;本期在建工程前十大支付对象不属于公司关联方,除天俱时工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外均不属于新增供应商;除控股股东通过武汉市新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发生一笔占用公司资金且已归还的情形外,未发现上述其他交易对方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存在资金或业务往来而导致对公司的资金占用情形;其他非流动资产涉及的相关资产在本期按照合同约定及实际工程履约进度交付使用,不存在资金占用情形。

三、关于公司对外投资。年报披露,公司本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新增武汉融晶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1.5亿元。此外,根据补充披露子公司参与投资基金的公告,通过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将武汉泽丰长江医药投资有限公司、智盈新成(武汉)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追溯调整期内,相关子公司对珠海横琴新区雷石天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雷石天金基金)投资9,000万元,对青岛佳裕宏德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佳裕宏德基金)投资20,000万元,但上述基金所投资领域与医药行业有所差异。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基金实际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2)结合自查情况,说明目前是否仍存在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所涉应纳入但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情形;(3)公司目前对外投资所涉领域及方向的考虑及合理性,设立有关基金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有关投资项目资金是否流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是否构成资金占用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一)上述基金实际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1、雷石天金基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泽丰长江医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丰长江”)于2019年10月作为有限合伙人向雷石天金基金出资9,000万元,持有雷石天金基金43.27%份额。雷石天金基金总出资额为20,800万元,向子基金深圳市龙岗区雷石诚泰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雷石诚泰基金”)出资20,750万元,持有雷石诚泰基金20.54%份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雷石诚泰基金在投项目25个,投资金额为73,238.82万元,投资项目涉及医药健康、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等行业,具体情况如下:

2、佳裕宏德基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泽丰长江于2020年12月作为有限合伙人向佳裕宏德基金出资20,000万元,持有佳裕宏德基金36.23%份额。佳裕宏德基金总出资额为55,200万元,向子基金宜宾晨道新能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宜宾晨道基金”)出资50,000万元,持有宜宾晨道基金14.70%份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宜宾晨道基金在投项目50个,投资金额为275,548.86万元,投资项目涉及新能源产业,具体情况如下:

(二)结合自查情况,说明目前是否仍存在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所涉应纳入但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情形

近年来公司持续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对组织架构、投资项目、资金管理等方面进行逐项核查,于2022年12月完成公司财务报表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对金科瑞达(武汉)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武汉睿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智盈新成(武汉)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调整核算方式,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目前公司不存在应纳入但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情形。

(三)公司目前对外投资所涉领域及方向的考虑及合理性,设立有关基金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有关投资项目资金是否流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是否构成资金占用情形。

1、公司对外投资所涉领域及方向

基于“做医药细分市场领导者”的发展战略,为提升核心竞争力,优化资产结构,公司目前实施对外投资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围绕既定医药细分领域进行产品业务布局,包括购买创新技术、新设子公司、向下属子公司增资、基于产品业务与合作方共同投资等。

(2)投资私募基金,借助专业投资机构资源和平台优势,通过市场化投资运作手段,以实现资产价值增值,投资方向包括与生物医药相关或具有协同作用的领域,以及政策鼓励的其他高科技领域。公司投资雷石天金基金属于该类情况,雷石天金基金的子基金主要投资于医药健康、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行业等领域。

(3)投资可获得良好回报的项目。公司投资佳裕宏德基金、武汉融晶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晶实业”)属于该类情况:

①佳裕宏德基金主要投资于新能源领域,在投项目经营情况良好,部分投资标的已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正在申报上市。

②根据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融晶实业作为重整投资人执行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中安,证券代码:600654)重整计划,以64,920万元持有*ST中安432,800,000股,持股比例为15.40%。融晶实业承诺自股票过户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通过任何形式(包括集合竞价、大宗交易以及协议转让等各种方式)减持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或间接持有的该等股票。截至目前*ST中安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2020年至2022年,公司累计股权投资金额为60.55亿元,其中49.61亿元用于医药细分领域产品业务布局,占比81.93%;0.69亿元用于通过私募基金投资生物医药等高科技领域,占比1.14%,主要由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管理的私募基金实施;10.25亿元用于投资可获得良好回报的项目,占比16.93%,分别为参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天风证券,证券代码601162)配股、投资佳裕宏德基金、投资融晶实业;以上投资项目均有利于公司提升核心竞争力,提高资产质量,具有合理性。

2、设立有关基金的情况

(1)公司全资子公司泽丰长江于2019年10月参与投资雷石天金基金,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公开信息查询,泽丰长江投资雷石天金基金时的交易相关方自2018年10月至2020年10月期间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经自查,上述法人:①不是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②不是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③不是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④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⑤在交易过去12个月内或者相关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的12个月内,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自查,上述自然人:①不是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②不是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③不是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④在交易过去12个月内或者相关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的12个月内,不存在关联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泽丰长江投资雷石天金基金时的交易相关方均不是公司关联人,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2)公司全资子公司泽丰长江于2021年7月将持有的未实缴部分的雷石天金基金份额转让给珠海西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公开信息查询,珠海西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自2020年7月至2022年7月期间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经自查,珠海西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①不是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②不是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③不是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④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⑤在交易过去12个月内或者相关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的12个月内,不存在关联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珠海西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是公司关联人,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全资子公司泽丰长江于2020年12月参与投资佳裕宏德基金,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公开信息查询,泽丰长江投资佳裕宏德基金时的交易相关方自2019年12月至2021年12月期间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经自查,上述法人:①不是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②不是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③不是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④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⑤在交易过去12个月内或者相关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的12个月内,不存在关联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泽丰长江投资佳裕宏德基金时的交易相关方均不是公司关联人,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3、有关投资项目资金流向

公司投资雷石天金基金、佳裕宏德基金、融晶实业的具体情况如前文所示,投资资金流向明确,未流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构成资金占用情形。

(四)年审会计师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所述上述基金实际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具有合理性;目前不存在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所涉应纳入但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情形;公司目前对外投资所涉领域及方向的考虑具有合理性,设立有关基金不构成关联交易,有关投资项目资金未见流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构成资金占用情形。

四、关于现金分红。年报披露,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24.84亿元,本期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预计本期现金分红约为归母净利润的10%,与公司前期披露的未来三年(2021-2023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年分红规定的下限相当。请公司补充披露,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关项目进展和留存未分配利润实际使用情况等,说明公司当前分红政策的主要考虑及其合理性,是否存在资金受限或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形等。

回复:

1、公司战略发展规划

“十四五”期间,公司围绕“盘活存量、布局未来、培养人才”三大目标,坚定“做医药细分市场领导者”的发展战略,通过“聚焦、创新、国际化”三大路径,不断提升和巩固核心竞争力,全力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中国一流医药企业。

(1)聚焦:公司集中资源发展既定医药细分领域,形成以医药工业为主、医药商业为辅的发展格局。医药工业以“打造7条核心产品线、适当培育新的增长点”为目标,在既定细分领域内,通过布局有竞争力的产品梯队和打造掌控终端的营销队伍,向“细分市场领导者”迈进;医药商业坚持做具有区域性优势的“医疗机构综合服务商”,不断完善商业网络布局,积极拓展特色业务,持续强化区域竞争优势。

(2)创新:公司坚持自主研发,整合内部研发资源,打造核心研发团队和技术平台;聚焦核心治疗领域,围绕“差异化+创新”进行研发项目布局,逐步实现从“跟跑”、“并跑”到“领跑”的研发战略转型,为公司培育核心竞争力;注重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和医药企业的合作,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引进有竞争力的技术和产品,持续丰富公司产品线。“十四五”期间公司每年研发投入占医药工业收入的比重保持在10%左右。

(3)国际化:公司以产品为核心,加快国际化发展步伐,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提升竞争力、扩大发展空间;充分利用海外子公司已有的“研产销”一体化平台优势,实现产品升级和渠道拓展,扩大海外市场覆盖范围;全面提升国内子公司生产质量、研发注册等管理体系,从研发、生产到营销,与国际高端市场进行全面接轨,实现医药产品技术的引进和输出,形成全球研发、注册、生产、销售的医药全价值链能力。

2、公司项目进展情况

(1)发展医药细分领域方面,公司下属各医药工业子公司围绕麻醉药、其他神经系统用药、甾体激素类药物、维吾尔民族药、皮肤外用药、呼吸系统用药、动物药等细分领域,持续培育重点品种,核心业务保持稳定增长;各医药商业子公司立足湖北省、京冀豫、浙江省,探索医药商业发展新模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2)研发创新方面,公司基于企业发展战略和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聚焦核心产品治疗领域,稳步推进各研发项目共计350多个,其中包括30多个一类新药;近三年来,各子公司累计获批2个一类化药、1个一类中药、近10个三类化药。

(3)国际业务发展方面,2022年公司的美国仿制药业务实现销售收入约18亿元,各子公司已累计获得近120个美国ANDA文号,多个生产基地已通过美国和欧盟的体系认证;此外,公司在非洲马里、埃塞俄比亚建设的药厂已投入运营,积极参与其所在国及周边国家政府招标采购,公司国际化体系已形成并初具规模。

3、留存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

2023年是“十四五”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公司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在核心细分领域稳定投入发展、资产出售项目减少、有息负债规模结构持续优化的背景下,公司提出了2022年现金分红方案,在确保公司现金分红持续稳定的同时,为近期研发创新、工程建设、业务拓展等方面的资金需求提供保障,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该现金分红方案是合理的,公司不存在资金受限或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形。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情况、现金流等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未来将通过现金分红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回报全体股东, 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公司根据以上回复,对2022年年度报告进行补充修订,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修订版)》。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关于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六日